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全縣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全縣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是一部關於加強全縣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全縣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文號:〔2007〕58號
  • 地區:道真自治縣
  • 機構: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做好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原則,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食安委各成員單位

為切實加強全縣農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農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農村食品產業健康快速發展,加快推進我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遵府辦發〔2007〕5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縣農村食品安全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做好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農村食品安全工作關係到農村廣大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好農村食品安全工作,保證農民飲食安全,對實現農村的全面小康具有重大意義。近年來,各級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農村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農村食品安全形勢總體較好。但是,由於各方面的原因,農村食品安全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假冒偽劣食品從城市流向農村的趨勢日益明顯,農村食品合格率較低;由於環境污染和農業投入品使用不當,造成部分農產品污染;農村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規模普遍較小,食品質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證;農村餐飲業衛生狀況較差,無證照或證照不齊經營現象較為嚴重;執法力度不夠,個別職能部門監管不到位;農民民眾食品安全知識貧乏,食品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不強,容易受到假冒偽劣食品危害等。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統籌城鄉食品安全監管,切實提高農村食品安全水平,維護廣大農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原則

(一)目標任務。通過深入實施“食品放心工程”,使全縣食品源頭污染治理和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的管理取得實質性進展。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服務業的安全、責任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農民食品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進一步提高,農民日益增長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斷得到滿足,生活質量明顯提高。
(二)工作原則。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形成監管合力。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制劣與扶優扶強、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強化執法監督服務,積極推進綜合監管,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關口前移,加強食品安全源頭治理。

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農村食品安全工作

(一)著力構築農村食品現代流通網。加快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鼓勵各類投資主體通過新建、兼併、連鎖、加盟等方式,在農村發展現代物流業。建立以集中採購、統一配送為核心的新型行銷體系,培訓和發展農村經濟人隊伍;重點完善以批發市場為中心、以集貿市場、零售門店和超市為基礎,布局合理、輻射力強的農村食品流通網路。
(二)努力構築齊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格局。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和“環節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工作原則,下移監管重心,加強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行銷網點的監管,強化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農業部門要加大對初級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監管,組織對農產品及產地環境的例行檢測;質監部門牽頭摸清農村食品小作坊基本情況,實施分類管理,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準入制度,對發現的無證無照食品生產小作坊要及時協調衛生、工商等部門予以取締;工商部門要將城鄉結合部和農村食品銷售列為監管重點;衛生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餐飲和集體食堂等餐飲場所的衛生監督執法,改善餐飲場所衛生狀況;畜牧、經貿部門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教育部門要加大對農村學校食堂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並協助有關部門對食堂及校園周邊飲食攤點進行監管,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農村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以及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工作。
(三)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農藥殘留、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專項整治,有效控制農產品源頭污染。進一步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銷售病害肉等違法行為。以農村集貿市場和食品批發部為重點區域,以流動食品攤點、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館為重點對象,以米、面、油、鹽、醬、醋、肉、蔬菜、奶製品、豆製品、水產品、飲料、酒、兒童食品為重點品種,加強監管,下大力解決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和銷售假冒偽劣食品問題。
(四)建立和完善縣、鄉、村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各鄉(鎮)要建立起食品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強化本鄉(鎮)農業、衛生、畜牧、工商等部門工作責任,為食品安全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每村至少明確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員,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在食品安全工作的作用。
(五)廣泛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法律法規的宣傳。結合“四在農家”創建等活動,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進村入戶開展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增強農民民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引導農民崇尚科學,樹立健康的消費觀念。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