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通知
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鄭州市加強防洪防澇系統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鄭州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1月30日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內澇治理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1號)的要求,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因地制宜,提升城市防洪防澇能力,用統籌的方式、系統的方法解決城市內澇問題,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鄭州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工作原則
完善體系,突出規劃統籌。統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統籌城市水資源利用和防災減災,統籌城市防洪和內澇治理,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流域防洪、城市防澇設施等規劃,逐步完善防洪防澇規劃體系。
全面治理,突出問題導向。堅持防禦外洪與治理內澇並重、生態措施與工程措施並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針對“7·20”特大暴雨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找準薄弱環節和短板,開展防洪和內澇治理規劃編制,全面解決內澇頑疾,妥善處理流域防洪與城市防澇的關係。
因地制宜,突出目標導向。依據全市自然地理條件、水文特徵等因素,劃分風險等級,確定治理策略和規劃建設任務。老城區結合更新改造,補齊防洪防澇設施短板;新城區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防洪防澇設施。
堅持多方協同、突出科學規劃。加強資源規劃、水利、城管、城建、園林、氣象、應急等多部門溝通協作,建立協作協商溝通機制。聘請國內知名專家和技術團隊,全過程參與和指導,共同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區域流域保護、河網銜接、設施有效、應急能力提升等關鍵問題的應對措施,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和實施性。
工作目標
到2025年,主城區河道防洪標準達到100年一遇,市域其他河道防洪標準達到20—50年一遇。城市重要地區達到小時降雨 50.3 毫米(5 年一遇)不發生積水,一般地區達到小時降雨44.8 毫米(3 年一遇)不發生積水。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超出城市內澇防治標準的降雨條件下,城市生命線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礎設施功能不喪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運行。
到2035年,城市防洪防澇工程體系進一步完善,河道防洪標準與城市建設相適應,總體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澇現象。
重點工作
科學建立鄭州市防洪防澇工程規劃體系。針對“7·20”特大暴雨災情暴露出來的問題和短板,遵循系統化治理原則,構建專題研究為基礎、數字模型為支撐、綜合規劃為統領、專項規劃和實施方案為抓手的“31382”規劃體系,即開展3個專題研究、建立1個數字模型、編制3個綜合性規劃、深化8個專項規劃、制定2個實施方案。
(一)開展專題研究
為防洪防澇規劃編制提供技術基礎。
1.暴雨強度公式修訂及雨型研究。分析全市氣候變化趨勢,在鄭州市現行暴雨強度公式基礎上,補充近20年降雨氣象資料,研究適合於地區降雨規律的暴雨強度公式和設計暴雨過程,為防洪規劃、防澇規劃編制提供基礎。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2.內澇高風險及重要地區應對方案研究。根據城市內澇風險區劃,針對內澇高風險地區和重要市政基礎設施、醫院、車站等重要區域,分析內澇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問題,從防洪水位、雨水排水分區、區域豎向、管網標準、配套設施、非工程措施等方面進行研究,提升地區應對風險能力,提出應急排澇措施。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城建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3.特大暴雨下超標降雨應對措施研究。藉助水力模型,模擬各流域在不同超標降雨情景下的積水範圍、深度和時間等,繪製不同重現期的洪澇風險圖,研究宜棄守和應重點保護的區域,並制定超標雨洪的分流和蓄洪方案;研究超標降雨時的編制預警、應急搶險、交通疏導等非工程措施,提高城市韌性,將損失降到最低。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城建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二)建立雨水數字模型
採用InfoWorks ICM(城市綜合流域排水模型)等模型軟體進行水力模擬,評估城區現狀的排水能力與內澇風險,找出問題短板;對超標降雨下城區地面積水情況進行模擬,評估識別城市內澇風險區,劃分內澇高、中、低風險區,繪製內澇風險圖,並提出應對策略。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三)開展綜合性規劃編制
