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2022年1月29日,國務院以國函〔2022〕11號批覆原則同意該規劃,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 規劃批覆:國務院
  • 提出人:河南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布時間:2022年1月29日
檔案目錄,檔案全文,內容解讀,國務院批覆,記者問答,

檔案目錄

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2022 年 1 月
謹以此規劃
向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中罹難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
向抗災救災中眾志成城、守望相助的災區幹部民眾,英勇無畏、無私奉獻的解放軍、武警官兵、公安幹警、消防救援隊伍和各方救援人員致以崇高敬意
向社會各界所有關心、支持和參與恢復重建的人們致以誠摯感謝
目 錄
前 言................................................................................................ 1
第一章 災區情況和重建基礎.........................................................2
第一節 災害情況及損失.........................................................2
第二節 災區特點.....................................................................2
第三節 規劃範圍和建設重點.................................................3
第二章 總體要求............................................................................ 3
第一節 指導思想.....................................................................3
第二節 重建原則.....................................................................4
第三節 重建目標.....................................................................5
第三章 居民住房............................................................................ 6
第一節 重建方式.....................................................................6
第二節 技術支持.....................................................................7
第四章 基礎設施............................................................................ 7
第一節 水利工程.....................................................................7
第二節 交通設施.....................................................................8
第三節 能源通信設施.............................................................9
第四節 市政設施.....................................................................9
第五節 城市交通和地下空間...............................................10
第五章 城市內澇治理...................................................................11
II
第一節 排水防澇系統恢復提升........................................... 11
第二節 易澇區域整治...........................................................12
第三節 城市內外河湖行蓄洪聯動....................................... 13
第四節 排水防澇智慧平台建設...........................................13
第六章 公共服務...........................................................................13
第一節 防止因災返貧致貧...................................................14
第二節 就業和社會保障.......................................................14
第三節 教育...........................................................................14
第四節 醫療衛生...................................................................15
第五節 文化體育...................................................................15
第六節 文物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15
第七節 社會治理...................................................................16
第七章 產業恢復振興...................................................................16
第一節 農業...........................................................................16
第二節 工業...........................................................................17
第三節 服務業.......................................................................17
第八章 生態環境...........................................................................18
第一節 生態修復...................................................................18
第二節 環境整治...................................................................19
第三節 綠色重建...................................................................20
第九章 應急管理...........................................................................20
第一節 災害預警...................................................................20
III
第二節 應急救援能力...........................................................21
第三節 應急組織體系...........................................................22
第四節 全民應急素質...........................................................23
第十章 政策措施............................................................................ 24
