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鄉(鎮)財政管理辦法》在1990.03.07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鄉(鎮)財政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0年03月07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3月07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鄉(鎮)財政管理辦法》在1990.03.07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
《安徽省鄉(鎮)財政管理辦法》在1990.03.07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完善鄉(鎮)財政管理制度,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促進農村商品經濟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經批准建制的鄉(鎮)均應設定財政所,建...
鄉財政管理體制,一般可根據中央對地方、省對地市縣的財政體制形式,結合本地具體情況確定。不論實行哪種體制,應儘量實行一定幾年不變的辦法,以調動基層政權管理財政的積極性。民族鄉的財權劃分和財力分配,應予適當照顧。第六條 鄉財政應設立預算周轉金,並根據財力狀況逐步達到本級預算內支出的2%。預算周轉金主要...
安徽省農村稅費改革村級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一、為了規範農村稅費改革村級專項補助資金(以下簡稱“村級補助資金”)管理,確保村級補助資金專款專用和安全、高效運行,確保村級組織正常運轉,進一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特制定本辦法。二、村級補助資金是指取消農業稅附加後,省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門用於村組幹部固定...
加強管理,正確使用。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和執行情況應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第二十七條 鄉鎮財政預算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
2009年8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9〕93號印發《關於加強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目標,理清思路,全面加強財政管理;突出重點,創新方法,著力提升管理績效;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全力推進工作落實3部分。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指導意見 印發機...
按照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要求,合理確定鄉鎮財政所人員編制,確保工作需要。在人口達到5萬人且財政收入達千萬元的鄉鎮,或財政收入達到2000萬元的鄉鎮,可設鄉鎮財政分局。 2、加強鄉鎮財政人員管理。積極、穩妥處理、安置上世紀八十年代經省批准的鄉鎮財政聘用制幹部。鄉鎮財政人員日常管理可採取競爭考核上崗...
本意見也適用於農業比例較大的市轄區。省直有關部門及各市要據此制訂配套政策和實施辦法。省委、省政府將對各地、各部門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1] 參考資料 1.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2002-08-24[引用日期2015-01-21]學術...
先行試點的地方可以繼續完善原定的改革辦法。 2.堅持服務為先。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把服務於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著力提高和改進農村基層幹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 3.做到“三個確保”。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確保鄉鎮機構編制...
為了規範和加強村集體財務管理,維護集體和農民利益,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安徽省村集體財務管理辦法(試行)》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縣內的村民委員會(以下稱為:村集體)的財務管理。村辦企業執行...
《安徽省財政監督條例》於2013年11月22日經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條例信息 2013年11月22日經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發文字號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0號 條例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政監督,維護財經秩序,保障政府性資金安全規範有效...
鄉鎮財政是中國鄉鎮政府管理的一級財政。是鄉鎮政府根據國家賦予的職能,在鄉鎮範圍內參與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主要形式。主要內容 地位和特點 中國國家財政分為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轄市、縣(市)、鄉(鎮)五級財政。鄉鎮財政是地方財政的基層單位。它作為國家財政的組成部分和鄉鎮政府的職能...
耕地占用稅統一按30%比例上交中央,省轄市本級、郊區、黃山區湯口鎮,黃山風景區,礦產開發區交省20%,留成50%;其他地區交省10%,留成60%。國家預算調節基金上交中央50%,地方留成50%,省不分成。排污費收入交省10%,地市縣(市)留成90%。以上各項收入的現行交庫辦法均不變,行署、市、縣(市)財政收入...
(四)工商稅收任務由縣政府考核國稅、地稅部門。縣對鄉鎮不再進行工商稅收任務考核,只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協稅護稅工作進行考核,考核辦法由國稅、地稅部門分別制訂,在縣委、縣政府綜合目標考核的財政稅收10個分值中,國稅工作占2分,地稅工作占3分,財政工作占5分。五、加強財政管理,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一)強化...
皖自然資規〔2022〕5號 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各相關單位:為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及專項資金管理,特制定《安徽省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安徽省自然資源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22年9月30日 辦法全文 安徽省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
(皖政[2009]90號)、《安徽省財政廳關於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事項的通知》、《安徽省農委關於做好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籌資籌勞工作的通知》(皖農經[2009]318號)和《界首市人民政府關於界首市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的實施意見》(界政[2009]26號),特制定本辦法。
安徽省財政廳關於印發《財政補貼農民資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4號)安徽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暫行辦法 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農村綜合改革試點建立農村基層工作新機制的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關於全面實施縣鄉財政振興工程指導意見的通知 安徽...
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基本原則是:“核定基數,定收定支,定比遞增;超收全返,欠收自補,自求平衡”。具體辦法 (一)劃分稅種,界定範圍,屬地管理。嚴格劃分稅種,界定收入範圍,按照稅收就地征納解繳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從2004年起,縣財政局農稅股不再直接承擔徵收任務,按屬地管理原則,一律劃轉所在地鄉鎮進行...
第二十條 以工代賑資金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扶貧資金管理的規定執行。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將以工代賑資金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並按照《安徽省財政扶貧資金報賬制管理實施辦法》實行報賬制管理。第二十一條 以工代賑項目的勞務報酬總量控制在以工代賑投入資金的10%左右,發放標準由縣(市、區)...
第一條為做好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徵收、管理工作,加快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根據《安徽省實施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制訂本辦法。第二條凡從事農、林、牧、副、漁等業的農戶,均為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的徵收對象。第三條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以鄉(鎮)為單位,按不低於人均純收入百分之一的額度計征。人均純收入在一百...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淮北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2 號)和《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淮發〔2019〕2 號),制定本規定。淮北市財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淮北市財政局貫徹執行...
施行綜合預算實現收支統管是新形勢下加強財政管理的必然選擇,是規範政府分配行為、統一政府財權、實現財政穩固和平衡的重要舉措,這有利於拓寬理財領域,增加可調控財力。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與《行政單位財務制度》都規定,國家對事業(行政)單位實施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這是...
安徽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皖財金〔2023〕62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有關保險機構:為進一步加強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推動我省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21〕130號)精神,我們制定了《安徽...
財政部門負責獎勵扶助資金預算決算,及時足額撥付資金並加強監督管理,實現封閉運行。縣、鄉級財政部門要督促代理髮放機構將獎勵扶助金及時劃轉到個人賬戶。各級財政通過財政年報向上級財政部門反映專項資金到位、發放和結存情況。代理髮放機構負責制定資金髮放辦法和操作規程,按照代理服務協定的要求和人口計生部門提供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