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農民補貼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農民補貼(補助)資金“一折通”式管理,是指凡財政部門安排的涉農補貼(補助)資金,由財政部門委託金融機構為每戶受惠農民開設1個銀行賬戶,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到金融機構並存入農戶存摺的管理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農民補貼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單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檔案類型:通知
  • 發布時間:2006年
適用區域,主要內容,管理原則,補貼範圍,公示制度,工作職責,發放程式,紀律要求,

適用區域

道真自治縣

主要內容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切實做好農民補貼(補助)資金管理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從2006年6月1日起對全縣涉農補貼(補助)資金實行“一折通”式管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管理原則

農民補貼(補助)資金“一折通”式管理,是指凡財政部門安排的涉農補貼(補助)資金,由財政部門委託金融機構為每戶受惠農民開設1個銀行賬戶,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撥付到金融機構並存入農戶存摺的管理方式。農民補貼(補助)資金“一折通”式管理遵循“公正公開、規範快捷、封閉運行、確保全全”原則,實行“政府組織、社會公示、主管部門監督審核、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代發”方式。

補貼範圍

(一)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
(二)農資增支綜合補貼資金;
(三)退耕還林現金補助;
(四)其他經縣人民政府審定納入的補助資金。

公示制度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公正、公開”原則,切實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農民補貼(補助)資金的存摺要發放到戶,並將各村補貼(補助)農戶花名冊、標準、金額在村財務公開欄及各村民組張榜公布,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及委託代理金融機構要設立舉報電話,廣泛接受民眾監督。

工作職責

為切實保障農民補貼(補助)資金方便、快捷兌付,結合我縣實際,確定以各鄉(鎮)農村信用社為補貼(補助)資金髮放的委託代理金融機構。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農民補貼(補助)資金髮放的政策宣傳、公示及監督工作,統一協調解決轄區內資金髮放工作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並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反饋有關信息。
縣財政部門負責農民補貼(補助)資金髮放工作的綜合協調、業務培訓、資金核撥、檢查監督等工作,並匯總上報有關情況。鄉(鎮)財政部門負責按照確定的補貼(補助)標準計算農戶補貼(補助)數額,發放補貼資金兌付通知書,並向當地信用社提交受惠農民花名冊,據實核撥補貼(補助)資金。
縣信用聯社負責據實劃撥財政部門撥付的農民補貼(補助)資金,並對各鄉(鎮)信用社“一折通”式資金兌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鄉(鎮)農村信用社要按照“簡化開戶程式、提供優質服務”原則,根據本地財政部門提供的花名冊及時將補貼(補助)資金存入農戶“一折通”存摺,按規定計算存款利息,並自覺接受民眾監督。

發放程式

上級補貼(補助)資金劃撥到縣後,縣財政局要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及時將補貼(補助)指標和資金足額分解撥付到鄉(鎮)財政部門。鄉(鎮)財政部門劃撥補貼(補助)資金到當地農村信用社後,由當地農村信用社在5日內按“一折通”資金兌付清冊發放補貼,並及時張榜公布和向本級鄉(鎮)人民政府及縣財政局反饋發放情況。

紀律要求

農民補貼(補助)資金必須按規定的計算依據和標準發放給農民,任何部門和單位不能以補貼(補助)資金抵扣貸款、借款、農業稅尾欠等款項,更不能隨意擠占、挪用、截留補貼資金。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農民補貼(補助)資金髮放工作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種違紀違規行為。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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