《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是2021年7月4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重慶市政府
- 發布時間:2021年7月4日
- 實行日期:2021年12月1日
《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是2021年7月4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是2021年7月4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印發通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 345 號《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6月15日市第五屆人民政府第14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實施細則》是為了規範重慶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工作,確保及時、有效處理舉報,切實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保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重慶市財政局 2023年11月23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管理,鼓勵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2021年2月19日,經李克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35號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
統一發行和使用全國通用標準的社會保障卡,實現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在全市範圍內就醫、購藥實時結算。5.統一就醫管理。全市統一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簡化和完善管理辦法;統一定點服務機構的審批、監督管理和結算管理辦法,建立風險共擔...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國務院常務會議12月9日通過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將改變我國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缺乏專門法律法規的局面,有力推動醫保領域依法行政,提升醫保治理水平。
保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合法、合理、適當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2021年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2022年11月17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監管條例 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
《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是為進一步適應基金監管新形勢,持續強化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的辦法。2022年11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財政局 2023年2月3日 內容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社會保險領域違法違規問題,維護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根據《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暫行...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辦法。
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規範飛行檢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
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試行)》於2022年正式出台。發布歷程 2022年4月2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訊息,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試行)》正式出台。內容 ...
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基金監管,實現政府監管與社會輿論監督的良性互動。依託全國醫保基金舉報投訴管理系統,暢通投訴渠道,合理配置許可權,規範處置流程,嚴格核查處理。嚴格落實《河南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及時...
要加強與城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銜接,建立覆蓋城鄉、互為補充的多層次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二、醫療救助的對象 編輯 語音 ...
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探索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辦法,試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費用統籌,逐步擴大和提高門診費用的報銷範圍和比例,提高個人賬戶基金的使用效率。(四)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
由第三方機構選派醫療、醫藥、財務、信息等專業人員,負責數據篩查分析等工作。五、組織實施 通過抽籤方式確定參檢和被檢省份,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四個直轄市交叉配組。除此之外,國家醫保局根據工作需要組隊對有關機構開展專項飛行...
救助對象確認、救助金支付具體辦法由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商有關部門制定。 三、健全工作機制 (一)部門職責。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應急救治標準和規範,監督醫療機構實施。市財政局負責基金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人力社保局做好...
重慶市武隆區醫療保障局是重慶市武隆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
財政部門依法對工傷保險基金的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於印發重慶市工傷保險基金結算管理...
舉報人為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機構、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不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醫療保障基金是指由醫療保障部門管理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生育保險以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等專項...
本辦法所稱的醫療保障基金包括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和離休幹部,傷殘軍人醫療保障基金。第三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我縣醫療保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行使行政處罰權,並支持和監督...
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堅持基金收支運行情況公開,加強內部控制,強化基金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確保基金安全運行。三是統一醫療服務管理。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實行統一定點醫療服務管理。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相關醫療服務...
因此,還需通過飛行檢查的有力手段來保障醫保基金的安全規範使用。2023年5月1日,《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這為今後依法開展這項工作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礎。2023年5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
因此,還需通過飛行檢查的有力手段來保障醫保基金的安全規範使用。今年5月1日,《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這為今後依法開展這項工作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礎。今年5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
第二條 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暫行辦法。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依法設立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 第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依法救助、以人為本、科學管理...
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財政補助的具體方案由財政部門商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研究確定,補助經費要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六)費用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於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