第一節 支持政策...................................................................24
第二節 保障措施...................................................................24
第三節 規劃實施...................................................................25
第四節 監督檢查...................................................................26

檔案全文

前 言
2021 年 7 月中下旬,河南鄭州等地持續遭遇歷史罕見的極端強降雨天氣,引發特大洪澇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災情發生後,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始終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抓實防汛救災措施,妥善安置受災民眾,儘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李克強總理作出重要批示,親赴河南災區看望慰問受災民眾,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要求各方共同努力重建美好家園。韓正等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有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兄弟省(區、市)和社會各方面積極施援,河南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組織動員全省上下全力做好受災民眾安置、水毀工程修復重建、生產生活秩序恢復等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是一項十分艱巨的工作,需要克服受災面積廣、受災人口多、受災時間長、基礎設施損毀重等特殊困難和挑戰。做好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關係到災區民眾的切身利益和長遠發展,必須充分發揮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傳承中華民族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優秀品質,依靠災區廣大幹部民眾,通過精心規劃、精心組織、精心實施,重建美好新家園。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在開展災害損失評估、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風險隱患排查、建築物受損程度鑑定等工作的基礎上,經過專家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 2021—2024 年。
第一章 災區情況和重建基礎
第一節 災害情況及損失
2021 年 7 月中下旬,河南鄭州等地接連出現歷史罕見的極端、短時強降雨,降雨總量大、強度高,引發特大暴雨洪澇災害。此輪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破壞性極強,鄭州等多個城區出現大面積淹水,發生大面積斷電、停水,鐵路、公路、民航、電力、通信、城市公共運輸等受到嚴重影響。據評估,此次特大暴雨洪澇災害共造成河南省1478.6萬人受災,因災死亡失蹤398人,直接經濟損失約1200.6億元。
第二節 災區特點
戰略地位重要。災區地處中原,承東啟西、連南貫北,是全國“十縱十橫”綜合運輸大通道的重要節點。災區人口眾多、分布集中,經濟體量大、經濟密度較高,是全國重要的糧食生產核心區和小麥主產區,承擔維護糧食安全重任。地形地貌多樣。災區地跨黃河、淮河、海河三大流域,地處太
行山區、伏牛山區向黃淮海平原過渡地帶,同時又是溫帶向亞熱帶的過渡地帶。災區內既分布有地質條件脆弱的山區、丘陵,又有集聚大量人口的平原地區,特殊複雜的地形地貌和水文氣候特點極易引發區域水旱災害。文化底蘊深厚。災區歷史悠久、文化厚重,是中華民族和華夏文明的主要發祥地之一,是殷商故都、甲骨文的故鄉,有鄭州、洛陽、開封、安陽四大古都,有濬縣等多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眾多、館藏文物豐富,是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重要基地。
第三節 規劃範圍和建設重點
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範圍分為極重災區、重災區和一般災區三類。
本規劃的規劃範圍為極重災區和重災區涉及的 40 個縣(市、區),恢復重建內容包括:居民住房、基礎設施、城市內澇治理、公共服務、產業恢復振興、生態環境修復、應急管理等。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恢復重建和能力提升,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為核心,遵循尊重自然、系統謀劃、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基本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各項重建任務,全面恢復災區生產生活秩序,提高災區自我發展能力,促進災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使災區人民在恢復重建中贏得新的發展機遇,與全國人民一道向著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新征程邁進。
第二節 重建原則
中央統籌,地方負責。建立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災區民眾廣泛參與的災後恢復重建機制,中央層面在資金、政策、規劃等方面發揮統籌指導和支持作用,地方作為災後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承擔組織領導、協調實施、提供保障等重點任務。人民至上,民生優先。堅持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民生福祉作為恢復重建的基本出發點,把幫助受災民眾重建家園作為重中之重,優先恢復重建受災民眾住房和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抓緊恢復重要基礎設施,加快改善城鄉居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尊重規律,科學重建。立足災區實際,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全面準確科學評估,堅決守住安全底線,嚴格執行國家建設標準和技術規範,強化安全韌性,確保恢復重建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
整體規劃,分步實施。
突出補短板、強弱項,合理確定建設重點和時序,統籌推進關係災區長遠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重大工程。優先完成災後恢復重建資金支持的重點任務,防災減災能力提升等其他任務將與相關“十四五”專項規劃銜接落實、同步推進。
第三節 重建目標
經過一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影響防洪的水毀水利工程修復、損毀房屋修繕加固和農村居民自建住房原址重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衛生服務保障能力基本恢復到災前水平。經過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災後恢復重建任務,災區防災減災能力得到顯著提升,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全面恢復並超過災前水平。
——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全面完成災區城鄉居民住房恢復重建。災區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升,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功能全面恢復,保障能力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
