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和平北路7號廣場聯合大廈B座15樓 
  • 性質:機關
  • 所屬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所屬部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王子彬(黨組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成員,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研究處,文化處,體育處,廣播電視處,旅遊處,機關黨委,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兵團黨委、兵團關於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研究擬訂兵團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統籌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事業、產業振興發展,起草兵團文化、文物、體育、廣電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創新融合綠色發展,落實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兵團重大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活動,指導兵團重點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景區管理,指導、推進兵團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兵團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藝術研究、評論,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產品,推動藝術繁榮發展。
(五)推進兵團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組織實施公共文化中的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重點推進南疆師市以及邊境團場和貧困團場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建設和發展。
(六)指導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擬訂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標準,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七)統籌規劃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保護和利用工作,推動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投資融資體系建設。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扶貧。指導兵團打造獨特軍墾文化品牌和演藝項目開發,構建重要旅遊目的地。負責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八)規範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服務管理,指導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發展,對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
(九)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指導兵團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跨區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文物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統籌規劃兵團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兵團競技體育發展,培養優勢體育運動項目,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兵團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兵團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一)負責對兵團各級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兵團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兵團電視劇創作生產和行業發展。監督管理、審查兵團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質量,協調組織和推動兵團廣播電視精品創作生產。指導、監督兵團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兵團轄區接受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秩序的監管。負責推進兵團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同推進廣電網、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二)負責對兵團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督、指導,推進兵團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兵團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統籌兵團文物工作,負責兵團文物保護、搶救維修、考古發掘、科技研究、文物鑑定以及宣傳教育等。指導博物館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規範社會文物流通、經銷和拍賣活動等工作。
(十四)負責兵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兵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五)指導、管理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企業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六)指導兵團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完成兵團黨委、兵團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成員

黨組書記、局長王子彬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錦瑤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考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金寧(援疆)

內設機構

根據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職責,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公文、會務、保密、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督察督辦、安全、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人事、老幹部、信訪、財務等工作。

政策法規研究處

(產業發展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擬定兵團文化體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承擔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 鄰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綜合性材料起草和重要檔案、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推動產業投融體系建設和外資利用工作;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發展;擬訂文化和旅遊品牌推廣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市場運行監測。擬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與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重大案件。

文化處

(文物處、非物質文化遺產處)擬訂文化公共服務標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文藝事業發展和扶持政策、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兵團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公共文化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動文化志願服務規範化建設;推進南疆師市以及邊境團場和貧困團場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管理和指導文藝事業;管理、指導兵團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

體育處

負責擬訂兵團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體育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督促實施,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組織舉辦和參加各類體育競賽;組織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青少年體育工作;管理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運動員、裁判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等事項的審批管理;負責全兵團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廣播電視處

指導、協調、監管兵團廣播電視劇創作、發行、播出工作;承擔兵團電視播出機構、製作機構以及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兵團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保障和運行維護工作;組織制訂廣播電視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治安、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協調自治區無線電管理局相關事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設施工程設計、安裝許可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

旅遊處

承擔旅遊資源普查、規劃、綠色開發和保護;擬訂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旅行社、旅遊住宿業、景區景點、導遊、假日旅遊市場管理工作;組織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及新業態的推廣工作和大型推廣活動。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旅遊區域合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8日,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廣電處入選2020年度基層廣播電視統計工作擬表揚優秀集體名單。

地理位置

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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