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完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辦法試點工作方案是一項由安徽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現將《安徽省完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辦法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抓緊組織實施,並將工作進展情況隨時報我辦。
安徽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安徽省完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辦法試點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檔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農業部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7〕4號)、《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皖發〔2007〕7號)和《安徽省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條例》,推進“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規範地開展,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自覺性和積極性,有力推動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試點工作方案:
一、試點目標任務
以完善和規範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行為、推進村內集體公益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我省農村當前的實際情況,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辦法加以完善,大力推進農村民主議事、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決策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設,簡化和規範操作程式,探索政府補助引導村民籌資籌勞辦法,更好地發揮“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作用。
二、試點工作範圍
確定我省阜陽市潁州區、巢湖市和縣、宣城市宣州區為完善“一事一議”工作試點縣,其他縣(市、區)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選擇一個鄉鎮或1―2個新農村建設示範村,報省農監辦審批後進行試點。
三、試點工作內容
1、完善和規範操作程式。探索完善提出議事項目、徵求村民意見、議事項目表決、籌資籌勞審批和備案、以資代勞的手續、所籌資金的收取、管理、使用、公開、項目實施的監督等方面的程式和制度。
2、探索“一事一議”資金和勞務的其他使用範圍。“一事一議”所籌資金除用於本村範圍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植樹造林、修建維護村級道路、農業綜合開發等集體公益事業外,農民自願籌資籌勞的其他公益事業項目的使用範圍。
3、探索政府給予補貼資金支持的相鄰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項目籌資籌勞和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
4、合併籌資籌勞項目。由於我省農村農民青壯勞力外出務工較多,近幾年“一事一議”籌勞基本上實行以資代勞,探索將籌資籌勞項目進行合併,適當提高籌資的上限標準,不再向農民籌集勞務。
5、探索適應我省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地區農民承受能力的村內籌資上限標準和以資代勞工價標準。
6、探索制定對無正當理由不承擔籌資籌勞義務的村民進行處理的符合法律法規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
7、探索“一事一議”資金獨立建帳和建立專項審計制度。
四、試點時間和工作步驟
試點期為1年,時間從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分為三個步驟進行。
1、制定具體方案,組織實施。各試點縣(區)、鄉鎮要根據當地實際,在省、市、縣(區)農民負擔監管辦的指導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辦法後組織實施。
2、定期上報試點工作情況。各試點縣(區)、鄉鎮要將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分階段定期書面向省、市農監辦匯報,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匯報。
3、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提出完善“一事一議”政策建議。各試點縣(區)、鄉鎮要在試點工作中及時總結經驗,不斷修正試點辦法,2008年2月至4月由省農監辦組織全面進行試點工作總結,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提出完善“一事一議”的政策建議。
五、試點工作的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保障。試點縣(區)、鄉鎮黨委、政府要對試點工作高度重視,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統一領導、加強協調,保障和落實試點工作的人員和經費,要利用財政資金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引導農民開展“一事一議”進行公益事業建設。同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要具體領導和協調,同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試點工作要請同級人大參與和監督。
2、抓好宣傳動員。實施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試點工作,是減輕農民負擔的重大舉措;是推進“一事一議”全面開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密切黨群幹群關係的重要途徑。因此,要通過各種形式向全體黨員幹部和廣大農民民眾廣泛宣傳,爭取全體黨員幹部的積極參與和廣大農民民眾的理解支持,以保證試點工作平衡有序展開。
3、強化監督管理。首先要強化議事過程的監管。要堅持村民自願、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決策、合理限額原則,突出民眾自願,規範操作程式,嚴格把好審批關。對大多數民眾不願意辦或超過民眾承受能力的事項,堅決不議不辦。對不按規定程式開展“一事一議”的,不予批准;其次要強化籌資籌勞的管理。已經議事通過和上級批准的籌資籌勞事項、標準、數額,必須在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製的農民負擔監督卡上登記,村民委員會應當將監督卡發放到戶,方可收取資金和安排出勞,並開具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安徽省農村集體公益事業籌資收據”和“安徽省農村集體公益事業籌勞憑據”。所籌集的資金和勞務屬本村村民集體所有,任何單位不得平調、截留、挪用;第三要強化執法檢查,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各級農民負擔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日常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一事一議”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及時進行整改糾正,並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