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道孚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道孚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簡稱縣文化廣電旅遊局),是道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道孚縣機構改革方案》(甘委辦〔2019〕11號)和《關於〈道孚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道深機改辦發〔2019〕2號),縣文化廣電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孚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外文名:Daofu County Bureau of culture, radio, television and Tourism
  • 辦公地址:道孚縣公共文化服務中心(5樓)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廣播電視、旅遊政策措施,起草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縣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廣播電視、旅遊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推進行業融合發展。
(三)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和旅遊活動及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合作和市場推廠;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負責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導監督行業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民族文藝繁榮發展;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道孚本土文化傳承發展。
(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八)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市場發展,對行業進行監管,指導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九)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依法對全縣文化旅遊資源保護與開發實行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有序發展。
(十)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業務進行監管。
(十一)指導、監督廣播電視事業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二)統籌全縣文化旅遊市場和廣播電視領域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指導旅遊行業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按照許可權評定、覆核、推薦旅遊星級酒店,監督管理全縣旅行社;指導縣旅遊協會工作。
(十四)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推動旅遊經濟運行;負責網上旅遊、智慧旅遊,並對本行業網路輿情進行監管;負責行業管理的網站和自媒體的完善、運行、維護。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責任制、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六)擬訂全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事業管理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全縣行業內的表彰和評獎。
(十七)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融合發展;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提升文化產業、旅遊業在本縣產業發展格局中的支撐作用,增強文化軟實力,加快建設文化旅遊強縣;最佳化廣播電視資源配置,強化廣播電視機構監管,協調推進廣播電視高質量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計畫財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保密、依法治縣、應急管理、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生態環境保護、離退休、政務公開、檔案等工作,牽頭辦理信訪、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關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項目建設(基建)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性資金的申報、協調、管理和績效評估工作;負責縣行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負責“五險一金”申報、繳納、協調工作。
(二)旅遊綜合管理股。牽頭擬訂全縣旅遊發展規劃;負責涉及本行業重要政策的研究、調研,文稿起草以及貫徹落實;組織起草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牽頭擬訂行業發展的地方標準、行業規範;推進行業體制機制改革,組織建設旅遊公司、負責旅遊統計、組織開展行業招商引資、產業指導開發工作。承擔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與保護;負責組織開展全域旅遊示範區、生態旅遊示範區、旅遊度假區等重大旅遊品牌創建工作;負責指導旅遊特色小鎮、天府旅遊名縣等品牌創建工作;推進旅遊產品創新及體系建設;指導推動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的旅遊規劃和線路統籌工作;負責組織、督導重要旅遊項目的論證、審核、實施;負責智慧旅遊建設;推動鄉村旅遊振興工作;推動旅遊“廁所革命”。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負責監管旅行社營運、導遊隊伍、講解員;負責旅遊景區的導講規範;組織開展星級飯店、綠色飯店、星級鄉村酒店、主題文化酒店、民宿等的評定、覆核、推薦以及行業指導;監督實施旅遊標準化建設;指導本行業及涉旅企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假日旅遊工作;協調監督行業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指導縣旅遊協會的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
(三)文化綜合管理股。擬訂全縣文化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行業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督促產業項目開發與建設,建立項目儲備庫;組織和指導文化商品的規劃、開發、研製工作;推進文化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全縣文化公共服務政策及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牽頭擬訂行業公共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文化惠民等項目實施;推動民眾文化和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藝術團事業、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推動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文化整體形象宣傳;組織開展行業重要政策、動態、活動以及優秀人才、作品等宣傳工作;負責行業新聞發布和媒體聯絡工作;承擔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擬訂文化宣傳促銷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全縣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具有道孚本土特色的文藝隊伍和團體;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指導縣藝術團體的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縣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負責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的備案管理。
(四)文化遺產保護股。擬訂全縣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文物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文物搶救、發掘、保護、利用、研究、宣傳等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遴選、申報縣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協調開展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審核、申報重點文物的發掘、保護、維修項目,監督、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和督促全縣文物安全工作,對查處盜竊、走私、破壞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指導博物館、紀念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擬訂全縣民族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州級、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與評審工作;指導、實施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開發和普及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
(五)媒體傳媒管理股。擬訂廣播電視發展規劃,推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套用工作,指導實施廣播電視行業標準,負責頻率(頻道)管理;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負責廣播電視“戶戶通”、“村村響”等惠民扶貧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推進全縣廣播電視視聽節目創優創新;負責指導電視劇播出監管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節目傳送業務;負責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創作播出工作;負責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視聽節目內容、質量的審查監管和應急處置;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應急廣播、監測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制定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制度和預案,負責安全播出技術保障工作;協調中、短波台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

道孚縣文化廣電旅遊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長5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道孚縣文化廣電旅遊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道孚縣公共文化服務中心(5樓)

辦公時間

【夏季】 8:30-12:00,15:00-18:00
【冬季】 9:00-12:00,14:30-17:3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道孚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道孚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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