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實施辦法

界首市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實施辦法

《界首市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實施辦法》是為組織實施好界首市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而制定的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二章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範圍,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三章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操作程式,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四章 財政獎補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五章 監督檢查及考核驗收,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六章 附則,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組織實施好我市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以下簡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90號)、《安徽省財政廳關於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事項的通知》、《安徽省農委關於做好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籌資籌勞工作的通知》(皖農經[2009]318號)和《界首市人民政府關於界首市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的實施意見》(界政[2009]26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是指村民通過規範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的村內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政府採取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的方式,給予適當財政獎補。其目的是以農民自願出資出勞為基礎,以政府獎補資金為引導,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投入新機制,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第三條

實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必須堅持民主決策、籌補結合,民眾受益、注重實效,規範管理、陽光操作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界首市行政區劃內的村級組織,包括有農村人口的社區。村民組和自然村範圍內興辦村內公益事業也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範圍

第五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範圍是: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為基礎的“村內戶外”公益事業建設,包括村內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安全飲水工程建設、環衛設施建設、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等,以及村民認為需要的其他村內公益事業建設。

第六條

跨村以及村以上範圍的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投入,原則上不通過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辦法來解決;農民房前屋後的修路、建廁、打井、植樹等投資投勞應由農民自己負責。

第七條

對一事一議項目人均籌資15元的,由中央財政按人均10元、省財政人均8元,市財政人均10元(其中5元從市一事一議專項資金中安排,另外5元通過整合本級財政支農資金解決)予以補助;對一事一議項目人均籌資10元以上不足15元的,各級財政按照1:1.5的標準予以補助。市財政按農業人口人均2元安排獎勵資金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成效顯著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予以獎勵。

第八條

對資金需求量較大的議事項目,結合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按規定程式報市農監辦審批後,可一次議事,按照規定的籌資限額標準籌集兩年的資金,但第二年不得再籌。

第九條

要根據農民籌資籌勞總額要占到項目總投入資金三分之二的要求,做好農民籌資籌勞工作,農民可以出資、出勞,也可以物料折資,自願以資代勞的,按每個工日20元的標準出資。同時,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各界捐資支持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要與現有支農項目的政策相銜接,以防止重複補助和遺漏。超過籌資籌勞限額標準、舉債興辦的村內公益事業建設項目,不得列入獎補範圍。

第三章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操作程式

第十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由市綜改辦牽頭,市財政、農委、交通、水務、建委、新農辦等相關業務部門密切配合,鄉鎮嚴格把關,村委會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以村為建設主體,實行逐級申報、項目化管理。獎補工作按以下程式進行:
1.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村(居)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年初制定一事一議項目規劃,建立一事一議項目庫並報市綜改辦審核備案。
2、村民委員會根據大多數民眾意願,召開村兩委會,以村委會名義擬定項目方案。方案應包括擬建設項目內容、資金預算、資金來源、完成時限等並附擬建項目地點實地照片。
3、村民委員會將擬建項目方案在公開欄中公示不少於7天,並以資料、廣播等形式告知村民,廣泛徵求意見。
4、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當年的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和籌資籌勞標準。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過半數參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農戶的代表參加,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應當有代表2/3以上農戶的村民代表參加,村民代表會議表決時按一戶一票進行,所做方案應當經到會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戶過半數通過。
5、村內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時,必須邀請鄉鎮街道辦事處指定幹部和農經站、財政所人員列席會議,村級做好記錄,並建立檔案備查。參會人員和列席人員要分別在會議記錄和項目方案上籤字。
6、村委會將一事一議建設項目申請表和一事一議會議記錄、籌資清冊、項目公示情況表等一式四份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農經、財政等部門對項目的合規性、可行性以及項目建設預算進行初審並簽署意見,匯總後報市綜改辦。
7、市農監辦負責對一事一議民主決策程式、籌資籌勞標準、是否舉債興辦項目等進行複查審核;交通、水務、建委等相關業務部門負責項目工程和預算的可行性論證。
8、市綜改辦召開會議,對通過複查審核和可行性論證的獎補項目進行審批,編制年度項目計畫,向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下達建設任務和獎補計畫。將審批後的《界首市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申報表》返回鄉、村各1份,市綜改辦、市農監辦各留存1份。
9、村委會接到批覆後,在公示欄公示不少於7天。鄉鎮街道辦事處農經站根據批准方案組織各村填寫農民負擔監督卡,由村委會發放到戶,收取資金和安排出勞,並開具省農監辦統一印製的農民負擔專用收據。
10、村委會將村民籌資、村集體投入、社會捐資等資金足額存入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所“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專戶”。
11、鄉鎮街道辦事處“一事一議”獎補工作領導小組,應指導村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指導村對項目實施招投標,村在簽定項目承包契約書後,及時組織施工,並對工程質量全程實行監理。項目總額5萬元以上的工程必須招標。
12、鄉鎮街道辦事處農經、財政、紀檢部門對項目投資、籌資和決算進行專項審計。
13、市綜改辦、財政局、市農監辦會同有關部門對竣工項目及相關資料進行驗收。

