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開展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的通知

根據黔府辦發〔2004〕9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工作,有關事宜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開展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的通知
  • 檔案批號:〔2004〕9號
  • 性質:通知
  • 目的: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搞好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工作,有利於降低全縣農村信用社經營風險,維護農村金融秩序穩定,有利於進一步提高全縣農村信用社經營效益,更好地支持“三農”工作,促進全縣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站在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採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幫助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各種惡意逃廢債行為。
二、落實措施,進一步加大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力度
1、由農村信用社對全縣不良貸款進行全面摸底,查清不良貸款底數,分類排隊,落實清收工作部門和人員,明確清收工作職責;
2、對國家幹部職工、農村信用社內部職工的拖欠貸款,根據欠貸金額、承受能力和償還態度等,限期3個月或6個月定額償還;逾期未償還的,從嚴追究責任。
3、農村信用社自營農戶、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的不良貸款,由縣農村信用聯社組織清收。
4、農村信用社要加大依法收貸力度,有關部門要做好法律服務工作。
三、加強領導,確保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穩步推進
各鄉(鎮)人民政府務必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工作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確保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穩步推進,努力防範和化解全縣農村金融風險。
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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