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鄉生活垃圾處理一體化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控制污染,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邢台市實際制定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邢台市城鄉生活垃圾處理一體化管理條例
- 實施時間:2019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邢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批准時間:2018年11月23日
《邢台市城鄉生活垃圾處理一體化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控制污染,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邢台市實際制定的條例。
《邢台市城鄉生活垃圾處理一體化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控制污染,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邢台市實際制定的條例。1條例全文(2...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導則。第十三條 設區的市、縣(市、區)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商務等有關部門,按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年度建設計畫並...
第三十七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充分徵求公眾意見,制定體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並向社會公布。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有關...
《邢台市城市建築垃圾處置管理規定》是為加強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改善和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根據建設部《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由邢台市人民政府於2011年6月28日發布並實施。檔案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令 〔2011〕8號 ...
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2年9月4日訊息,該省近日出台《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成為全國首個出台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監督管理辦法的省份。修訂信息 《辦法》自2022年9月26日起施行,...
《河北省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是為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
第三十一條 建築垃圾的管理和處置,按照《邢台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處置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二條 餐飲業和單位食堂產生的餐廚垃圾,應按照規定單獨收集、存放,由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至規定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所。餐廚垃圾...
一、充分認識推進城鄉一體化垃圾集中處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做好農村垃圾處理工作,保持農村環境整潔、面貌美好,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我省積極推進村鎮規劃建設和村莊治理工作,農村人居環境逐步改善。但隨著農民現代生活方式...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應當專項用於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挪作他用。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
市縣城區、墟鎮內的城中村以及鎮村實行生活垃圾一體化管理的的農村(包括行政村、自然村),其生活垃圾處理價格(包括清潔、收集、運輸、處置等)可參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價格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建制鎮規劃紅線以外的農村(包括行政村、自然...
本條例所稱農村生活垃圾,是指農村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第三條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遵循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城鄉統籌、社會參與、分類處理的原則,促進農村生活...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和服務向小城鎮和鄉村延伸,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接近已開發國家平均水平。《意見》要求,切實控制城市生活垃圾產生,促進源頭減量,推進垃圾分類,通過完善收運網路、設施建設,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和水平,強化監督管理...
條例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以外的村(社區)生活垃圾的清掃、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及監督管理等活動。本條例所稱農村生活垃圾,是指村(居)民、駐在農村的單位與個人(以下統一簡稱為“駐村...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以外的農村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清掃、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農村生活垃圾,是指農村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及其相關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及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法律、行政法規已有或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第十一條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協調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設施和場所建設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鹹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設施和場所,建立城鄉環衛一體化垃圾收...
第三章 清掃、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與處置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以外的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及監督管理等活動。本條例所...
第八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和自然條件,因地制宜地確定農村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分類管理模式。城鄉結合部、人口密集的農村和其他有條件的地方,應當建立城鄉一體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系統。第九條...
第四條 生活垃圾處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城鄉統籌、系統推進的原則,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工作領導,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協調機制,協調解決生活垃圾分類...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除城市建成區和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以外的農村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投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以及相關管理等活動。城市建成區和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具體範圍由市、縣(縣級市)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
(9)南宮城區:引導城鎮主要空間向西、向北發展,加強與周邊區域的產業協作,嚴格保護南宮湖自然生態景觀,打造城市生態綠核,處理好防洪與城市建設的關係。(10)隆堯縣城:引導城鎮空間主要向北、向南發展,控制向西發展,注重濱水地區的保護...
第五章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
2001年10月8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的《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予以廢止。公告 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0號 《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5年9月25日...
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第三條 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屬地管理、因地制宜、分類處理的...
鼓勵社會投資參與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治理活動。第十一條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生活垃圾處理費主要用於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等環境衛生治理活動。生活垃圾收費管理辦法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二條縣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