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意見總述
渝府辦發〔2014〕13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家庭服務業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由家庭服務機構指派或介紹家庭服務員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烹飪、保潔、搬家、親職教育、兒童看護以及孕產婦、嬰幼兒、老人和病人的護理等有償服務,滿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務行業。為更好地滿足廣大市民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的家庭服務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43號),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政策扶持、規範發展”的原則,為確保實現本市家庭服務“消費有選擇、維權有渠道、服務有保障”的目標,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鼓勵發展家庭服務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暢通家庭服務業供需對接渠道
支持與家庭服務業發展相關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整合各方信息平台資源,建立家庭服務從業人員資料庫,在人力資源市場和家政服務網路中心等相關網站開闢家庭服務業視窗,啟動家庭服務業便民定製服務計畫,實現家庭服務人力資源信息共享,緩解因供需信息不暢引發的供需矛盾,有效對接有服務需求的家庭。鼓勵家庭服務業企業選擇節假日等市場供需緊缺時期,開展家庭服務從業人員進萬家、從業人員春節值守等活動,努力滿足廣大市民的家庭服務消費需求。(牽頭部門:市商委;配合部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
二、培育家庭服務業市場主體
鞏固家庭服務業企業發展成果,加快培育居家養老服務家庭服務業企業。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創辦各類家庭服務業企業,引導各類家庭服務業企業走現代企業發展之路,支持家庭服務業企業採取連鎖經營擴大規模,按照市場區隔原則,促進企業專業化、規範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著力培育一批主業突出、競爭力強、服務質量高、示範作用好的品牌企業。力爭在未來3年內,逐步實現主城各區有3個以上、其餘區縣(自治縣)各有1個以上家庭服務品牌(骨幹)企業的目標。(牽頭部門:市商委;配合部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
三、鼓勵家庭服務業實行員工制
全面推廣商務部《家政服務契約》範本,著力推行家庭服務業企業員工制模式,引導員工制家庭服務業企業和家庭服務員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建立勞動關係,參加社會保險。家庭服務業企業招用城鄉勞動力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且繳納社會保險,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員工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牽頭部門:市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商委)
四、規範家庭服務業市場秩序
加強行業監管,開展行業清理整頓,嚴厲打擊違法經營和欺詐消費者行為,堅決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確保市場規範有序。充分發揮市家政服務行業協會在服務、協調、維權、規範和指導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參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組織承辦行業交流、技能競賽等活動,積極開展行業諮詢、行業標準制定、行業評先評優、標準化評星定級、行業達標評審或驗收、制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職業道德準則等工作。完善行業自律機制,積極推進行業誠信建設,加快建立全市家庭服務運營監測管理系統,建立健全家庭服務機構信用檔案,建立誠信記錄信息申報徵集和失信企業“黑名單”制度;探索家庭服務業企業分等定級工作,加快制訂家庭服務業企業等級評定標準,形成供需各方相互信賴、安全可靠的市場環境。(牽頭部門:市商委;配合部門: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
五、強化家庭服務從業人員技能培訓
繼續推進家庭服務員上崗培訓,積極創新培訓模式,探索開展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和創建家庭服務業品牌培育基地等方式,加大中高級家庭服務員和市場緊缺工種的培訓力度,強化家庭服務業企業管理人員業務培訓,積極開展家庭服務培訓機構的師資培訓,鼓勵各類院校開展家政服務專業學歷教育,突出家庭服務業培訓的層次性和針對性。實行培訓機構定點制、淘汰制,優選有實力培訓機構參與從業人員培訓。2014―2017年,計畫在全市培訓家庭服務從業人員10萬名。其中,中高級人員占培訓人員總數的20%以上,技能鑑定通過率在90%以上,對有就業需求和培訓願望的勞動者,做到應訓盡訓。加強培訓與就業的對接,全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家庭服務業企業和家庭服務從業人員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政策諮詢等免費服務,學員就業率不低於90%。(牽頭部門:市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門:市商委)
六、維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定期公布家庭服務員的工資指導價位,為家庭服務業企業建立科學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提供參考依據。建立多渠道維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權益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家庭服務業企業與從業人員之間的勞動爭議、消費者與從業人員之間的消費糾紛。全市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要發揮各自優勢,通過政策諮詢、法律援助、維權熱線等方式,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服務從業人員權益維護工作。(牽頭部門:市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門:市商委)
七、加大家庭服務業的政策扶持
積極落實有關稅收扶持政策。對符合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的家庭服務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研究制訂扶持家庭服務業發展的其他稅收、保險、信貸政策落地的具體措施。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要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服務業企業給予積極扶持。市級和區縣財政要在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增加家庭服務業扶持資金的比重,其他有關部門要保證足夠資金向家庭服務業傾斜,重點支持家庭服務業企業通過連鎖經營、加盟經營、特許經營等方式,整合服務資源,擴大服務規模,增加服務網點,建立服務網路,開展品牌化和標準化建設。積極引導家庭服務業企業增強商標意識,促進家庭服務業企業走商標品牌發展之路。(牽頭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地稅局、市中小企業局、市商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
八、營造家庭服務業發展良好環境
倡導家庭服務社會化新觀念,加強品牌企業推介和成功經驗推廣,大力宣傳發展家庭服務業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湧現出的優秀事跡和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尊重、關心、支持發展家庭服務業的良好氛圍。全市各級商貿流通主管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家庭服務業行業管理,加強對家庭服務業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及時組織研究解決行業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全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抓好就業培訓及職業資格考試、勞務對接、員工制企業認定、勞動關係及社會保險等工作,組織研究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的重大問題;全市各級財政、稅務、中小企業、民政、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緊密協作、密切配合,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相關問題,共同促進家庭服務業健康發展。(牽頭部門:市商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