——經濟發展效益明顯提升。農業基礎更加穩固,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防災減災能力顯著增強。重點河流和流域水利設施防洪泄洪能力進一步增強,城市排水防澇體系逐步健全,城市地下空間、軌道交通等應對洪澇風險能力顯著增強,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進一步提升。
——生態系統得到有效恢復。災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區域加快治理,自然生態系統逐步修復,受損農村人居環境全面恢復並逐步改善,美麗鄉村建設成效得到鞏固提升,綠色發展水平不斷提高。
第三章 居民住房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充分尊重民眾意願,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在做好受災民眾臨時安置的基礎上,統籌推進損毀居民住房恢復重建,科學選址、集約用地,嚴格工程質量標準,確保災區民眾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第一節 重建方式
維修加固。按照國家《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受損房屋進行評估鑑定,對 B 級或 C 級危房安排專業技術人員指導民眾進行維修加固,確保達到安全居住標準。
原址重建。對嚴重損毀或倒塌、經評估鑑定無法修復且影響安全的城鄉居民住房,結合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鄉村建設行動統籌推進重建工作。
易地重建。易地重建要在符合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優先在靠近城鎮、產業園區、旅遊景區等地區選址。同步推進易地重建集中安置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自主購房。結合新型城鎮化進程,鼓勵房屋損毀且願意進城購房落戶定居的受災村民自願進城購房,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前提下,鼓勵各地政府通過批量購置等方式協助受災民眾購房落戶。
第二節 技術支持
加強對損毀住房恢復重建的全過程指導監督,嚴把工程質量關,保障施工安全和建築質量。對採取原址重建和易地重建方式的新建住房,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級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對維修加固的居民住房,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方案,加強施工指導和技術培訓,確保達到基本安全要求。
第四章 基礎設施
按照遠近結合、突出重點、適度超前的原則,儘快恢復基礎設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強化保障能力提升安全可靠性,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針對此次災害中暴露出的新情況、
新問題,合理確定城鄉空間布局,提升基礎設施災害設防標準。
第一節 水利工程
水毀工程修復和防汛能力建設。推進水毀水利工程修復重建。加強河流行洪空間整治和水庫防汛調度管理,維修重建災區農村供水及南水北調中線配套供水工程。儘快修復損毀水文、水資源監測設施,補齊防汛物資儲備,加快省級防汛倉儲設施、水旱災害防禦信息化建設和雨水情監測系統建設。重點河流系統治理。推進衛河(共產主義渠)流域系統治理,
編制完成衛河災後重建實施方案。統籌兼顧上下游、左右岸,編制賈魯河及支流雙洎河綜合治理方案並研究賈魯河上游跨流域分洪;按照“上攔、中滯、下排”推進鄭州市城市骨幹河道水系連通和系統治理。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加快實施已完成安全鑑定的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對新出險和因洪水造成病險問題加重的病險水庫,儘快安排安全鑑定並實施除險加固。
第二節 交通設施
公路鐵路。恢復高速公路受損路段和配套設施,推進普通國省道水毀路段恢復重建,提升重點路段、構造物及附屬設施抵禦災害的能力。推進農村公路受損橋樑路段修復和新改建,兼顧村內主幹道,完善安防、排水等安全設施,滿足消防車輛通行需要。加快恢復脫貧村通村道路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道路。對易發生水毀區域的橋樑、涵洞等設施開展排查,完善災害防治措施。加強鐵路沿線隱患排查治理,加快既有幹線鐵路水害復舊工程建設,修復加固地方支線鐵路和鐵路專用線水毀工程,儘快恢復正常運輸。機場和內河航運。修復通用機場受損設施,全面恢復航班運行。有序推進災區通用機場規劃建設,提升搶險救災、醫療救護等航空應急救援能力。加快受損航運設施恢復重建,統籌考慮河道行洪、航道通行能力提升和流域防洪安全。
第三節 能源通信設施能源。
全面開展電力基礎設施受損評估、搶修重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加快推進既有住宅小區、重要用戶地下配電設施防澇遷移和改造升級。建立本地電源分布平衡、應急自備電源兜底、應急移動電源補充的應急保全電源體系。科學提高電力設施洪澇災害設防標準,提升重點地區電力系統防洪防澇能力。通信。加快推進災區通信基礎設施排查檢修,全面恢復災區通信網路。加強專業應急通信保障隊伍裝備配備,建設完善應急通信保障技術手段,開展隊伍培訓和演練。配備應急指揮通訊車輛、衛星電話等應急通訊裝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強化通信基礎設施系統設計,有效增強容災備份能力。
第四節 市政設施
城市供水設施最佳化改造。修復改造受損供水管網和取水泵站,全面排查重點設施設備,保證供水設施外電源和變配電系統安全,增加水質檢測項目並提高檢測頻率。推進城市供水管網提標改造,完善供水調度體系。加大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保護力度,加強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加強市政消防供水設施建設,保障應急救援需要。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恢復提升。加快修復因災受損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主管網和污水泵站,改造提升破損污水管網和受損風險較高的截污管網,因地制宜建設污水和初期雨水調蓄設施。全面修復生活垃圾填埋場、垃圾中轉站等的受損設施設備。最佳化鄭州等城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布局,加強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建設。燃氣熱力設施改造提升。修復城鎮燃氣儲配站、門站、供應站及輸配管網等,修復沖斷、移位的燃氣管線,加快燃氣管道更新改造,加強氣源及燃氣管網、場站調度管理,消除燃氣事故安全隱患,全面提升管網安全運行水平。修復提升中繼泵站、隔壓站、熱力站等供熱設施,構建多熱源供應通道。 第五節 城市交通和地下空間道路橋涵設施提標修復。全面排查城市道路、橋涵及人行地道等設施病害隱患,按照“一處一案”原則,科學制定修復重建方案。開展低洼易澇路段內澇綜合整治,確保城市道路排水“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客水外排”。開展城市隧道內澇風險評估,完善城市隧道報警、消防、容災抗毀通信等應急配套設施,增設防水淹設施、疏散逃生通道和指示標誌。城市地下交通修復和避險能力提升。抓緊修復鄭州城市軌道交通受損線站、場段、列車、設備等,強化排擋水、應急避險和應急通信設施建設,完善落實極端天氣等應急回響機制,結合位置地形等因素研究適當提升防洪防澇技術標準。統籌做好捷運運營線路、在建工程和地下物業排水防澇設施銜接,強化在建工程連通口封堵。推動地下物業連通口、市政排水管網與捷運防淹能力匹配。全面排查地下停車場等設施安全隱患。
城市其他地下空間安全提標改造。對地下商業設施、地下車庫、市政管線、人民防空、地下倉儲以及高層建築地下空間全面進行隱患排查,提標改造排水防澇設施,滿足地下空間對環境保護、安全
