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

2022年5月,經鄭州市委、市政府審議通過,鄭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印發《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版)。《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深刻汲取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經驗教訓,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既與《河南省防汛應急預案(2022版)》有機銜接,又緊貼鄭州實際,同時,還吸收了國內多個城市的成功經驗。

2023年7月,鄭州對《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
  • 發布單位:鄭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3版,2022版,

2023版

2023年7月,鄭州對《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新版《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對七個方面內容進行修訂——
完善了防汛應急指揮體系。最佳化整合市防指工作專班。不再設立地質災害防禦和黃河防汛專班,增設了聯排聯調專班。將工作專班最佳化為15個,補充ABC調度指揮應急值守專班和專家分析研判專班、防汛應急專家指導組。市防指成員單位增加了鄭州黃河文化公園管委會、市文物局。
修訂了應急準備。隱患排查強調臨災前進行再檢查、再落實;物資準備增加山丘區重點鄉鎮(街道)要配備衛星電話要求;技術準備增加“一張圖”“一張網”內容要求。
強化了監測預報預警。補充了山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的內容。
取消“預警回響”,增設“預警措施”。預警行動修改為預警措施,並增加“叫應”機制內容。對各級別的預警措施進行梳理完善,進一步突顯預防為主、預警措施與預警級別的遞增關係。
修改完善應急回響分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的表述方式修改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更加便於全民理解。
最佳化了應急回響啟動條件。將暴雨預警報告與暴雨預警信號作為回響啟動條件,實現氣象預警與應急回響聯動;將有兩個以上開發區、區縣(市)已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回響,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報請啟動相應等級回響的報請納入了回響啟動條件;明確了防洪河道與主城區河道回響啟動條件的區別。
細化了應急回響行動。補充完善了二級、一級應急回響時,ABC專班、專家指導組、工作專班等行動;增加了向省防辦進行報告的內容;明確會商、信息共享、值班值守、信息報送等工作內容。
鄭州市防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有四個突出特點:
突出關口前移,以防為主。將去年好的做法和經驗予以固化保留,強化預警措施。
堅持問題導向,以修促改。對照應急管理部評估督導報告指出的問題,不再將地質災害作為防汛應急回響啟動條件。
最佳化市防指工作專班,界定專班和成員單位職責。防止專班異化、多頭指揮,規定各工作專班經市防指批准後,以市防指名義開展工作。最佳化回響條件,避免過度回響。將南水北調工程險情和暴雨預警納入應急回響啟動條件,補充完善城區內澇回響條件。防止回響過度,暴雨藍色預警不作為啟動應急回響條件。
結構緊湊,簡練實用。刪減了風險評估章節和日常工作內容,將原有的附屬檔案內容全部納入防汛應急指揮手冊,對預案進行有效瘦身,由原來的121頁縮減至40頁,使預案更加簡潔實用。

2022版

2022年5月,經鄭州市委、市政府審議通過,鄭州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印發《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版)(以下簡稱《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深刻汲取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經驗教訓,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既與《河南省防汛應急預案(2022版)》有機銜接,又緊貼鄭州實際,同時,還吸收了國內多個城市的成功經驗。
《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以四個堅持提綱挈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問題導向務實管用,堅持協調聯動科學高效。新預案框架與河南省新修訂的防汛應急預案一致,共分10章和1個附屬檔案,附屬檔案為鄭州市防汛應急指揮手冊——列出不同應急回響級別的行動指南和開展搶險救援行動的工作重點,對應採取的措施實行清單式管理,提升預案的可操作性。
《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對標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體系上,首次設立書記、市長雙指揮長,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也由原來的34個增至48個。
《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進一步深化扁平化指揮機制,市防辦組織成立防汛指揮調度、水庫河道防汛及山洪災害防汛、城市內澇防汛、鄉鎮及農村防汛、地質災害防汛、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防汛、應急救援救災、氣象服務保障、防汛物資保障、電力通信及交通保障、醫療衛生防疫、宣傳和輿論引導、安全保衛及交通管控、專家技術服務和黃河防汛等15個專班。
《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強化了前後方指揮聯動機制,市防指設立6個防汛應急前方指導組,分別由分管防汛應急、水利、自然資源、城管、工信的副市長帶隊,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發生較大以上洪澇災害,市防指前方指導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工作,進行前期處置。
《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一個顯著特點——突出以防為主,關口前移。《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結合去年鄭州防汛減災的應對實際,重點修訂完善了監測預報預警,細化了預警分級發布和分級回響等內容。
《鄭州市防汛應急預案》明確,啟動紅色預警回響後,應採取如下預警行動——
相關區縣(市)和單位關閉地下商場、地下車庫,轉移全部財物,車輛儘可能放置到路面較高區域,開放立交橋作為臨時停車區域。
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市指揮中心、大型醫院、學校等重點單位,大型變電站、通信樞紐、大型計算中心等部位預製救援隊伍,確保運行安全。
各級黨委政府立即啟動停工、停業、停學等強制管控措施,及時通知或組織低洼地區居民應急避險或避險轉移,安全勸導員全部上崗,待轉移民眾後負責落實關門閉鎖、貼上封條等措施。
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協調開放三層以上電影院、商場、酒店等作為臨時避難場所,方便民眾就近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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