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自查審計工作的通知

為加強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黔府辦發[2004]83號檔案精神,縣人民政府決定對全縣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審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一、自查時間:200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二、自查內容:本次自查的重點是2001年至2003年各種扶貧資金的管理使用及項目實施情況,包括財政扶貧資金(含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國債資金、社會幫扶資金、信貸扶貧資金(重點是小額扶貧到戶貸款)和基本農田建設資金等。具體內容如下:
1、扶貧開發規劃的制定和任務落實情況
制定的扶貧開發規劃是否符合《扶貧綱要》要求;有無建立扶貧項目庫,並按規定程式申報、審批和立項;是否按照規劃下達計畫與分配資金,並具體、明確地落實到貧困鄉(鎮)、村;是否存在同一項目多頭申報資金的問題;項目是否嚴格按照批准的計畫實施,有無擅自調整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單位、建設內容、建設規模等問題。
2、各種扶貧資金的年度總額、結轉金額和到單位、到項目的時間、金額等情況。
3、扶貧專項資金的分配、撥付和管理情況。各種扶貧資金是否實行專戶管理,推行報帳制管理和公示制。地方財政是否將扶貧開發投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逐年有所增加,有無虛列支出、虛增工程量等方式搞虛假投入的問題;資金是否按規定的方法和程式分配;是否及時、足額撥付到下級財政或用款單位,有無用於平衡財政預算、滯留、抵扣及擠占挪用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資金是否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以及推行報帳制,資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項目。
4、扶貧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用款單位是否按照批准的項目和規定用途使用,有無虛列支出、截留、轉移、出借、擠占、挪用、虛報冒領、貪污私分、揮霍浪費等問題;項目管理費是否按規定安排和使用,有無擅自提取項目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等問題。
5、扶貧項目實施情況和實施效益。項目是否經過專家科學論證、按規定立項、組織實施和驗收;項目計畫制定的合理性,完工驗收的工程項目是否達到預期效益,有無因立項不準、責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質量等原因,造成損失浪費或事故隱患的問題。
6、扶貧貼息貸款投放、管理和使用情況。扶貧貼息貸款計畫是否符合扶貧開發規劃的總體要求;農業銀行是否按規定將扶貧貼息貸款用於支持重點貧困地區;有無擅自改變貸款投向、以貸還貸、扶富不扶貧、擅自提高貸款利率、多計利息、預扣利息或保證金以及弄虛作假騙取貸款和貼息的問題。扶貧貸款特別是小額信貸的計畫執行和貸款質量及回收情況;使用扶貧貸款單位的項目實施、資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況。
三、自查方法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相關部門組織自查,並接受縣審計局的抽查審計。
四、工作要求
1、各級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認真搞好自查工作。
2、自查要實事求是,真實反映情況。切實做到責任明確,誰主管誰負責,誰審計誰負責。本著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邊查邊補,搞好自查自糾工作,確保審計質量和監督到位。
3、各單位自查後,要及時完善相關資料,將自查報告和分年度各種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項目實施情況表於2004年5月15日前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並作好迎接省審計廳組織的審計檢查準備工作。
4、各單位自查後,縣審計局要進行抽查審計,被抽查單位要積極配合縣審計局的工作,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按要求整改。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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