1.開展流域治理,編制鄭州市防洪規劃,修編鄭州市城市防洪規劃。為確保鄭州國家中心城市防洪安全,根據鄭州最新城市定位、功能布局、城市內澇及防護對象等的變化,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7·20”特大暴雨水文情況,統籌防汛指揮系統、防洪管理、超標準洪水預案等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設,編制《鄭州市防洪規劃》(規劃範圍為鄭州市域),修編《鄭州市城市防洪規劃》(規劃範圍為鄭州主城區),構建科學完備、系統高效、與國家中心城市相適應的防洪減災體系。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鄭州黃河河務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2.強化系統治理,做好排水除澇綜合規劃編制。開展《鄭州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2021—2035年)》編制。分析內澇成因,統籌城區自然調蓄空間,科學確定排水分區,加強豎向管控,最佳化系統布局,完善流域、區域和城市相協同匹配的排水防澇工程體系;科學確定治理策略,提高排水標準,加強雨水源頭減排工程建設,系統化改造排水管網和泵站,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市氣象局、市園林局、市應急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四)深化綜合性規劃
深化綜合性規劃,開展專項規劃編制或專項設計
以綜合性規劃為統領,遵循“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超標應急”系統化治理原則,深化防洪規劃和排水防澇規劃內容,開展各專項規劃編制或專項設計工作。遠近期結合,提出規劃落實要求。
1.提高河道防洪標準,編制主河道綜合治理專項設計。
(1)黃河。積極協調黃河流域相關部門,加快推進《鄭州黃河堤岸剛性加固試點工程(花園口段、臨河廣場段)》,創新嘗試新發展階段治理黃河工程措施,推進馬渡、趙口險工段相對地下河建設,著力提升黃河大堤鄭州城區段防洪能力,確保黃河鄭州城區段長治久安。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鄭州黃河河務局,沿黃區縣(市)政府
(2)主城區河道。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綜合治理,制定重點河道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配合省水利部門開展賈魯河流域治理和南截流溝、賈魯河、七里河、索須河等分洪工程研究等工作,減小城區河流防洪壓力。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城建局、市園林局、市應急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3)市域其他主要河道。包括雙洎河、汜水河、潁河、伊洛河、枯河、丈八溝、石溝等河道,根據河道保護對象,按照20—50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綜合治理規劃,制定河道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市應急局,鞏義市政府、滎陽市政府、新密市政府、新鄭市政府、中牟縣政府、登封市政府
2.統籌全市中小河流綜合治理,編制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專項設計。對全市124條中小河流安全問題逐一排查、逐一研究、逐一分析,做好乾枯河道、原老河道的保留和綜合利用,做到“一河一策”,統籌河道上游小流域綜合治理和中下游綜合改造,增強流域和區域防洪防澇能力。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3.水庫除險加固提升,編制水庫“一庫一案”專項規劃。做好災後風險排查及隱患應急處置,制定過渡方案,確保水庫安全度汛。通過“報廢一批、降等一批、加固一批、提升一批”等措施,對全市143座中小型水庫逐一論證,做到“一庫一案”。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4.保障南水北調乾渠安全,編制南水北調乾渠兩岸防洪防澇工程規劃。根據左岸截流溝排水問題、右岸澇水出路問題以及防洪堤結構安全問題,提出防洪防澇規劃標準,對截流溝進行全面提升治理整治、對部分渠段防洪堤進行加固整治,全面保障南水北調乾渠安全。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市南水北調辦、市資源規劃局,南水北調沿線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5.全面提升金水河等河道防洪排澇功能,開展金水河等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專項設計。滿足城市防洪防澇要求,堅持流域化治理,系統考慮郭家咀水庫、南截洪溝的建設,蓄截並舉、節點治理、河岸提升、藍綠管控,全面提升金水河防洪防澇能力和綠化空間。開展熊耳河河道綜合提升工程研究等相關工作。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沿線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6.提高管網和泵站標準,開展管網和泵站提升規劃。
(1)啟動排水管網和泵站的提升標準規劃。規劃新建排水管網原則上應達到國家標準的上限,優先主幹管網規劃,打通排放通道,避免“斷頭管”,逐步規劃次支管網,消除“管網空白區”,完善分區排放系統。規劃泵站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行。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2)啟動現有排水管網補短板和泵站改造規劃。改造年代老、標準低、混錯接的雨污水管網,修復破損和功能失效的排水防澇設施;採取截流、分流等系統化改造,使排水管網和泵站改造後能力達到國家建設標準。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城建局