運行、維護修繕等方面的需求,確保功能與地面設施相協調,保障地面及周邊現有建(構)築物、市政設施、水利設施等安全。完善地下空間應急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地下空間維護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維護和維修工作,完善工程維修檔案,確保地下空間的設施、設備處於良好狀態。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防汛責任,建立完善的安全檢查、安全培訓、隱患排查、設施設備維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升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第五章 城市內澇治理
著力構建“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完善城市內澇應急預案及災害預警、應急疏散機制,排水防澇能力全面超過災前水平。
第一節 排水防澇系統恢復提升
排水防澇設施修復提升。與市政管網建設改造、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城市老舊小區改造等有機結合,全面修復災區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恢復設施能力。深入開展老城區雨污分流改造,消除城市排水管網空白區,清理淤積雨水口、雨水管渠,統籌推進河渠下游雨水乾管和出水口建設,增強城市系統排水功能。根據城市內河水位控制要求最佳化泵站運行,在外水頂托導致自排不暢或抽排能力達不到標準的區域改造或增設泵站,對地下道路、立交道口、橋涵等重點區域的排澇泵站進行系統維護提升。開展窨井蓋、電線桿等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合理推進隧改橋、線纜入地等改造工程。排澇通道暢通。嚴格保護城市生態空間、泄洪通道等,拓寬城市行洪排澇通道,開展河道、湖塘、排洪溝、道路邊溝等整治工程,因地制宜恢復因歷史原因封蓋填埋的天然排水溝、河道等,利用綠地、植草溝、次要道路等構建雨洪行泄通道。雨水源頭減排。根據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要求,統籌建設海綿型建築、小區、公園等。優先解決居住社區積水內澇、雨污水管網混錯接等問題,對社區內現有硬化地面進行透水性改造,因地制宜增加綠地面積,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提高雨水吸納調蓄能力。最佳化建築、道路、綠地、景觀水體等標高銜接方式,實現雨水溢流排放至排水管網和自然水體。
第二節 易澇區域整治
根據自然地理條件、水文氣象特徵和城市規模等因素,對城市易澇區域周邊低洼地段及人口密集區域、立交橋等道路集中匯水區、城區重要基礎設施等重點部位開展專項整治,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對易澇區域周邊的雨水排放口、排水管渠和泵站進行改造,增設雨水口等收水設施和雨水管渠;在易澇區域匯水區範圍內,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
第三節 城市內外河湖行蓄洪聯動
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調蓄空間。加強城市外部河湖與內河、排洪溝、橋涵、閘門、排水管網等在水位標高、排水能力等方面的銜接,確保過流順暢、水位滿足排水防澇安全要求。改造提升城市周邊水庫納蓄能力,增強城市內外水系自然連通和流動性,做好城市與上下游水庫和內河水系調度,完善“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機制。根據氣象預警信息科學合理及時做好河湖、水庫、調蓄設施的預騰空或預降水位工作。
第四節 排水防澇智慧平台建設
鼓勵鄭州等有條件的城市先行先試,在排水設施關鍵節點、易澇積水點布設智慧型化感知終端設備,滿足日常管理、運行監測、災情預判、預警預報、防汛調度、應急搶險等功能需要。提升城市內
澇氣象水文監測預警水平。
第六章 公共服務
統籌考慮城鎮化發展進程和人口空間分布,整合資源、最佳化布局,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儘快恢復並提升城鄉一體、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務體系,兜牢民生保障底線。
第一節 防止因災返貧致貧
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加快修復脫貧村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受損的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根據當地鄉村振興規劃,結合實際恢復發展適宜產業。大力推廣以工代賑等方式,合理確定勞務報酬指導標準,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受災脫貧人口和返貧監測對象就業。落實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范,保障其基本生活。堅持精準施策,及時化解返貧致貧風險,防止規模性返貧。
第二節 就業和社會保障
恢復重建公共就業服務設施,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加大勞務輸出力度、支持自主創業、統籌用好公益性崗位等方式拓寬災區民眾就業渠道。恢復重建受損城鄉特困人員供養、社區養老照料、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精神疾病服務、殯葬服務、殘疾人綜合服務、軍人優撫等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全面增強服務能力。
第三節 教育
加快災區各級各類學校受損設施修繕加固,補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推進損毀學校重建。統籌災區縣域基礎教育資源,進一步最佳化學校布局,合理有序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進一步改善農村學
校辦學條件,積極推進義務教育階段集團化辦學,促進基礎教育質均衡發展。全面落實各項學生資助政策,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災失學輟學。
第四節 醫療衛生
加快災區受損醫療衛生機構房屋設施修繕重建,維修更新設備儀器,補齊設施設備缺口,儘快恢復正常診療服務,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升級改造醫療衛生機構地下空間、電力設施等,增設防災減災設施。恢復重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防疫設施。
第五節 文化體育
恢復重建災區公共文化、廣播電視、公共體育等場地設施,有效保障民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需求。加快建設省、市、縣、鄉、村五級應急廣播系統。有序恢復實施文化下鄉等惠民工程,組織開展各類文化體育活動,豐富災區民眾精神文化生活,增強民眾身體素質。
第六節 文物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科學評估受災文物情況,緊急修復加固文物及保護設施,消除災後文物險情,及時保護受損文物和考古現場,推動具備開放條件的文物保護單位恢復開放。加快博物館館舍修復,及時修復受損的基礎設施和展示設施,最佳化館藏文物存儲環境與存儲能力,系統評估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和歷史建築受災情況,加快受災區域歷史文化資源的調查,搶救修復受災嚴重的各類城鄉歷史文化遺產,完善各類歷史文化遺產安全防護、防災減災設施和應急預案,綜合運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實施文物建築類、古遺址古墓葬類、博物館館舍類防災減災提升工程。
第七節 社會治理
恢復重建災區以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聚合商業、醫療、養老、文化等服務功能,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水平。積極開展社會工作服務和志願服務,開展心理撫慰、情緒支持、精神關愛等服務,關心幫助災區孤兒、孤老、孤殘、留守兒童等弱勢群體,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第七章 產業恢復
