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魚塘電站征地移民補償調概資金兌現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第471號令)和《遵義市移民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調整魚塘、圓滿貫、清溪水電站征占用耕地補償倍數的函》(遵市移函〔2007〕2號)、《遵義市移民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調整魚塘水電站征地補償投資概算調整的批覆》(遵市移〔2008〕29號)等政策規定及要求,對魚塘電站征占用耕地補償倍數進行了調整,征占用田、土的補償倍數均調整為16倍。其中:征占用田的補償倍數由原15倍調至16倍,補償標準由原8781元/畝調至9366.4元/畝,每畝增加585.4元;征占用土的補償倍數由原13倍調至16倍,補償標準由原6919.9元/畝調至8516.8元/畝,每畝增加1596.9元。

發文背景,通知全文,

發文背景

隆興、舊城、棕坪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及時、足額兌現魚塘電站征地移民補償調概資金,順利推進魚塘電站移民安置驗收工作,經自治縣人民政府研究,現就魚塘電站征地移民補償調概資金兌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通知全文

一、兌現標準
二、實施步驟
1.準備工作階段(6月2日—6月4日)。以鄉(鎮)為主體,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組建工作組,明確責任人,並由縣魚塘電站工程建設協調辦解決各鄉(鎮)5000元的工作經費。
2.政策宣傳及實物指標核實和公示階段(6月5日—6月12日)。全面召開涉及村、組民眾會,廣泛宣傳征占用耕地補償調概資金相關政策規定。同時,進一步核對實物指標,完善補償花名冊,並張榜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3.矛盾糾紛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階段(6月5日—6月15日)。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確保不留後遺症。
4.資金兌現階段(6月16日—6月18日)。各工作組按照補償花名冊據實將調概資金兌現到戶。
5.資金結算階段(6月19日—6月20日)。各工作組統一到舊城鎮財政所憑農戶領款花名冊銷帳。
6.檔案整理階段(6月21日—6月30日)。將此次調整資金兌現情況分戶填寫明白卡後報縣魚塘電站工程建設協調辦。
三、有關要求
魚塘電站征地移民補償調概資金兌現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相關鄉(鎮)及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做好魚塘電站征地移民補償調概資金兌現各項工作。相關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做好本轄區征地移民補償調概資金兌現工作;縣魚塘電站工程建設協調辦要深入鄉(鎮)作好指導,統籌推進魚塘電站征地移民補償調概資金兌現工作。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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