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渝府發〔2013〕48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精神,現就改革完善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全會精神,以保障人民民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減少監管環節,明確部門責任,最佳化資源配置,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職責和機構。

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市質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市工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市衛生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職責進行整合,重新組建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後的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為正廳局級。其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保留重慶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重慶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將市商委的畜禽屠宰監管職責劃入市農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3〕48號 
渝府發〔2013〕48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精神,現就改革完善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全會精神,以保障人民民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整合監管職能和機構為重點,減少監管環節,明確部門責任,最佳化資源配置,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堅持上下基本對應的原則;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堅持編隨事轉、人隨編走的原則;堅持創新制度機制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服務能力的原則。
二、主要任務
(一)整合監管職責和機構。
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市質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市工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市衛生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職責進行整合,重新組建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建後的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為正廳局級。其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保留重慶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重慶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將市商委的畜禽屠宰監管職責劃入市農委。
將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和市衛生局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編制、人員劃轉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市商委有關畜禽屠宰監管的編制、人員劃轉市農委。
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管職責、機構、編制和人員,對應市級整合劃轉。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須事先徵求區縣(自治縣)黨委的意見。
(二)整合監管執法隊伍和技術資源。
市工商局、市質監局有關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編制、人員及相關經費相應劃轉。市工商局的食品快速檢測設備,市質監局涉及食品安全的檢驗檢測機構、編制、人員、裝備及經費相應劃轉。
區縣(自治縣)有關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檢驗檢測的機構、編制、人員、裝備及相關經費,對應市級劃轉。
切實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吸納更多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增加食品藥品監管投入,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和產品追溯等技術支撐體系,提升科學監管水平。食品藥品監管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三)健全基層管理體系。
根據行政區域幅員面積、人口及監管對象數量,在鄉鎮(街道)設立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為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管分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法制宣傳、日常巡查、信息報告、突發事件前期處置和農村家宴備案管理等。從基層工商所連人帶編相應劃轉從事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人員,併入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在農村行政村和城鎮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
加強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藥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體系。
(四)落實食品藥品監管責任。
全市各級政府要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建立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最嚴格的監管制度,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各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加強綜合協調、監督指導和考核評價,構建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局面。
全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嚴密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農業部門要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強化源頭治理。合理劃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農業部門的監管邊界,切實做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與批發市場準入管理的銜接。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質監部門要加強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城管部門要做好食品攤販等監管執法工作。公安機關要加大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活動。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要求
此次改革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穩妥實施,確保按期完成。
(一)加強領導,紮實推進。成立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由市政府領導同志任組長,市級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市級改革工作原則上於2013年6月底前完成,區縣級改革工作原則上於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協調配合,平穩過渡。改革過渡期間,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和藥品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並按既定部署做好相關工作。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衛生、商務、農業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負責組織實施改革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負責機構編制劃轉,人力社保部門負責人員劃轉,財政部門負責裝備和經費劃轉。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做好乾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做到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國有財產不流失。
(三)嚴肅紀律,強化監督。嚴禁在改革過程中擅自增設機構、增加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嚴禁借改革之機突擊進人、超編進人、突擊提拔幹部、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改革平穩進行和工作正常運轉。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6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