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扶貧資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扶貧辦、糾風辦、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民委《關於對扶貧資金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的通知》(國開辦發〔2008〕33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項目監督管理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103號)精神,根據黔開辦〔2008〕155號和遵市扶開辦〔2008〕37號檔案要求,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扶貧資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

專項治理的目標,專項治理的範圍,專項治理的重點,專項治理的步驟,一自查整改階段,二實施檢查階段,三總結報告階段,責任要求,

專項治理的目標

通過專項治理工作,切實糾正和查處扶貧資金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管理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程式更加規範、機制更加健全,確保扶貧資金規範安全有效使用。

專項治理的範圍

對全縣2005—2007年中央補助和省安排的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的監管情況進行專項治理。

專項治理的重點

重點查處和糾正以下違規違紀行為:
一 改變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 違反規定改變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範圍和投向。
三 未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影響資金安全。
四未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賬務處理不規範,以及報賬不及時,造成資金滯留、或影響項目實施進度和效益。
五違反財政扶貧資金分配、撥付和扶貧項目立項、審批程式。
六未按規定實行公示公告制和政府採購制。
七未按規定啟動項目和完工項目。
八擠占、截留、挪用、貪污和騙取扶貧資金等。

專項治理的步驟

一自查整改階段

各項目實施單位按通知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凡已驗收的項目,務必於9月30日前完成報帳,規範建賬。寫出自查報告,10月6日前分別送縣項目主管部門(包括電子版)。

二實施檢查階段

10月10日前,由扶貧辦牽頭,縣監察局糾風辦財政局審計局、發改局、民宗局組成檢查組檢查各項目實施單位的自查整改情況。

三總結報告階段

10月15日前,檢查組將檢查情況報告縣政府。

責任要求

扶貧辦要履行好牽頭單位的職責,認真組織、加強協調搞好專項治理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履行好成員單位職責,積極參與、密切配合督促項目實施單位認真整改。各項目實施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扶貧資金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增強專項治理工作的自覺性,高度重視,親自過問整改情況,密切配合檢查組,紮實做好扶貧資金監管專項治理工作。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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