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清理政府債務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工作部門:

為準確掌握我縣債務情況,切實加強債務管理,建立健全償債機制,縣人民政府決定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債務情況進行清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清理政府債務的通知
  • 隸屬:縣直各工作部門
  • 目的:確掌握我縣債務情況
  • 截止時間:2004年10月31日
一、債務清理範圍及內容
(一)債務時限及範圍
1、清理債務的截止時限為2004年10月31日。
2、債務範圍主要指各項建設性項目負債,包括各部門自身建設舉債,但不含運轉經費欠賬。
(二)債務內容
1、國內金融機構貸款。包括國內商業銀行、信用聯社貸款。
2、專項有償資金。包括國際組織援助項目、國債轉貸項目、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及其他有償項目。
3、工程欠款。指2004年10月底實際欠付工程款項。已明確為縣級債務的義教項目欠款由縣教育局填列,各鄉鎮不再填列。
4、或有債務。即舉債時債務主體不為本單位,但因其他企事業單位、個人舉債而用本單位國有資產抵押所形成的債務。
二、清理債務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應在2003年底清理基礎上認真清理,對清理中漏列部分一併填報,已償、新增債務部分應如實清理。
(二)清理表需各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各單位需按債務清理表所列內容詳細填列,並於2004年11月15日前報送縣財政局。
附《道真自治縣政府債務清理表》
二OO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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