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財政體制

鄉鎮財政體制是指鄉 (鎮) 政府與其轄區內的部門、企業、組織、居民之間的分配關係,並且在財政管理體制中成為一級財政。鄉 (鎮) 財政的建設與政企分離的改革是相適應的,鄉 (鎮) 財政的建立已在全國普遍推開。鄉 (鎮) 財政的收入主要有:鄉 (鎮) 轄區內的國家預算收入預算外收入、上級財政撥付的各項資金、鄉 (鎮) 自籌收入;支出主要是鄉 (鎮) 轄區內的行政、文教衛生等公共開支和經濟建設開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財政體制
  • 釋義:指鄉 (鎮) 政府與其轄區內的部門、企業、組織、居民之間的分配關係,並且在財政管理體制中成為一級財政
  • 體制內容:定收定支
鄉 (鎮) 財政體制宜採取收支兩條線的體制,即定收定支,收入上交,支出下撥,超收分成,節餘留用,一年一定或一定幾年不變的體制。一般不宜採取收支掛鈎的包乾體制。因為鄉 (鎮)轄區畢竟有限,權力過大,不利於縣級財政的統籌規劃和財力的合理分布。鄉 (鎮) 財政尚很不完備,比如沒有相應的金庫及預決算制度等。在經濟比較發達地區的鄉 (鎮) 財政,其作用已經比較明顯,已經成為促進鄉 (鎮) 經濟發展的重要槓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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