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民生路攤棚搬遷工作方案的通知

為確保順利完成民生路攤棚搬遷工作,提升縣城區整體形象,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搬遷時間,工作措施,有關要求,

搬遷時間

2010年4月1日—10日組織業主自行搬遷,4月10日後對拒不搬遷的業主強行搬遷。

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為確保順利完成搬遷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並徵求有關方面意見,決定成立民生路攤棚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熊祖模(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胡玉平(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
陳 永(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
馮育靜(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陳勁松(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蔡和平(縣政協副主席)
徐友軍(縣法院院長)
陳昌余(縣檢察院檢察長)
成 員:夏 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李黔陽(縣公安局局長)
王前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萬小紅(玉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萬 軍(縣信訪局局長)
程曉敏(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常務副局長)
姚 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駱科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組長)
鄧建毅(縣反瀆局副局長)
鄧國昌(縣監察局副局長)
耿德虎(縣人民醫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由王前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分別下設思想宣傳、搬遷執行、安全保衛、工作監督、物資保管與市場協調、後勤保障與善後處理等工作組。其組成人員及職責如下:
1.思想宣傳組。由胡玉平同志牽頭,程曉敏同志任組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抽調幹部為成員,具體負責搬遷工作的摸底調查,宣傳發動等相關工作,全面了解經營業主基本狀況和思想動態,最大限度地減少搬遷工作阻力。
2.搬遷執行組。由陳勁松同志牽頭,姚強同志任組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抽調幹部為成員,具體負責搬遷工作物資準備,物資扣押處置和搬遷後續管理等工作,確保全面完成搬遷工作任務。
3.安全保衛組。由陳永同志牽頭,李黔陽同志任組長,縣公安局及玉溪鎮派出所抽調幹警為成員,具體負責處理好在搬遷工作中出現的違法行為,為搬遷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4.工作監督組。由馮育靜同志牽頭,黃自強同志任組長,縣檢察院抽調幹警為成員,具體負責對搬遷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為搬遷工作提供法律和紀律保障。
5.物資保管與市場協調組。由蔡和平同志牽頭,駱科志同志任組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抽調幹部為成員,具體負責扣押物資的運送與保管,正興花園市場的摸底調查等工作。
6.後勤保障與善後處理工作組。由鄧國昌同志任組長,縣政府辦、信訪局、玉溪鎮人民政府、縣醫院等單位抽人參加,具體負責為搬遷工作提供後勤保障和妥善解決業主上訪等工作。
(二)強化宣傳動員,搞好輿論引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通過張貼公告、發放宣傳單、組裝宣傳車和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動,積極引導經營業主自行搬遷。
(三)注重日常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著力加強搬遷後的日常監管,不斷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確保搬遷工作取得實效。

有關要求

1.民生路攤棚搬遷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下全面推進。所有參與搬遷工作的單位和部門務必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履行職責,服從統一指揮,確保搬遷工作順利開展。
2.各單位抽調人員必須統一口徑,服從指揮,全力以赴搞好搬遷工作。
3.所有參與搬遷工作的人員必須顧全大局,堅決做到依法執行,文明執法。
4.縣政府辦、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積極做好與正興花園業主的協調工作,加快推進正興花園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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