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於規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操作程式的意見

2012年4月25日,農業部以農經發〔2012〕1號印發《關於規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操作程式的意見》。該《意見》分規範項目的議事程式、規範項目的方案審核、規範項目的資金勞務籌集、規範項目的組織實施、規範項目的驗收檢查、規範建成項目的管理、深入做好籌資籌勞的有關工作7部分26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關於規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操作程式的意見
  • 發表時間:2012年4月25日
  • 機構:廳(局、委、辦):
  • 簡稱:籌資籌勞
基本信息,規範項目的議事程式,規範項目的方案審核,規範項目的資金勞務籌集,規範項目的組織實施,規範項目的驗收檢查,規範建成項目的管理,深入做好籌資籌勞的有關工作,

基本信息

農業部關於規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操作程式的意見
農經發〔20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
為加強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以下簡稱籌資籌勞)的指導與監管,促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農業部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7〕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2〕2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規範籌資籌勞操作程式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規範項目的議事程式

(一)籌資籌勞的議事範圍為建制村(以村民小組或者自然村為單位議事的,參照本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籌資籌勞項目方案可由村民委員會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出;籌資籌勞項目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的內容、預算、資金勞務籌集對象和方式、項目建設管理及建成後的管護方式等。
(二)村民委員會將籌資籌勞項目方案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的建設範圍、標準及預算情況;項目所需資金和勞務的籌集計畫,籌資籌勞減免對象、數額和程式;項目建設管理、資金勞務管理和項目監督的人員組成及相關管理規定;項目實施計畫和項目建成後的管護方式。
(三)村民委員會組織村民代表對籌資籌勞項目方案進行評議,重大項目可邀請相關部門進行可行性評估,按照評議評估意見對籌資籌勞項目方案進行修改完善。
(四)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對籌資籌勞項目方案進行討論表決。提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和表決的事項,會前應當由村民代表逐戶徵求所代表農戶的意見並經農戶簽字認可;籌資籌勞項目方案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村民代表會議表決時按一戶一票進行,應當經到會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戶過半數通過;表決後形成的籌資籌勞項目方案,由參加會議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簽字。

規範項目的方案審核

(五)村民委員會向鄉鎮人民政府提交籌資籌勞建設項目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籌資籌勞項目方案申報表、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記錄以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簽字記錄等。
(六)鄉鎮人民政府重點對項目是否符合籌資籌勞適用範圍、方案是否履行村民民主議事程式、籌資籌勞的數額是否在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限額標準內、財政獎補項目是否符合立項要求等進行初審。鄉鎮人民政府初審應對籌資籌勞項目進行實地考察,了解會議召開和表決情況是否真實、向農民籌勞是否按項目建設實際需要、捐資捐物是否自願。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同意後簽署意見,報縣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複審。
(七)縣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應對項目方案是否符合政策規定嚴格複審,對符合籌資籌勞政策規定的項目應在收到方案的7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對不符合籌資籌勞政策規定的項目應及時提出糾正意見。
(八)經縣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複審同意的籌資籌勞項目,村民委員會可申請財政獎補。

規範項目的資金勞務籌集

(九)鄉鎮人民政府對經審核的籌資籌勞事項、標準、數額在農民負擔監督卡上進行登記。村民委員會將農民負擔監督卡分發到農戶,並張榜公布籌資籌勞事項、標準、數額。
(十)村民委員會按照籌資籌勞項目方案向村民籌集資金和安排出勞時,需向出資人和出勞人開具籌資籌勞專用憑證。對無正當理由不承擔籌資籌勞的村民,村民委員會應當說服教育,也可以按照村民會議通過的符合法律法規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進行處理。嚴禁突破限額標準籌資籌勞,不得用惠農補貼資金抵扣或者採取其他非法方式強行籌資籌勞。
(十一)村民自願以資代勞的,要由本人或者家屬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得強行要求村民以資代勞,防止用自願以資代勞名義變相向農民籌資。
(十二)村民、其他個人和單位對籌資籌勞項目捐資捐物,要嚴格堅持自願原則,不得攤派或者規定捐資捐物數量。

規範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三)籌資籌勞項目建設管理由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民主選舉成立的項目建設管理小組負責。村民自建項目由村民委員會或者項目建設管理小組制定施工方案,組織村民建設;按照當地規定需要招標、議標的建設項目,由村民委員會或者項目建設管理小組按照規定程式確定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契約。
(十四)籌資籌勞項目所籌資金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做到嚴格管理。籌資籌勞項目資金勞務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及獎勵或者補助資金撥付情況經村民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後,定期張榜公布。
(十五)籌資籌勞項目的監督由村民民主選舉村民代表組成項目監督小組負責。項目監督小組對項目建設、資金勞務管理實行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督。

規範項目的驗收檢查

(十六)鄉級組織相關部門、村民委員會、項目監督小組、村民代表等聯合對建設完工的籌資籌勞項目進行驗收,驗收負責人應簽字確認並出具初驗報告。在鄉級全面驗收的基礎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縣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組織對籌資籌勞項目全面驗收或者抽查驗收。
(十七)鄉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可對籌資籌勞項目資金和勞務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出具專項審計報告並在項目所在村進行公示。
(十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對籌資籌勞建設項目組織檢查,重點檢查籌資籌勞是否執行民主議事和審核程式,是否存在超範圍、超標準籌資籌勞,強制以資代勞和捐資捐物,以及村級擠占挪用、鄉鎮統籌使用、縣級集中管理籌集資金和獎補資金等違規問題。
(十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對籌資籌勞項目驗收、專項審計和檢查中發現的違規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情節嚴重的,要會同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並停止下一年度籌資籌勞。

規範建成項目的管理

(二十)村民委員會應落實籌資籌勞項目的管護主體,制定管護辦法,明確管護要求和資金勞務籌集使用規定。
(二十一)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應建立籌資籌勞項目檔案,將項目方案、會議和簽字記錄、項目方案審批表、資金勞務籌集清單、資金支出憑證、項目驗收記錄、工程決算、審計報告等有關材料整理歸檔,按建設項目裝訂成冊。

深入做好籌資籌勞的有關工作

(二十二)縣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應建立項目建設管理、資金勞務管理、項目監督管理、公開公示等制度。
(二十三)縣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應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立籌資籌勞項目庫,編制籌資籌勞項目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作為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依據。
(二十四)縣級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應實施籌資籌勞項目信息化管理,建立籌資籌勞項目檔案發布、項目審核、項目管理、數據統計信息化網路監管平台。
(二十五)各地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2〕22號)和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做好2010年擴大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農改〔2010〕1號)的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專項工作經費,為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監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十六)省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並報農業部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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