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意見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意見的通知》意在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精神,提高我市青少年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和綜合素質,結合重慶市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提出該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意見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3〕137號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渝府辦發〔2013〕137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體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6月4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
市教委 市發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市體育局

具體內容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53號)精神,提高我市青少年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和綜合素質,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學校體育的重要性
1.廣大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意志堅強、充滿活力,是一個民族生命力旺盛的體現,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方面。
體育鍛鍊是提高學生健康素質的有效途徑,對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發育、審美素養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強學校體育,增強學生體質,對於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實現教育現代化,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2.我市歷來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始終堅持把加強青少年體育鍛鍊作為提高全民健康素質的基礎工程,堅持把加強學校體育作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和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廣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大力推進學校體育改革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
但由於重慶城鄉“二元結構”突出,學校體育發展極不平衡,區域之間、城鄉之間、校際之間師資、場地、器材和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差距明顯,同時,學生心肺耐力等指標普遍下降,近視率上升,肥胖學生增多等現象,也充分說明學校體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環節。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轉變觀念,把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作為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和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任務,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二、明確加強學校體育的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3.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之一。加強政府統籌,加強條件保障,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學生體育課程和課餘活動時間。
切實提高學校體育質量,完善學校、家庭與社會密切結合的學校體育網路,促進體育與德育、智育、美育有機融合,不斷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和綜合素質。
4.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以中國小為重點,全面加強學校體育,深入推進學校體育改革發展,力爭到2015年,學校體育場地設施總體達到國家標準,初步配齊體育教師,基本形成學校體育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機制;
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科學規範的學校體育評價機制;各方責任更加明確,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推進機制。
三、落實加強學校體育的重點任務
5.加強學校體育課程教學。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保證中小學生及中職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嚴禁擠占體育課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時間。
各學校要因地制宜制訂並實施好體育與健康課程實施方案、體育課程與大課間活動及課外體育活動一體化的陽光體育運動方案,並在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中科學安排體育課時。
要創新體育活動內容、方式和載體,增強體育活動的趣味性和吸引力,著力培養學生的體育愛好、運動興趣和技能特長,大力培養學生的意志品質、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使學生掌握科學鍛鍊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每個學生學會至少兩項終身受益的體育鍛鍊項目,養成良好體育鍛鍊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學生體育競賽體制,引導學校合理開展課餘體育訓練和競賽活動。要鼓勵創建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學生民眾性體育活動。
6.加強體育教師隊伍建設。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加快教師結構調整,制定並落實配齊專職體育教師的時間表,多渠道配備好中國小和職業學校體育教師。
建立健全體育教師培養體系,辦好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專業,逐步擴大免費師範生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中體育教育專業招生規模,完善農村學校教師“特崗計畫”補充體育教師機制。
鼓勵退役優秀運動員按照有關規定從事學校體育工作。加大“國培計畫”培訓體育教師力度,拓寬體育教師培訓渠道,到2015年全市中國小和職業學校體育教師要完成一輪培訓。
保障體育教師在職務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彰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對體育教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體育活動以及組織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等,納入教學工作量。
7.加強學校體育設施建設。按照《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中國小校體育設施技術規程》及相關學校建設標準和技術規範要求,加大學校體育設施建設力度,在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中統籌規劃學校體育設施,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畫等項目中加大對體育設施建設和器材配備的支持力度,力爭到2015年全市學校體育設施和器材基本達到國家標準。
大力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和運動設施向青少年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餘和節假日應向學生開放。
8.加強學校體育風險管理。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條例和學校體育風險管理體系,加強對學校體育安全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風險管理機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過程管理、保險賠付的學校體育風險管理制度,依法妥善處理學校體育意外傷害事故。
各學校要制訂和實施體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管理責任人,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對體育設施的維護和使用管理,切實保證使用安全。
四、建立加強學校體育的監測評價機制
9.大力推進學生體質健康測評制度。市教委要會同有關部門修訂並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認真做好學生健康檢查、體質健康監測、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等工作。督促學校每年對所有學生進行一次體質健康測試,並按學生年級、班級、性別等不同類別在校內公布測試結果,向學生家長通報有關情況。同時,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將測試結果上報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數據管理系統。
各區縣(自治縣)要加強管理,創造條件,保證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工作的順利開展。要將學生日常參加體育活動情況、體育運動能力、體質健康水平等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指標和重要內容。進一步組織好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積極探索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增加體育科目的做法,推進高考綜合評價體系建設,有效發揮其對增強學生體質的引導作用。
10.大力推進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制度。市教委要儘快制訂以評價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和基本運動技能為主要內容的學校體育工作評估標準和實施辦法。
從2013年起,在全市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制度。每年11月各中國小及中職學校按照評估標準和實施辦法開展自評,12月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學校體育工作評估結果進行復檢,次年初市教委組織抽查、認定,並將認定結果匯總後上報教育部備案。
加快制訂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和高等職業學校體育課程教學指導綱要,並適時組織開展高等學校體育工作評估。深入分析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動態把握學生體質健康發展變化趨勢,有效指導學校體育工作。
11.大力推進學校體育報告公示制度。市教委要建立健全“學校―區縣(自治縣)―市”三級學校體育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和公示制度,重點報告和公示學校體育開課率、陽光體育運動情況、學校體育經費投入、教學條件改善、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等。
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向社會公布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監督電話。學校要利用公告欄、家長會和校園網等定期通報學生體育活動情況。從2013年起,市教委定期發布《全市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公布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
五、加強學校體育的保障機制建設
12.明確責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發展學校體育的職責,將學校體育發展納入本級政府年度工作報告,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和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工作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政策,制定標準,加強監督管理和科學指導,將學校體育納入各類教育規劃。
發展改革部門要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學校體育發展。財政部門要完善支持學校體育的投入政策。體育部門要把學校體育作為全民健身計畫的重點,在技術、人才、場地和體育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大對學校體育工作的支持。校長是所在學校體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確保學校體育各項工作任務的具體落實。
13.加大投入。統籌教育經費投入,切實保障學校體育經費。合理保證中國小校及中職學校公用經費中用於體育的支出,並隨公用經費標準提高而逐步增加。利用現有渠道,將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建設、體育活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畫,並加大投入力度。優先支持農村和民族地區學校體育工作。
14.分解任務。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找準學校體育的突出問題、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特別是要在確保學生鍛鍊時間、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落實政府工作責任、完善學校體育政策體系、實施學校體育評價制度、改善學校體育辦學條件等方面確定發展目標,逐年分解落實任務。以區縣(自治縣)為單位編制加強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畫,於2013年9月底前報送市教委備案。
15.強化督導。市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按照國家《中國小體育工作督導評估辦法(試行)》,抓緊研製《重慶市學校體育工作督導檢查辦法》,並儘快實施。各區縣(自治縣)教育督導部門要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健全目標考核機制,建立學校體育工作專項督導制度,定期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體育工作專項督導,並將督導評估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告。
16.兌現獎懲。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把學校體育和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納入工作考核指標體系,作為教育等有關部門和學校領導幹部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績效評估和行政問責。對學校體育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學校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三年下降的區縣(自治縣)和學校,在教育工作評估和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
17.加強宣傳。市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宣傳學校體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校園體育文化建設,加大對民眾性學生體育活動的宣傳報導,廣泛傳播健康理念,引導廣大青少年、各級各類學校和全社會樹立科學的教育觀、人才觀和健康觀,形成珍視健康、熱愛體育、崇尚運動、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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