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6月27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
- 標準號:TD/T 1024-2010
- 批准發布部門:國土資源部
- 發布日期:2010-06-27
- 實施日期:2010-07-31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是2010年6月27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第二十二條 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土地利用分區依照《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的原則確定。各地應當結合當地土地資源特點和土地利用狀況,因地制宜地選定土地利用分區的類型。第二十三條 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成果,應當包括...
過渡期內停止新編和審批鄉鎮總體規劃和鄉鎮土地利用規劃。三、進度安排 圍繞2020年年底完成全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的要求,倒排工作計畫,緊扣啟動部署、規劃編制、審查審批三個階段工作,確保各項任務紮實推進,如期完成。(一)啟動部署階段...
按批次報批的城鎮村建設用地,確需占用允許建設區範圍外,且小於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確定的最小上圖面積的一般農地區地塊的,按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第三十二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確定的項目,以及在土地...
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劃檔案應當包括規劃文本和規劃說明,其主要內容按照《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確定;鄉級規劃可以簡化規劃文本和規劃說明內容。規劃圖件應當包括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圖件比例尺:縣級規劃應當...
部將印發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規程、相關技術標準,明確規劃編制的工作要求、主要內容和完成時限。各地不再新編和報批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等。已批准的規劃期至2020年後的省級國土...
土地整治規劃是土地整治工作的龍頭,市、縣土地整治規劃是實施性規劃、土地整治活動的基本依據,是土地整治規劃體系的主體和關鍵。本項目以國土資源部確定的市級土地整治規劃編制試點嘉興市和揚州市以及廣西國土資源廳確定的縣級土地整治規劃...
組織編制省級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指導和審核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及其專項規劃。參與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
(一)縣級的項目入庫申請(註明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則);(二)項目現場踏勘報告;(三)縣林業部門關於項目區不屬退耕還林範圍意見;(四)項目區土地權利登記狀況表和地類面積統計表(測量單位提供);(五)項目...
第九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15年。第十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土地劃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縣級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根據需要,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土地開墾區、建設用地區...
第二條 全省依法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
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契約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記機關註銷土地登記。第三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八條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報國務院...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土地、礦產、測繪和房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二)組織編制、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初審區、縣級市級土地利用...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第三條 土地開發整理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第二章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 第四條 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耕地後備資源狀況等...
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契約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記機關註銷土地登記。第三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八條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報國務院...
第五條對在土地開發整理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第二章規劃與立項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土地開發整理...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有關人民政府組織本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鄉(鎮)人民政府編制,逐級上報省...
第二十二條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土地利用分區依照《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的原則確定。?各地應當結合當地土地資源特點和土地利用狀況,因地制宜地選定土地利用分區的類型。第二十三條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成果,應當包括下列...
第十條 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重點劃定城鎮村用地擴展邊界,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因地制宜引導園地、林地向條件適宜的丘陵和荒坡地集中。第十一條 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重點落實基本農田地塊,劃定鎮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擴展邊界,...
19.基本農田劃定(補劃)技術規程、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土地利用資料庫標準、基本農田資料庫標準等有關規程和標準。三、基本要求(一)縣基本農田面積不得低於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下達的指標,關要層層分解,落實到村、組和地塊,...
9. 可持續土地整理模式研究(國土資源部)10. 土地整理經濟、社會效益評價指標研究(國土資源部)11. 鄉鎮土地利用規劃規程編制研究(國土資源部)12. 縣級土地利用規劃規程編制研究(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13. 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技術...
(二) 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和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測繪工作規劃;參與縣重大整治項目的專題規劃的編制工作。制訂和修編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導和審核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 監督檢查鎮...
各級人民政府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應當將基本農田保護作為規劃的一項內容,明確基本農田保護的布局安排、數量指標和質量要求。縣級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確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
(二) 編制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和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測繪工作規劃;參與縣重大整治項目的專題規劃的編制工作。制訂和修編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導和審核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 監督檢查鎮...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應當將基本農田保護作為規劃的一項內容,明確基本農田保護的布局安排、數量指標和質量要求。縣級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確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應當將基本農田保護作為規劃的一項內容,明確基本農田保護的布局安排、數量指標和質量要求。縣級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確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第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
第七條 基本農田保護區以鄉(鎮)為單位劃區定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區定界應當遵守國家規定的技術規程,並以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下達的數量...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應當將基本農田保護作為規劃的一項內容,明確基本農田保護的布局安排、數量指標和質量要求。 縣級和鄉(鎮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確定基本農田保護區。 第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編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明確基本農田保護的布局安排、數量指標和質量要求。縣級和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按照國家技術規程,確定基本農田保護區,並在規劃文本和圖件中明確基本農田保護的數量和位置。第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