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厲打擊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守好人民民眾“看病錢”“救命錢”,四部門聯合制定《方案》,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2023年醫療保障基金飛行...
2023年7月,國家醫保局聯合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印發了《2023年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並對方案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方案》印發後,四部門將指導各地按照方案開展檢查工作,紮實有序完成...
《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規範飛行檢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3月13日,《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
2023年10月1日 內容全文 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構築醫療保障基金(以下簡稱醫保基金)安全堅固防線,紮實推進醫保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度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決策部署,嚴厲打擊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保障公民健康權益,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決定...
2023年12月,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若干措施》。全文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3〕17號)精神,加快構建權責清晰、嚴密有力、安全規範、...
經陝西省政府同意,陝西省醫保局、陝西省公安廳、陝西省財政廳等8部門聯合印發《陝西省推進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陝西省基金監管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方案解讀 主要內容 明確常態化監管的五項具體...
《關於開展2022年度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工作的通知》是2022年6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下發的通知。制定經過 2022年6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2022年度...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醫療保障、財政、稅務部門依法確定醫療保險費收入預算目標。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作相應調整,制定調整方案,報統籌地區政府批准後執行。第十六條 經辦...
《宿遷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宿遷市政府六屆十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 1 6日印發.全文 為深化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提升醫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醫保基金安全,根據...
採用自查結合實地巡查方式,自2023年12月啟動,於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輪巡查。檔案內容 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學習...
《銀川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實施方案》已經銀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10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 行。全文 為深化我市醫療保障基金(以下簡稱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提升醫保治理能力...
“十三五”期間,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組建市醫保局,持續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全市醫療保障改革發展取得積極進展,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框架基本形成,醫保基金安全可持續。醫療保障工作為...
全面落實資助重點救助對象參保繳費政策,健全重點救助對象醫療費用救助機制。建立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通過明確診療方案、規範轉診等措施降低醫療成本,提高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合理控制貧困民眾政策範圍內...
《巴中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0 月10日印發.全文 巴中市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
4.堅持便民惠民。簡化最佳化事項業務辦理流程,固化辦理標準、簡化申報材料、細化辦事指南、聯通服務系統、共享政務信息,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醫療保障服務。(三)工作目標。進一步規範政策制度,健全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和基金監管運行...
三、工作內容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原則,加強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與監督管理。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稅務部門制定全市醫療保險基金年度預算方案,建立市、縣(市、區)分級負責、各盡其責、風險共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