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為加強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規範項目建設程式,提高項目建設質量, 2011年12月21日,財政部以財農改(2011)3號印發《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於。該《辦法》共22條,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 文號:財農改(2011)3號
  • 發行日期:2011 12 21 
  • 執行日期:2011 12 28
相關通知,主要內容,

相關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農業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加強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水平,根據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財政部、農業部《關於擴大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的通知》(國農改〔2009〕3號)、《關於認真做好2010年擴大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農改〔2010〕1號)以及有關規定,財政部制定了《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財政部反饋。
附屬檔案: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要內容

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以下簡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規範項目建設程式,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是指在國家現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框架內,各地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規劃、申報、實施、驗收、管護、資金兌付以及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環節的管理行為。
第三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應全面規範,簡便易行,確保尊重農民意願、議事程式合法合規,確保符合農村實際、促進農村公益事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規劃先行,有序推進。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是一項長期工作,要科學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提高項目建設的前瞻性、計畫性和協調性,處理好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等關係,推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全面、均衡、有序開展。
二是先議後籌,先籌後補。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確定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所有項目必須經農民民主程式議定後方可按省級政府確定的標準籌資籌勞,並在農民籌資籌勞到位後給予相應的財政獎補。
三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建設要充分考慮政府財力及農民承受能力,建設的規模及標準要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四是公開公示,陽光操作。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建設全過程要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議事、籌資籌勞、招標議標等全過程實行公示制,自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確保項目建設質量。
第五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實行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縣級負責項目的規劃編制、審核批覆、組織實施、資金的分配管理、督促檢查。省級負責指導各縣級編制規劃、制訂管理辦法、對縣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管理工作進行年度考核。
第六條 縣級應結合本地城鄉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按照村民議定、村級申報、鄉鎮初審、縣級審批的程式,建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建設項目庫,編制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省級應督促指導縣級科學編制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本省份項目規劃工作,匯總編制省級項目規劃,經省級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報財政部備案。
第七條 各地年度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原則上從項目庫中選取,優先選擇民眾急需、受益面大、村兩委班子得力、民眾積極性高的村組,分步實施,重點突破,不斷提高項目的覆蓋面和受益面。
第八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實行村級申報、鄉鎮初審、縣級審批的管理制度。
村級負責組織村民議事,提出項目申請。具體項目可由村民委員會提出,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組或部分受益民眾提出,並通過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按照民主程式議定。
鄉鎮對村級申報的一事一議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有效性等進行初審,並匯總上報縣級主管部門。
縣級主管部門對鄉鎮上報的一事一議項目進行審核批覆,上報省級農村綜合改革部門備案。
省級農村綜合改革部門應將本省份當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預算安排、項目建設內容及所在村組名錄等情況,於每年5月底前,通過一事一議財政獎補信息監管系統上報財政部備案。
第九條 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應嚴格遵守各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上限標準,防止以自願捐款、自願以資代勞等名義變相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經審批同意後,縣鄉財政、農村綜合改革部門應根據籌資籌勞資金和財政獎補資金到位情況,督促項目及時開工建設。
第十一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建設可由村兩委組織村民自主實施,也可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單位施工建設。
第十二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實施中應發揮村民理財小組、項目理事會、項目監督小組等組織的監督管理作用,實行民議、民建、民管,確保項目建設質量。
第十三條 縣級有關部門及鄉鎮要加強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實施的技術指導和服務,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機構履行職責,加強對施工各環節的質量監控,提高項目建設的科學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條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建成後,縣鄉財政、農村綜合改革部門要及時牽頭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對驗收合格的項目,應及時辦理財政獎補資金清算,並做好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工作。
第十五條 縣鄉財政、農村綜合改革部門應督促指導村級建立健全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運行管護機制,落實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保證項目正常運轉,長期發揮效益。
第十六條 縣鄉財政、農村綜合改革部門應督促指導村級按照村務公開的要求,對已建成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名稱、資金來源與使用、實施單位、竣工驗收等情況,實行全過程公示制度,並在醒目位置設定統一的標識和公示牌,廣泛接受監督。
第十七條 縣鄉財政、農村綜合改革部門應重視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檔案管理等基礎工作,及時將村民一事一議會議記錄、籌資籌勞方案、財政獎補項目申報、項目建設預決算、建設前後圖片等相關原始資料匯總歸檔,規範管理。
第十八條 縣鄉財政、農村綜合改革部門要加強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日常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建設進度和獎補資金的合理安全使用。
省級農村綜合改革部門應組織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建設的專項檢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並保證一定的檢查面。
第十九條 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未履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程式,擅自變更項目地點、內容、標準和投資規模,擠占挪用項目資金或不落實配套資金等問題,應視情節輕重,採取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停止撥款、扣回獎補資金等措施予以處理,並建議相關部門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地方財政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證項目規劃、申報、查勘、實施、驗收、檔案管理等工作正常開展。
第二十一條 省級農村綜合改革部門及黑龍江省、廣東省中央直屬墾區,可參照本暫行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本暫行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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