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順利完成民生路攤棚搬遷工作,提升縣城區整體形象,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搬遷時間,工作措施,有關要求,
搬遷時間
2010年4月1日—10日組織業主自行搬遷,4月10日後對拒不搬遷的業主強行搬遷。
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為確保順利完成搬遷工作,經縣人民政府研究並徵求有關方面意見,決定成立民生路攤棚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熊祖模(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胡玉平(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
陳 永(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
馮育靜(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陳勁松(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蔡和平(縣政協副主席)
徐友軍(縣法院院長)
陳昌余(縣檢察院檢察長)
成 員:夏 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李黔陽(縣公安局局長)
王前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萬小紅(玉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萬 軍(縣信訪局局長)
程曉敏(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常務副局長)
姚 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駱科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組長)
鄧建毅(縣反瀆局副局長)
鄧國昌(縣監察局副局長)
耿德虎(縣人民醫院院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由王前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分別下設思想宣傳、搬遷執行、安全保衛、工作監督、物資保管與市場協調、後勤保障與善後處理等工作組。其組成人員及職責如下:
1.思想宣傳組。由胡玉平同志牽頭,程曉敏同志任組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抽調幹部為成員,具體負責搬遷工作的摸底調查,宣傳發動等相關工作,全面了解經營業主基本狀況和思想動態,最大限度地減少搬遷工作阻力。
2.搬遷執行組。由陳勁松同志牽頭,姚強同志任組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抽調幹部為成員,具體負責搬遷工作物資準備,物資扣押處置和搬遷後續管理等工作,確保全面完成搬遷工作任務。
3.安全保衛組。由陳永同志牽頭,李黔陽同志任組長,縣公安局及玉溪鎮派出所抽調幹警為成員,具體負責處理好在搬遷工作中出現的違法行為,為搬遷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4.工作監督組。由馮育靜同志牽頭,黃自強同志任組長,縣檢察院抽調幹警為成員,具體負責對搬遷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為搬遷工作提供法律和紀律保障。
5.物資保管與市場協調組。由蔡和平同志牽頭,駱科志同志任組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抽調幹部為成員,具體負責扣押物資的運送與保管,正興花園市場的摸底調查等工作。
6.後勤保障與善後處理工作組。由鄧國昌同志任組長,縣政府辦、信訪局、玉溪鎮人民政府、縣醫院等單位抽人參加,具體負責為搬遷工作提供後勤保障和妥善解決業主上訪等工作。
(二)強化宣傳動員,搞好輿論引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通過張貼公告、發放宣傳單、組裝宣傳車和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動,積極引導經營業主自行搬遷。
(三)注重日常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著力加強搬遷後的日常監管,不斷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確保搬遷工作取得實效。
有關要求
1.民生路攤棚搬遷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下全面推進。所有參與搬遷工作的單位和部門務必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履行職責,服從統一指揮,確保搬遷工作順利開展。
2.各單位抽調人員必須統一口徑,服從指揮,全力以赴搞好搬遷工作。
3.所有參與搬遷工作的人員必須顧全大局,堅決做到依法執行,文明執法。
4.縣政府辦、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積極做好與正興花園業主的協調工作,加快推進正興花園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