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7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
- 標準號:TD/T 1025-2010
- 實施日期:2010-07-31
- 發布日期:2010-06-27
- 技術歸口:國土資源部
- 批准發布部門:國土資源部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7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7月3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董祚繼、鄧紅蔕等。起草單位國土資源部規劃司、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
用地規劃指標、規劃圖編制標準開展了專題研究。3、對一些國家和地區土地規劃編制的方法和內容進行了研究。4、在上述工作基礎上,制定出了適用於全國鄉級行政單位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主要規定了鄉鎮規劃編制的任務、內容、程式、方法及成果要求等內容。並在項目研究確定和試點鄉鎮進行了驗證。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規定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審批,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中發〔1997〕11號)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行政區劃分為...
農村村莊建設用地規劃編制主體為村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區負責組織和綜合協調,縣國土資源局和縣城鄉規劃局負責業務指導和監督。編制要求 規劃期限與用地規模 參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實維護農民權益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28號)精神,村莊建設...
《江蘇省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辦法》是江蘇省政府2010年出台的一部地方性法規。引言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江蘇省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6月27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30001-2010 備案公告: 2010年第12號(總第132號)
《山東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是由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主體為省政府,由省自然資源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聯動配合編制的規劃方案。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我省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規劃管理 第七條 村鎮必須編制規劃。沒有編制規劃或者規劃未經批准的,一律不得進行建設。編制規劃要按照國家《村鎮規劃標準》執行。村鎮規劃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合理界定用地規模,科學確定村鎮發展方向。第八條 村莊、集鎮總體規劃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鄉級行政區域的村鎮體系;(二)...
按批次報批的城鎮村建設用地,確需占用允許建設區範圍外,且小於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確定的最小上圖面積的一般農地區地塊的,按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第三十二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確定的項目,以及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上預留了水利、交通廊道或者空間布局的項目,其用地按照符合土地...
第五條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編制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給予經費支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的需要...
2024年,《重慶市詳細規劃編制審批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公布,公開徵求意見。制定進程 2024年,《重慶市詳細規劃編制審批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公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全文 重慶市詳細規劃編制審批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規範本市國土空間...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需要編制規劃的村莊,應當編制村莊規劃。其他村莊根據發展需要編制村莊規劃,但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村莊,不單獨編制村莊規劃。第四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注重保護生態...
第三條 村鎮規劃建設必須遵照因地制宜、遠近結合、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合理布局、節約用地、配套建設、協調發展的原則編制規劃;按照全面規劃、正確引導,依靠民眾,自力更生,逐步建設的方針進行建設。第二章 集鎮規劃建設 第四條 村鎮總體規劃應以縣域規劃、農業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社會經濟發展計畫以及當地的...
《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編制的規劃。 2024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江西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 [2] ...
(五)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加強綠化和村容鎮貌、環境衛生建設。第九條 村莊、集鎮規劃的編制,應當以縣域規劃、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農業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並同有關部門的專業規劃相協調。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縣域規劃,應當包括村莊、集鎮建設體系規劃。第十條 編制村莊、集鎮...
(二)在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三)檢舉、控告、查處違法建設行為成績顯著的。第二章 村鎮規劃的制定和實施 第九條 所有村鎮都應制定規劃,並按批准的規劃實施。村鎮規劃的編制應當以縣域規劃、農業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並同有關部門的專業規劃協調。編制城市規劃區內的村鎮規劃,還應當以...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的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第二章 規劃管理 第五條 村鎮規劃應按照因地制宜、遠近結合、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合理布局、節約用地、配套建設、協調發展的原則制定。第六條 所有村鎮必須編制規劃,作為村鎮建設的依據。村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兩個部分。總體規劃以鄉級行政管理轄區為...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和本條例的義務,並有權對違反村鎮建設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第二章 村鎮規劃的制定和實施 第八條 所有村鎮都應當制定規劃,並按批准的規劃實施。村鎮規劃的編制,應當以縣域規劃、農業區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並同有關部門的專業...
第二章 村鎮規劃 第十條 村鎮規劃包括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應當依據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城鄉總體規劃編制,村規劃應當依據鎮總體規劃或者鄉規劃編制。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規劃,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第十一條 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
規劃背景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措施》等有關要求,清遠市組織開展《清遠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編制工作。規劃原則 一、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底線思維,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導下...
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聯動、壓茬推進的原則,抓緊啟動編制全國、省級、市縣和鄉鎮國土空間規劃(規劃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儘快形成規劃成果。部將印發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規程、相關技術標準,明確規劃編制的工作要求、主要內容和完成時限。各地不再新編和報批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鎮...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
穩步推進中央和市委重大改革任務,大足區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全面完成,實現地票交易額302億元。“放管服”改革持續深化,政務服務效能大幅提升,世界銀行評價我市登記財產指標排名全球190個經濟體前20位,為東亞及太平洋地區最優。規劃統籌引領發展作用明顯增強。全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初步建立,《重慶市國土空...
第十條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重點劃定城鎮村用地擴展邊界,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因地制宜引導園地、林地向條件適宜的丘陵和荒坡地集中。第十一條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重點落實基本農田地塊,劃定鎮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擴展邊界,安排土地整治項目。第十二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件比例尺按照下列要求確定:(一)...
指導和審核縣級及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導和審核縣級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全市礦產資源、海洋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規劃和用地 第七條 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時,應當依據縣級以上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統籌考慮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居民點布局、鄉村建設、防災減災、生態保護和歷史文化傳承、村民意願等因素,依法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規模和布局。第八條 村民自建房選址應當符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充分利用原...
指導和編制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復墾、土地整理、未利用地開發等專項規劃,負責有關統計工作;編制全縣土地、礦產工作規劃;組織國土資源科技攻關和重要項目研究;組織申報國土資源科技攻關和研究項目;對重要科技項目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廣科技成果。土地利用股 負責全縣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指導規...
①擬制有關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管理辦法或實施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組織貫徹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政策及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②組織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參與報縣、市政府審批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
(二)綜合規劃科 組織編制全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復墾規劃、土地開發整理等專項規劃,以及其它土地利用規劃;組織協調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指導鄉(鎮)級土地利用規劃工作;編制和實施年度土地利用計畫;參與城市、城鎮總體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圈外建設用地預審及其上報工作...
村鎮規劃應包括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兩部分。村鎮總體規劃以鄉(鎮)的行政轄區為範圍,在縣域規劃、縣級農業區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導下組織編制。村鎮建設規劃應以總體規劃為依據,對一個集鎮或村莊進行合理布局,全面安排近期建設項目。城市近郊區村鎮的規劃,應與城市總體規劃協調。第六條村鎮總體規劃由縣和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