振興堅持恢復重建和加速產業轉型升級相結合,大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在主要產業全面恢復基礎上,發展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夯實災區發展產業支撐。
第一節 農業
糧食安全保障能力恢復提升。全面核實高標準農田自然損毀情況,優先支持災區高標準農田建設,恢復受損田間道路和灌排、配電等設施。
加強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穩步提高災區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基本農田面積和糧食產能穩定。做好災後過水糧食處置和倉儲設施修復工作。加快災區高效種養業和綠色食品業發展,推動糧食就地轉化增值。農牧業生產恢復。開展絕收地塊農作物改種補種,實現能種盡種,加強農作物災後生產管理和死亡畜禽無害化處理,對養殖場戶、屠宰場、無害化處理點等關鍵場所全面消殺,嚴防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引導養殖場戶加快增欄補養、補投種苗。指導農業經營主體修復重建受損大棚溫室、養殖圈舍、漁塘、設施設備等。
第二節 工業
深入實施“萬人助萬企”活動,落實減稅降費等紓困惠企政策,推動災區企業儘快復產達產。全面開展化工園區、重點化工企業安全風險排查,加強重大危險源線上安全管控,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快應急產業集聚發展,開發一批高端化、智慧型化、標準化、成套化應急裝備產品,創建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支持開發區建設集環保監控、安全監管、運行監測等為一體的智慧型管理綜合服務系統,提升災害預防、企業服務、供應鏈對接等能力。
第三節 服務業
物流業恢復提質。加快損毀倉儲設施、多式聯運裝備修復重建,全面恢復分撥中心、配送網點、智慧型快件箱等城市物流設施服務功能,修復完善災區農村物流設施網路。支持重點物流企業,園區完善應急倉儲、快速中轉等功能設施,常態化開展應急演練,提升應急物流服務能力。充分利用現有物流通道資和樞紐網路,整合存量應急物資儲備設施,建設一批平時服務、急時應急的物流基地和應急物資運輸中轉站,支持建設應急物流核心樞紐。商貿業復工復產。儘快恢復農產品批發市場、商業綜合體、大型商超、社區商圈等商業服務網點正常生產經營。加強地下商業設施防災避難能力建設,提升應急疏散效率。加強價格日常監測,強化災區市場日常監督檢查,避免不符合安全標準等產品進入市場,確保災區重要民生商品供應充足、價格穩定。受損景區恢復重建。修復受損景區與交通幹線的連線路、停車場、旅遊廁所等基礎設施及配套服務設施,完善監測預警、緊急搜救、應急醫療救治等旅遊安全應急救援設施。
第八章 生態環境
深入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加大災區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力度,提高生物多樣性,推動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第一節 生態修復
加快林草植被恢復。採取林木清障、清溝排澇、補植補造、設施重建等措施,推動受損生態廊道及國家儲備林、經濟林、苗圃等恢復重建。
強化水土保持。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加強農田防護林建設,完善溝、池、渠、路配套設施。通過封育保護、小流域綜合治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濱河(湖、庫)植物保護帶和濕地建設,強化重要水源地周邊水土流失預防與治理。推進重點生態系統修復和監測能力建設。加強河道、濕地生態管護,推進廢棄採石場、礦區、礦山生態治理,逐步提升河湖濕地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恢復重建災區環境監測設施,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加強災區生態環境跟蹤監測,建立災區生態環境影響監測評估預警系統。
第二節 環境整治
地質災害防範治理。
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建設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開展地質災害風險調查,完善監測預警預報體系,建設全省統一的智慧型化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提高極端氣候條件下預警預報的精準性和時效性。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提升防治能力。水環境保護。加強災區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中線乾渠沿線水質監測及環境風險排查,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加強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淨化、消毒、檢測設備配建,保障飲用水安全。支持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路恢復重建,持續推進黃河下游沿岸水環境綜合治理,採取河湖水系連通、生態補水、河道生態恢復等措施,
提升水系生態功能。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將災後重建與鄉村建設行動充分銜接,高質量完成災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引導災區村莊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深入開展村莊清潔和鄉村綠化美化行動,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加快推進損毀村莊戶廁修復重建,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第三節 綠色重建
堅持災後重建與低碳發展相結合,促進能源結構、產業結構與生活方式低碳化。按照能耗雙控要求,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建設,有序實施高耗能高排放產業產能減量置換和非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實施綠色製造工程,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服務業綠色轉型,發展壯大高效耦合的綠色低碳產業集群。重建中積極推廣綠色建築,加快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建設,大力推行綠色出行,積極發展綠色消費。
第九章 應急管理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健全全域化應急救援體系,全面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第一節 災害預警
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全災種、全行業、全過程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總體預案、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和基層單位預案評估修訂,分行業領域編制應急工作手冊和應急行動預案。建立統一的應急預案資料庫,實現應急預案數位化、結構化、模組化管理。完善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跨區域、跨領域綜合應急演練。規範應急回響程式。健全各類災害事故快速回響研判制度,完善應急回響研判程式,分級分類制定應急指令,明確各類災害事故的應急回響主體、內容和啟動條件。進一步完善重特大災害事故應急指令,及時將應急指令精準通知到戶到人。加強災害風險監測預警。建設全省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全面整合監測預警感知網路,加強災害相關監測預警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強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能力建設,規範預警信息發布,強化預警回響聯動。開展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提升災害風險設防標準。建立分類型、分區域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資源基礎資料庫,制定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加強普查數據動態更新和普查成果套用轉化。
