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是關於《全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一部工作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屬性:政府
  •  性質:政府機關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全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人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
全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民政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糾風辦、國家信訪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全國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農經發〔2007〕14號)和黔農發〔2007]93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為目標,以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征占農村集體土地及農民承包地中違法違紀行為為重點,切實解決損害農民土地權益的突出問題。
二、工作重點
1.檢查農村土地延包後續完善情況,依法糾正農民土地經營權不落實、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不到戶、土地承包契約未簽訂到戶等問題;
2.檢查承包期內違法收回和調整承包土地的情況,依法糾正違法收回和調整的承包地;
3.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依法糾正強迫承包方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截留扣繳承包方土地流轉收益等行為;
4.檢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方案、土地徵用補償及分配、農村機動地和“四荒”地發包的公開和民主管理情況,依法糾正侵害農民權益的行為;
5.檢查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情況,依法糾正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混亂的問題;
6.檢查農村土地信訪案件情況,依法糾正屬地管理責任不落實、職能部門不作為、幹部作風簡單粗暴等問題;
7.檢查農村土地征占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批地用地,以各種名義變相征占農村土地等問題;
8.檢查其他侵害農民土地權益的問題,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權益。
三、組織領導
縣成立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農業局局長任副組長,縣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監察局、農辦、民政局、信訪局、檔案局、糾風辦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局。各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專職聯絡員。縣農業局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牽頭和組織協調,並承擔農村土地承包突出問題治理的相關工作;縣財政局負責為本次專項治理提供資金保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征占農村土地突出問題治理中糾正侵害農民權益行為和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等工作;縣監察局和糾風辦負責組織查處農村土地承包違法違紀行為和違法違規征占農村土地行為;縣民政局負責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等相關事務;縣農辦負責清理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完成情況,並研究新時期農村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政策指導;縣信訪局負責落實信訪責任制,加強督查督辦;縣檔案局負責提供土地二輪承包檔案資料查閱,並規範管理檔案資料。
四、工作部署和時間安排
1.動員部署階段(8月下旬-9月上旬)。各級各有關工作部門按《關於開展全國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農經發〔2007〕14號)要求,結合實際,及時提出本轄區、本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明確專項治理工作的時間安排和目標要求,把專項治理的任務部署到每個鄉鎮和村組。深入細緻地開展動員活動,把開展專項治理的目的、任務和要求傳達到廣大幹部民眾。加強法律政策的宣傳普及,組織廣大幹部學習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領會和掌握各項規定,引導和組織廣大民眾積極配合搞好專項治理工作。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責,認真查找涉及本部門的農村土地突出問題,並按時將突出問題基本情況材料和表格報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自查階段(9月中旬-9月下旬)。重點開展檢查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否發放到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填寫內容與實際是否相符、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是否規範、承包期內是否收回和調整農民承包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村土地征占、土地徵用補償及分配,農村機動地和“四荒”地發包的公開和收益管理,農村土地問題的信訪等內容;重點檢查近年來土地信訪高發、土地糾紛頻發的鄉鎮;突出查找和整改農民土地經營權落實不到戶、承包期內違法收回和調整農民承包地,違背農民意願強行流轉承包地、違法侵占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地、以各種名義變相征占農村土地等問題,要邊查邊糾。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責,督促本系統積極開展自查,切實解決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各單位要針對自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形成自查總結和整改方案,並於9月底前報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3.整改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單位要針對自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按照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切實加強督導檢查,督促各單位查找突出問題,糾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中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4.總結階段(11月1日—11月20日)。各單位將專項治理總結上報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後起草全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經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於11月20日前上報省市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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