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深刻吸取吉林、浙江“2.15”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關於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公發〔2004〕2號)和《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04]88號)檔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府決定於2004年5月至11月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
  • 發布單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適用地區:道真自治縣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一、專項治理的指導思想,二、組織領導,三、專項治理的範圍和內容,四、專項治理的組織實施,五、專項治理要求,

一、專項治理的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目標,突出工作重點,抓住關鍵環節,採取果斷措施,加大執法力度,解決突出問題,夯實消防基礎,保障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活動的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縣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 周再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高 星(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趙建新(縣公安局局長)
肖永強(縣經貿局局長、縣安委辦主任)
成 員:李海波(縣教育局局長)
胡洪信(縣建設局局長)
廖維權(縣工商局局長)
潘新建(縣文體廣電局局長)
劉傳明(縣衛生局局長)
韓佳會(縣旅遊局局長)
賀應壽(縣消防大隊教導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消防大隊,賀應壽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實施。

三、專項治理的範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範圍
全縣範圍內容納50人以上的影劇院、禮堂、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遊樂廳、網咖、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容納50人以上的住宿、就餐的旅店、賓館、飯店和營業性餐館;容納50人以上的商場、超市等;學校、託兒所、幼稚園、敬老院的集體宿舍,醫院的病房樓;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的車間、員工集體的宿舍。
(二)專項治理內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的場所使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的;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有故障或損壞,影響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及應急照明裝置的設定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的;疏散指示標誌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以及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
4、公共聚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車間在營業、生產、工作期間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占用的;學校、幼稚園、託兒所、敬老院、勞動密集型企業的集體宿舍和醫院病房將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占用的;商場、市場及其他場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燈被廣告、貨架或其他物品遮擋、覆蓋的;
5、商住樓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開設定的;
6、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定鐵柵欄,在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
7、按照規定應設火災應急廣播系統或所設系統不能保證在火災發生時該場所各個位置都能聽到應急疏散廣播的;
8、在建築物周圍亂搭亂建棚、房等違章建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
9、在建築物周圍有影響消防車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礙物的;
10、在人員密集場所設定的常閉防火門上,未設有應隨時處於關閉狀態警示標識的;內推閂式疏散門上未設操作方法提示標識的。

四、專項治理的組織實施

(一)全面檢查階段(5月26日—7月20日)
精心制定專項治理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告本次專項治理的範圍、內容、要求和整改的時限,組織召開各治理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對各單位在這次專項治理中的自查整改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在單位自查整改的基礎上,由縣人民政府召集公安消防、安全監管、建設、工商、教育、文化、衛生、旅遊等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其中縣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安委辦要抽調專人配合此次專項檢查,專項檢查期間,所抽調的專人在縣消防大隊上班),按照專項治理的重點和執法到位、不留死角的要求,再一次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進行一次拉網式的普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責令限期整改。
(二)整改階段(7月21日—10月10日)
針對排查出的問題,研究制訂專項治理辦法和工作措施,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責任人,制訂火災隱患整改計畫,督促問題單位在整改期間落實嚴密監護、死看死守等措施,確保萬無一失。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場所(尤其是學校、幼稚園、敬老院和醫院等單位)要採取現場辦公、專題研究等形式加以解決,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三)複查總結階段(10月11日—11月5日)
對檢查整改的情況進行跟蹤複查,對複查不合格的,要督促單位、場所在規定的期限內繼續進行整改,整改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安全監管、工商、文廣、消防等部門要採取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吊銷證照等措施予以防範。

五、專項治理要求

1、提高認識,周密部署。要充分認識當前人員密集場所群死群傷火災事故不斷發生的嚴峻形勢,本著對國家、對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此次專項治理作為解決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確保活動取得明顯成效。要結合我縣實際,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政府領導、行業管理、單位負責、消防監督、民眾參與”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杜絕火災責任事故的發生。
2、強化宣傳培訓,提高民眾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單位及時曝光,督促整改。要採用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方法,廣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切實提高民眾的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部門要重點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的培訓,各人員密集場所也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自我教育機制,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單位員工自防自救和組織疏散的能力。
3、加強信息反饋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在本轄區內認真組織開展此次專項治理活動,並於11月5日前將活動開展情況書面報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消防大隊)。
附: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單位及場所名單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單位及場所名單
1、公眾娛樂場所:電影院、工會禮堂、民族賓館歌舞廳、尋夢園歌舞廳、商業舞廳、藍月亮歌舞廳、華清池浴室
2、賓館:民族賓館、交通賓館、銀杉賓館、國稅賓館
3、超市:四發超市、民貿購物超市、興隆超市
4、學校、幼稚園:道真中學、職業高中、玉溪中學、民族中學、金星中學、實驗幼稚園
5、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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