第二節 應急救援能力
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建設消防救援訓練基地設施、戰勤保障中心、裝備物資儲備庫以及專業救援中心(隊)。建設省級骨幹專業救援隊伍。加強工程搶險攻堅克難能力建設,配備特種救援裝備。建強航空應急救援關鍵力量,完善配保障措施。支持河南省轄市、縣(市、區)、鄉鎮、各類園區和高危行業企業結合實際建設專(兼)職救援隊伍。應急裝備現代化。加強省級應急救援隊伍裝備能力建設,配備先進水域救援、空中立體救援、一體化物資投送、應對重特大自然災害智慧型化專業化輕型化模組化救援等現代裝備和高風險場景無人智慧型裝備。推動省級骨幹專業救援隊伍裝備更新換代,抓緊增配一批技術先進、性能可靠、機動靈活、適應性強的專業救援裝備。應急物資保障。完善提升省級應急物資儲備,推進市縣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和鄉鎮存儲點建設,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應急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加強航空、鐵路、公路綜合交通緊急運輸管理協調聯動,強化與大型骨幹物流企業緊急運輸合作,建設應急物資運輸調度平台,完善應急狀態下的交通運輸快速投運和免費、優先通行機制。明確全口徑應急物資統籌協調的責任部門,完善應急物資保障工作體系。
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將應急疏散通道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城市相關規劃,利用現有公共設施建設功能齊全、類型適宜的避難場所。對蓄滯洪區、山區、低洼易澇等地區,就近規劃建設撤離線路和避難場所,配備必需的應急設施,儲備必要生活物資。完善應急避難場所綜合信息管理服務系統和資料庫。
第三節 應急組織體系
應急指揮調度。全面提升省級應急管理指揮中心效能,啟動區域性綜合應急救援保障基地建設和裝備配備。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調度機制和多方參與的應急會商機制。完善全省應急指揮“一張網”,打通省轄市“空、天、地”三位一體的應急指揮通信專網,建成可視化雙向互動指揮調度系統。應急救援協同。建立健全主要河流上下游和毗鄰城市之間的應急聯動支援機制,提高區域協同作戰能力。建立應急救援軍地聯席制度,加強軍地聯合演練。建設重大突發事件權威信息發布平台,完善輿情監測、研判和處置機制。基層應急能力提升。加快推進鄉鎮(街道)應急辦公室、消防工作站、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倉庫、應急調度平台和行政村(社區)安全勸導站、安全勸導員隊伍、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增強鄉鎮(街道)和行政村(社區)在斷電、斷路、斷通信等極端情況下的獨立作戰、臨機處置能力。
第四節 全民應急素質
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編制應急自救手冊。開展防災科普“五進” 活動,加強應急宣傳教育,將安全元素和安全標識等融入公眾日常生活,提升全民自我識別、自我監測、自我防範、自我救治等綜合應急素質。組織開展領導幹部應急專題培訓,不斷提升應急處突能力。
第十章 政策措施
災後恢復重建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切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各方合力,確保本規劃順利有力有序有效實施。第一節 支持政策
災後恢復重建所需資金主要通過財政資金予以支持,與防災減災能力提升相關的其他任務資金通過與相應領域的“十四五”及中長期規劃銜接落實、同步推進予以安排。受災嚴重地區的納稅人可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公益捐贈的相關稅收政策。加大銀行保險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貸款和融資支持力度,提升對災區企業和民眾的金融服務水平。滿足受災嚴重地區企業合理融資需求,通過銀企自主協商展期、續貸等方式,對發展前景較好但暫時出現困難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提供支持。指導督促保險機構做好承保理賠工作。支持災區發展特色農產品保險,為災區民眾穩定增收提供保障。充分考慮災後恢復重建用地需求,在確定河南省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時給予傾斜支持。對於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第二節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恢復重建領導機制,河南省人民政府對災區恢復重建負總責,統一領導、統籌協調、督促檢查本規劃實施,災區涉及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具體恢復重建任務。國務院有關部門在規劃、資金、政策等方面積極給予統籌指導和支持。強化綜合保障。河南省要組織好恢復重建物資的生產和調運,確保物資供應高效、暢通、安全。科學統籌組織物資運輸,確保重要運輸通道通行能力。做好恢復重建項目防疫工作。加強施工現場指揮調度,統籌安排,分片包乾,協調推進,確保現場施工安全、有序、高效。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給予必要的指導和支持。營造良好氛圍。發揮主流媒體作用,及時宣傳解讀重建政策措施,充分挖掘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典型做法和感人事跡,大力宣傳基層黨組織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事例,聚焦解難題、辦實事,聚焦一線,聚焦“普通人”,講好災後恢復重建故事,增強恢復重建的決心和信心,為高質量完成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凝聚強大精神力量。
第三節 規劃實施
本規劃是開展災後恢復重建的重要依據,河南省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執行,切實維護規劃嚴肅性。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據本規劃,在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編制災後恢復重建重點領域專項規劃;災區各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相應的災後恢復重建實施方案。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統一納入項目庫管理,入庫前需通過地方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未通過評估的項目不得入庫或安排預算。在規劃實施中,可根據恢復重建實際情況對規劃任務、項目進行適度調整,涉及規劃內容重大調整的,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備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適時組織開展規劃的中期評估,在規劃期末進行全面總結。
