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是2015年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5〕164號
渝府辦發〔2015〕164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0月27日
重慶市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要求,進一步規範我市行政檢查行為,加強市場監管,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市委四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圍繞“科學發展、富民興渝”總任務,深入實施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大力推廣隨機抽查,規範市場執法行為,創新政府管理方式,著力解決行政檢查中的不作為、亂作為和執法擾民、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問題,加快建立公平、有序、誠信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依法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行政檢查。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執法行為,確保行政檢查隨機抽查工作依法順利進行。
――公正高效。堅持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對不同類型檢查對象分別採取適當的隨機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顧效率,減輕市場主體負擔,最佳化市場環境。
――公開透明。在陽光下運行執法權力,公開行政檢查隨機抽查職責、程式、事項、結果等,強化社會監督,切實做到確職限權,盡責擔當。
――穩步推進。充分利用現有市場主體有關信息數據,立足檢查對象分布結構等實際情況,就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有關事項分步實施,有序推進,務求實效。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隨機抽查許可權。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提高效能”的原則,明確行政抽查依據、主體、內容、人員、方式、頻次等,並及時向社會公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要大力推廣隨機抽查,不斷提高隨機抽查在檢查工作中的比重。各行政執法機構要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行政執法人員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並完整記錄行政執法檢查的依據、對象、內容、結果等事項。檢查完畢後,要將執法檢查記錄入卷歸檔。行政執法機構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抽樣檢驗的,在滿足抽樣要求的前提下,要儘可能少抽取樣品,並按照成本價購買,不得收取檢驗費和其他費用,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和監管領域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既要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原則上隨機抽查比例不得低於市場主體的3%,涉外市場主體可提高到10%。
(三)推行綜合執法,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因查辦案件需要外,行政執法機構已經對市場主體進行抽查的,其他行政執法機構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複抽查。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結合實際,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抽查,按照“雙隨機”要求制定並實施聯合抽查計畫,對同一市場主體的多個檢查事項原則上應一次性完成,提高執法效能,降低市場主體成本。市級行政執法機構應當與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構建立層級聯動執法制度,協調抽查計畫,避免重複執法。
(四)加強抽查結果運用,促進市場主體自覺守法。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讓失信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對連續三年抽查結果良好的市場主體,行政執法機構可決定一定期限內免於抽查。
(五)加強信息共享,建立隨機抽查信息平台。各行政執法機構要充分利用入口網站、政府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網上政務大廳、辦事視窗等信息載體,設立服務專欄,向市場主體提供本機關服務和促進市場主體發展的法律、政策等信息。結合全市社會公共信息資源整合與套用工作,依託工商部門法人資料庫和徵信系統建立全市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台,整合各執法監督檢查部門隨機抽查信息、行政許可信息、企業違法信息、企業信用狀況等數據,實現市政府各部門涉及市場主體信息的互聯互通,有效防止多頭抽查、重複抽查。
三、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推廣隨機抽查,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務必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創造性地落實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發揮事中事後監管職能作用,打擊違法活動,整頓規範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隨機抽查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和監督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隨機抽查水平。市政府各部門在制訂推廣隨機抽查實施方案時,要做好與國家對應部委的銜接工作。各行政執法機構要明確專人負責隨機抽查工作,加強對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和督促。
(三)嚴格落實責任。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大力推廣隨機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履行法定監管職責。要強化對隨機抽查工作的過程監控和績效評價,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具體細化推進隨機抽查的任務和步驟,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對落實到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激勵;對落實不力、成績較差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宣傳培訓。隨機抽查不僅要在市場監管領域推廣,也要在行政檢查工作中廣泛套用。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大對隨機抽查的宣傳力度,及時發布權威改革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預期,凝聚改革共識。要加強執法檢查人員培訓,轉變執法理念,探索完善隨機抽查監管辦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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