第十二條

規劃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優先支持以村內道路硬化、人畜飲水為主要內容,民眾受益面廣的村內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優先支持村民積極性高,主動要求籌資籌勞並有村集體投入或社會捐贈贊助的一事一議項目;優先支持村級領導班子得力,村務財務公開制度健全,村規民約完善的村和村民小組。

第十三條

經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組織複審驗收合格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由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年度逐級匯總上報。

第十四條

已建成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屬村級集體資產,由實施項目的議事主體負責管理和維護。可以成立相應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承擔項目的日常管理養護責任。

第四章 財政獎補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主要由中央和省、市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增加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共同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要在財政獎補基礎上,建立部門定點幫扶制度,倡導社會各界積極捐贈贊助,鼓勵和支持村級組織發展集體經濟,提高自我發展和自我建設的能力,努力形成農民籌資籌勞、政府獎補、部門扶持、社會捐贈和村組自籌相結合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投入新機制。

第十五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由市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市財政局設立專戶統一核算,專賬管理,列入各級財政“對村級一事一議補助”科目,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六條

項目資金實行事前預撥和清算制。市財政可按項目進度預撥資金,實行建設和獎補並行,保障項目實施;項目竣工並驗收合格後,報賬兌付、結算。中央和省、市財政安排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由市財政部門與各鄉鎮財政所按年度進行統一清算。
資金撥付按市綜改辦批准的財政獎補項目資金總額的70%預撥項目啟動資金,工程項目完工、驗收後撥20%,預留10%的質量保證金(質保金一年)。

第十六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實行報賬制,直接用於項目建設,資金由市綜改辦按照獎補標準,根據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一事一議項目籌資情況,將獎補資金分項目撥付到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在郵政儲蓄銀行設立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專戶”,在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分村報賬。

第十七條

安排到項目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使用權屬議事主體,即實施項目的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原則上必須在村民籌資、村集體投入、社會捐贈資金到賬,項目具備開工條件後,才能由村級提出申請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項目工程進度提出意見後由鄉鎮財政所予以撥付。

第十八條

鄉鎮財政所要以村民小組(具體項目)為單位分賬核算,建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和資金管理檔案。村民委員會要將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使用情況納入村務公開的範圍,定期向村民公布。

第十九條

財政獎補資金的安排使用必須專款專用,不得用於項目管理費用開支,要加強審計監督,嚴防虛報、套取、截留和挪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除責令立即糾正並收回所補資金外,停止該鄉鎮下一年度申報財政獎補項目資金的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

村級組織採用造假、欺騙等手段編報村民籌資籌勞、村集體投入、社會捐贈和舉債申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套取財政獎補資金的,一經查實,除全額追繳收回獎補資金外,五年內不再對其安排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

第五章 監督檢查及考核驗收

第二十一條

市綜改辦和市鄉財政工作機構要強化資金監管,規範操作程式,加強跟蹤問效,創新管理方式,實行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努力做好服務和協調工作,精心組織實施,確保獎補工作落實。

第二十二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實行陽光操作,堅持“一公開兩公示”,全面接受社會和農民民眾監督。“一公開”是: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全面公開市鄉政府及綜改部門制定的關於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政策、標準、實施辦法、獎補方案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工作分工、辦事程式和服務承諾。“兩公示”是:擬報市綜改辦批准立項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上報前由村委會予以公示,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公示內容包括:議事主體、項目內容、工程概算、施工期限、村民籌資籌勞數額、社會捐贈、鄉村投入和市級財政獎補資金安排情況等;已建成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村民委員會要將財政獎補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向全體村民予以公示,經公示得到絕大多數村民認可的方可上報鄉鎮人民政府予以驗收。

第二十三條

市對鄉鎮分年度進行考核驗收。考核驗收的標準是:領導重視,組織周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獎補項目符合規定的程式和要求,獎補資金管理規範、使用效果明顯,民眾滿意;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村民小組,基本做到項目實施符合規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規定標準。經考核驗收和清算,市預撥到鄉鎮的年度獎補資金,當年尚未安排到項目的,相應扣減次年的獎補資金。違反政策和規定安排使用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對財政獎補工作成效顯著的,將予以適當獎勵。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可依照本辦法規定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綜改辦負責解釋,從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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