第四節 監督檢查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河南省和災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恢復重建目標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加強對災後恢復重建資金、重要物資和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對災後恢復重建涉及的政策、資金、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認真履行項目管理程式,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契約管理制、建設監理制,項目完工後及時進行竣工驗收。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對災後重建工程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及時公布災後重建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公開通報違紀違法案例,確保陽光重建、廉潔重建。

內容解讀

國務院發布關於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批覆,原則同意《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河南省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在規劃編制、資金安排、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加強對災後恢復重建資金、重要物資和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協調和服務,密切跟蹤《總體規劃》實施進展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總體規劃》從近期來看,提出經過1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影響防洪的水毀水利工程修復,確保2022年安全度汛;基本完成損壞房屋修繕加固和村民自建住房原址重建,確保災區民眾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優先恢復重建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和交通、能源、通信等重點基礎設施。
從遠期來看,提出經過3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災後恢復重建任務,防災減災能力得到顯著提升,災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全面恢復並超過災前水平。對於防災減災能力建設也提出了一系列目標,例如重點河流和流域內水利設施防洪泄洪能力進一步增強,城市排水防澇體系逐步健全,城市地下空間、軌道交通等應對洪澇風險能力顯著增強,防範應對處置自然災害應急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

國務院批覆

國務院關於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的批覆
國函〔2022〕11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你們關於報送《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送審稿)》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總體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恢復重建和能力提升,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為核心,遵循尊重自然、系統謀劃、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基本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各項重建任務,全面恢復災區生產生活秩序,提高災區自我發展能力,促進災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使災區人民在恢復重建中贏得新的發展機遇,與全國人民一道向著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對災區恢復重建負總責,要實施好《總體規劃》,落實好相關政策,促發展、惠民生。要根據《總體規劃》編制災後恢復重建重點領域專項規劃,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相關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災後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如期完成各項恢復重建任務。《總體規劃》實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點項目按程式報批。
四、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河南省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在規劃編制、資金安排、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加強對災後恢復重建資金、重要物資和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協調和服務,密切跟蹤《總體規劃》實施進展情況,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2022年1月29日

記者問答

問:《總體規劃》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答:2021年7月中下旬,河南鄭州等地持續遭遇歷史罕見的極端強降雨天氣,引發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給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災情發生後,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始終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儘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李克強總理親赴河南災區看望慰問受災民眾,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韓正等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有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各省(區、市)和社會各方面積極施援,河南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組織動員全省上下全力做好受災民眾安置、水毀工程修復重建、生產生活秩序恢復等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報經國務院同意的《關於做好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我委、財政部、應急部聯合制定了工作方案呈報國務院,明確由我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指導河南省編制災後重建總體規劃。在此過程中,我們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科學評估、科學規劃上,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災後重建的基本出發點,突出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理念,確保規劃符合災區實際,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規劃經過多輪徵求意見、溝通協商和諮詢評估,已經國務院正式批覆。我委將進一步加強綜合協調和服務,密切跟蹤規劃的實施進展情況,積極推動實施好規劃,落實好相關政策,促發展、惠民生。
問:《總體規劃》出台有著怎樣的意義?