(3)推進雨污分流改造規劃。對雨污水分流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通過截流、調蓄等方式,減少雨季溢流污染,提高雨水排放能力,開展市政道路合流制管道改造分流制規劃編制工作。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4)易澇區域(積水點)綜合整治規劃。對河道外水頂托導致自排不暢或排水能力達不到標準的地區,規劃建設排水泵站,增加城市雨水強排能力,雨水管道規劃考慮外水頂托影響,標高低於河道防洪水位的雨水管道,設定防倒灌設施。開展鄭大一附院周邊區域、五龍口區域、白沙組團等易澇區域(積水點)、金水路西延鐵路圍合區域等綜合整治規劃。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局,鄭東新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城建局
7.開展雨水行泄通道規劃。開展河道、明溝等整治工程規劃,因地制宜恢復因歷史原因封蓋、填埋的天然河道、明溝等,利用次要道路、帶型綠地等規劃構建雨水行泄通道。研究雨水行泄通道規劃建設要求,確定為雨水行泄通道的道路、綠地,要按要求進行建設和改造,確保過流順暢、水位滿足防洪防澇安全要求。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園林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8.加強河湖水系和生態空間治理和恢復,開展河湖水系、調蓄設施藍綠線規劃。
(1)保護河道、湖泊、濕地等,保留天然雨洪通道、沖溝和蓄滯洪空間,維持河湖自然形態,避免簡單裁彎取直,開展城市河湖水系藍線、綠線劃定工作,恢復和保持城市河湖水系的自然性和流動性,構建連續完整的生態基礎設施體系。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園林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2)恢復和增加水空間,應對超標雨水,按照有關標準開展蓄滯洪區規劃,結合實際劃定滯洪區,確保有足夠的調蓄容積和功能。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農委、市林業局
(3)在城市建設和更新中留白增綠,優先利用自然窪地、溝渠、綠地、廣場、體育場等實現雨水調蓄功能,做到一地多用。因地制宜規劃建設雨水調蓄設施,發揮削峰錯峰作用。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
(五)編制鄭州市內澇治理系統化實施方案、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1.依據綜合性規劃和專項規劃方案,結合“7·20”特大暴雨災害暴露出來的問題短板,以內澇嚴重區域、災害損毀嚴重區域、應急管理薄弱為重點,系統梳理受災損毀排水管渠、泄洪通道、蓄水調蓄等設施,謀劃五年城市內澇治理和災後重建項目,編制內澇治理系統化實施方案,明確建設項目,分年度組織實施。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城建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
2.結合城市建設和更新,積極落實“滲、滯、蓄、淨、用、排”等措施,嚴格控制雨水徑流峰值和徑流量,全面建設海綿城市。建立海綿城市全過程監管管理體制,開展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設施養護、規劃核實等工作,制定《鄭州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4年),推動《鄭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條例》立法工作,提高海綿城市設計質量,充分發揮海綿城市建設效益。
牽頭單位:市城建局
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園林局、市資源規劃局
做好階段工作
第一階段:至2021年11月底,進一步開展防洪防澇問題摸排,分析城市內澇存在問題,研究治理策略。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第二階段:至2021年12月底,確定技術團隊,啟動排水防澇、城市防洪等綜合規劃、專項規劃、專題研究編制、數字建模工作,開展排水管網補短板、明溝治理方案編制和南截洪溝選址研究等。
第三階段:至2022年1月底,完成南截洪溝選址初步方案,治理排水管網補短板一批工程規劃,完成金水河等防洪提升整治工程規劃,完成內澇治理實施方案。
第四階段:2022年6月底,完成排水防澇、城市防洪等綜合規劃、專項規劃、專題研究編制、數字建模框架工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市政府牽頭,多部門統籌協調的工作機制,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總負責,分管副秘書長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由市水利局、市資源規劃局主要領導負責,發展改革、財政、城管、城建、園林、農業、林業、交通、交警、氣象、水文、應急、黃河水務、南水北調、開發區、區縣(市)等相關部門緊密配合,按照責任分工,各司其職,抓好工作落實。需市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項,由分管副市長或副秘書長組織相關各部門研究確定。各責任部門突出抓好協調保障,有力有序推進規劃編制任務。
(二)健全工作機制
創新防洪防澇全鏈條管理體制,強化規劃引領,建立“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協商會議制度,加強對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指導。聘請國內知名專家、國務院“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組專家給予各項規劃全過程指導。委託國內知名規劃設計技術單位強強聯合、內外結合,全方位參與各層次規劃編制工作。
(三)制定專項方案,統籌規劃與實施
