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魯番市高昌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吐魯番市高昌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吐魯番市高昌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吐魯番市高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吐魯番市高昌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吐魯番市高昌區老城路13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領導。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宣傳方針政策,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實施旅遊興疆戰略。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擬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事業、產業振興發展,擬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創新融合發展。
(三)管理重大文化、體育和旅遊活動,指導文化、體育和旅遊設施建設,企業文化、體育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構建全媒體時代的宣傳行銷平台和機制。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文化、體育和旅遊景區管理,指導、推進全城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化、體育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藝術研究、評論,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全區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指導開展全區民眾性體育活動,抓好全民健身運動的普及和提高,指導監督全區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推動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扶貧。
(九)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
(十)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文化、體育和旅遊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廣播電視宣傳紀律執行情況,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的收錄,審查播出節目的內容和質量,保證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全區廣播電視工程和有線電視網路新業務的審定,發放和撤銷衛星接收設施許可證,監督管理全區廣播電視廣告經營活動。歸口管理區內各類體校、體育俱樂部和各類體育協會組織。各運動項目等級裁判員、等級運動員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做好全區體育競技活動;組織隊員參加各項賽事;負責全區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格審查。
(十一)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體育、旅遊、文物、廣播、電視等市場的違法行為, 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十三)指導統籌文物工作。負責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維修、考古發掘、科技研究、文物鑑定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依法規範社會文物流通、經銷和拍賣活動等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社文科。
(三)廣播電視管理科。
(四)旅遊文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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