答: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受災地區經濟總量大、經濟密度高、人口眾多且分布集中。災區地處中原,歷史悠久、文化厚重,是全國綜合運輸大通道的重要節點和全國重要的糧食生產核心區,是中華民族和華夏文明的主要發祥地之一。
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關係災區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災區的長治久安,關係糧食安全、社會安全和經濟安全,意義重大。《總體規劃》是指導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綱領性檔案。出台和實施《總體規劃》有利於統籌各方力量儘快重建美好家園,充分發揮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有利於統籌災後恢復重建與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加快改善災區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有利於儘快恢復災區基礎設施功能,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夯實區域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問:《總體規劃》對災後恢復重建提出了哪些目標?對防災減災能力建設有什麼考慮?
答:總體規劃對災後恢復重建近期和遠期均提出了一系列目標。從近期來看,提出經過一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影響防洪的水毀水利工程修復,確保2022年安全度汛;基本完成損壞房屋修繕加固和村民自建住房原址重建,確保災區民眾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優先恢復重建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和交通、能源、通信等重點基礎設施。從遠期來看,提出經過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災後恢復重建任務,防災減災能力得到顯著提升,災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全面恢復並超過災前水平。對於防災減災能力建設也提出了一系列目標,例如重點河流和流域內水利設施防洪泄洪能力進一步增強,城市排水防澇體系逐步健全,城市地下空間、軌道交通等應對洪澇風險能力顯著增強,防範應對處置自然災害應急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
問:《總體規劃》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務?
答:《總體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為核心,遵循“尊重自然、系統謀劃、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基本要求,從居民住房、基礎設施、城市內澇治理、公共服務、產業恢復振興、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7個方面提出了災後恢復重建任務,明確了重要時間節點和階段性目標。
一是居民住房,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的前提下,通過維修加固、原址重建、易地重建、自主購房等方式,確保災區民眾住上安全房放心房。二是基礎設施,按照遠近結合、突出重點、適度超前的原則,儘快恢復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市政設施、城市交通和地下空間等領域基礎設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礎設施條件。三是城市內澇治理,從排水防澇系統恢復提升、易澇區域整治、城市內外河湖行蓄洪聯動、排水防澇指揮平台建設等四個方面入手,著力構建“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四是公共服務,通過防止因災返貧致貧、就業和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設施恢復重建、文物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社會治理等措施,儘快恢復並提升城鄉一體、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務體系,兜牢民生保障底線。五是產業恢復振興,推動農業、工業、服務業全面恢復,加快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夯實災區發展產業支撐。六是生態環境,加大災區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力度,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推動生態系統良性循環。七是應急管理,全面提升災害預警能力、應急救援能力,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增強全民應急素質。
問:如何抓好《總體規劃》的貫徹落實?
《總體規劃》明確了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災區民眾廣泛參與的災後恢復重建機制。河南省人民政府對災區恢復重建負總責,是組織實施《總體規劃》的責任主體。河南省要根據《總體規劃》編制災後恢復重建重點領域專項規劃,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相關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災後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如期完成各項恢復重建任務。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河南省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在規劃編制、資金安排、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加強對災後恢復重建資金、重要物資和項目建設的監督檢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強綜合協調和服務,密切跟蹤《總體規劃》實施進展情況,推動各方形成合力,確保總體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如期完成,使災區人民在恢復重建中贏得新的發展機遇,與全國人民一道向著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新征程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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