積極配合國家、省、市研究制定災後重建整體規劃和專項方案,爭取更多政策支持。各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專項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提出具體舉措,明確時間節點,分期分批開展規劃編制工作。嚴格管控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以及城市藍線、綠線等重要控制線,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調蓄空間。在建設管理階段,嚴格落實防洪防澇設施、調蓄空間和豎向管控等規劃要求。
(四)強化要素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組建工作專班,加強人員保障,安排專人推進各項工作。編制經費上,防洪等規劃列入部門預算,由市財政解決;防澇等規劃納入2021年、2022年市城建計畫,在規劃編制經費中列支。
解讀
鄭州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鄭州市加強防洪防澇系統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城市防洪防澇規劃體系建設。
瞄準短板
增強規劃科學性實施性
城市防洪防澇是重大民生工程。近年來,我市大力推進排水防澇設施規劃建設,城市防洪防澇治理取得積極進展,但仍存在自然調蓄空間不足、防洪防澇設施建設滯後、防洪與防澇缺少統籌、規劃體系不完善等問題。為加快推進城市防洪防澇規劃體系建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7·20”特大暴雨災後重建工作要求,我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鄭州市加強防洪防澇系統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要統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統籌城市水資源利用和防災減災,統籌城市防洪和內澇治理,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流域防洪、城市防澇設施等規劃,逐步完善防洪防澇規劃體系;堅持防禦外洪與治理內澇並重、生態措施與工程措施並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針對“7·20”特大暴雨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找準薄弱環節和短板,開展防洪和內澇治理規劃編制,全面解決內澇頑疾,妥善處理流域防洪與城市防澇的關係;依據全市自然地理條件、水文特徵等因素,劃分風險等級,確定治理策略和規劃建設任務,老城區結合更新改造,補齊防洪防澇設施短板,新城區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防洪防澇設施;加強資源規劃、水利、城管、城建、園林、氣象、應急等多部門溝通協作,建立協作協商溝通機制,聘請國內知名專家和技術團隊,全過程參與和指導,共同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區域流域保護、河網銜接、設施有效、應急能力提升等關鍵問題的應對措施,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和實施性。
到2025年,主城區河道防洪標準達到100年一遇,市域其他河道防洪標準達到20~50年一遇。城市重要地區達到小時降雨50.3毫米(5年一遇)不發生積水,一般地區達到小時降雨44.8毫米(3年一遇)不發生積水。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超出城市內澇防治標準的降雨條件下,城市生命線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礎設施功能不喪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運行。
到2035年,城市防洪防澇工程體系進一步完善,河道防洪標準與城市建設相適應,總體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澇現象。
系統謀劃
構建規劃體系
如何科學建立鄭州市防洪防澇工程規劃體系?《實施方案》明確,要針對“7·20”特大暴雨災情暴露出來的問題和短板,遵循系統化治理原則,構建專題研究為基礎、數字模型為支撐、綜合規劃為統領、專項規劃和實施方案為抓手的規劃體系,即開展3個專題研究、建立1個數字模型、編制3個綜合性規劃、深化8個專項規劃、制定2個實施方案。
開展暴雨強度公式修訂及雨型研究、內澇高風險及重要地區應對方案研究、特大暴雨下超標降雨應對措施研究3個專題研究。其中,在鄭州市現行暴雨強度公式基礎上,補充近20年降雨氣象資料,研究適合於地區降雨規律的暴雨強度公式和設計暴雨過程,為防洪規劃、防澇規劃編制提供基礎。
建立雨水數字模型,採用城市綜合流域排水模型等模型軟體進行水力模擬,評估城區現狀的排水能力與內澇風險,找出問題短板;對超標降雨下城區地面積水情況進行模擬,評估識別城市內澇風險區,劃分內澇高、中、低風險區,繪製內澇風險圖,並提出應對策略。
編制鄭州市防洪規劃、城市防洪規劃和排水除澇綜合規劃3個綜合性規劃,並開展8個專項規劃編制或專項設計。提高河道防洪標準,編制主河道綜合治理專項設計;統籌全市中小河流綜合治理,編制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專項設計;實施水庫除險加固提升,編制水庫“一庫一案”專項規劃;保障南水北調乾渠安全,編制南水北調乾渠兩岸防洪防澇工程規劃;提升金水河等河道防洪排澇功能,開展金水河等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專項設計;提高管網和泵站標準,開展管網和泵站提升規劃;開展雨水行泄通道規劃;開展河湖水系、調蓄設施藍綠線規劃。
依據綜合性規劃和專項規劃方案,結合“7·20”特大暴雨災害暴露出來的問題短板,以內澇嚴重區域、災害損毀嚴重區域、應急管理薄弱為重點,系統梳理受災損毀排水管渠、泄洪通道、蓄水調蓄等設施,謀劃五年城市內澇治理和災後重建項目,編制內澇治理系統化實施方案,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