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明確縣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切實加強我縣環境保護工作力度,保護全縣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縣人民政府制定了《縣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現將《縣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OO二年四月十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
  • 發文時間:2002-4-10
縣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各鄉、鎮人民政府:完成與縣人民政府簽定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的內容;負責改善鄉鎮環境狀況,使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的環境質量合符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嚴格把好建設項目的立項和選址關,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項目,鄉鎮人民政府不予建設;負責鄉鎮所在地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協助環保部門完成對轄區環境執法、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工作。
縣環境保護局:依法對環境保護實行統一監督;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依法對我縣水、氣、聲等污染情況進行監理監測;做好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依法足額徵收排污費。
縣發展計畫局: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負責在規劃和年度計畫中落實環保投資計畫;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立項審批等手續。
縣經濟貿易局:監督國家禁止採用的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名錄和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設施名錄的實施;監督落實建設項目環境污染治理投資;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
縣財政局:協助環保部門統籌安排排污費專款專用並負責撥付、使用和檢查;將環保部門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縣人民法院:積極支持和配合環保部門的環境執法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實施退耕還林工程,保護森林資源,嚴厲打擊破壞森林植被的犯罪行為,負責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木材加工企業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縣公安局:與環保部門配合,負責機動車尾氣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監督管理,為環保執法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負責對縣內煙花爆竹進行監督管理。
縣建設局:負責城鎮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城鎮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城鎮氣化、綠化工作;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招投標手續、施工執照及工程驗收。
縣教育局:負責普及環保知識,將創建綠色學校納入年度工作計畫,並在全縣中國小積極開展創建綠色學校活動。
縣農業局:負責秸稈禁燒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負責農藥、化肥、農膜對農田污染的監督;負責積極推廣沼氣,開發綠色產品。
縣水利局:負責水利建設和水資源的調度,將水污染防治工作納入部門生產建設計畫;參與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定的制定;負責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審批,向環保部門提供水文地質資料。
縣鄉鎮企業局:負責對全縣鄉鎮企業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負責煤炭的洗選和供應工作,嚴禁開採含硫量大於3%的高硫煤;整頓煤炭行業,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煤炭項目要堅決予以取締;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鄉鎮企業,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縣國土資源局: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不得辦理土地使用及採礦手續,開展礦山秩序的整頓,防治礦山行業污染環境。
縣交通局:負責機動船舶水、氣、噪聲的污染防治監督管理,並負責造成水污染事故和糾紛的調查處理;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機動車修理項目,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縣工商局: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飲食、娛樂、服務行業及第三產業,不予辦理營業執照。
縣衛生局:負責對放射性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放射防護法規的宣傳培訓,參與調查處理放射事故和處理防護監督中的糾紛。負責對全縣飲用水源水質的監測,向環保部門提供監測報告,負責處理好醫院的危險廢物。
計畫生育局:嚴格控制人口增長,嚴格按照環保要求,妥善處理好計生服務站的污染防治工作,促進人口與環境協調發展。
縣司法局: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納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內容,增強環境法制觀念。
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負責將環境保護列入年度宣傳工作計畫,做好有關宣傳報導工作。
縣科技局:負責積極推廣高效、低耗、節水、節能、防治污染的新技術、新工藝。
縣監察局:負責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察。
縣電力局: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以及不合符產業政策的企業不予供電;對本系統企業嚴格按照環保要求加強管理。
縣技術監督局:負責環保產品的使用認可,對不合符產業政策生產的產品不予技術鑑定。
縣畜牧水產事業局:負責實施退耕還草工程,負責對水污染造成漁業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道真報社:負責將環境保護列入年度計畫,做好環保法規及知識的宣傳工作。
縣人民銀行:對未經環境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監督各專業銀行不予撥款,對系統內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條例的要求報批環保手續。
二OO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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