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現任領導:宋艷(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 研究擬訂文化、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歷史文化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起草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旅遊單行條例草案。
(二) 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指導、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 管理全州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州重點文化設施規劃和建設,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組織全州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的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工作。
(四) 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 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州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 指導、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 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 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 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市場經營、廣播電視規範運行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 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一) 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技術規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 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規範播放。指導、協調全州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指導、推進全州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三) 指導全州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出版、電影、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四) 指導、管理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五)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州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州考古工作職責。指導全州文物、博物館事業建設與發展。
(十六) 負責全州州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和各級文化遺產項目相關審核、申報、監管工作。指導、協調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出境、宣傳等業務工作。統籌全州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監管職責。
(十七) 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類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督執法工作。
(十八) 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宋艷
副局長:龐精東、宋林、楊新民、於明亮、張玉珍
二級調研員:魏國清 、苑曉雲
黨組成員:南昌佑
四級調研員:李春子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被授予“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022年9月,被表彰為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