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爾果斯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霍爾果斯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爾果斯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隸屬:霍爾果斯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工作方針政策,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牢牢掌握意識形態領域工作的領導權和主動權。
(二)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旅遊興疆戰略;指導、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創新;組織實施行業標準並監督檢查,指導、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三)組織重大文化、體育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企業文化、體育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構建全媒體時代的宣傳行銷平台和機制。促進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並組織實施旅遊興疆戰略。統籌文化和旅遊景區管理,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文化、體育、電視、廣播、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體育系統及民間體育交流活動。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及藝術研究、評論,扶持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譯製、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協調組織和推動廣播電視精品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對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接收的監管。
(六)負責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統籌文化和旅遊事業、產業振興發展,擬訂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創新融合綠色發展,實施“文化和旅遊+”。落實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負責起草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
(七)指導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組織制定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統籌規劃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旅遊、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九)統籌規劃文化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推動文化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進文化和旅遊扶貧。指導區域內獨特旅遊品牌和演藝項目開發,構建世界重要旅遊目的地。
(十)統籌規劃市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一)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落實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措施。統籌規劃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競技項目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市內外的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文化、體育、旅遊、廣播、電視領域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市內開展的特殊體育經營活動;指導文化和旅遊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反興奮劑宣傳、教育工作,提高體育運動參加者和公眾的反興奮劑意識。
(十三)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文化、旅遊、文物、出版、廣播、電視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四)指導、管理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五)指導統籌文物工作。負責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維修、考古發掘、科技研究文物鑑定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博物館、紀念館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規範社會文物流通、經銷和拍賣活動等工作。
(十六)承擔開發區相關職責。
(十七)完成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霍爾果斯市民政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會議、文電處理、信訪、檔案、保密、接待、車輛管理、因公出境報批等工作;負責人事、編制、勞資、旅遊統計、維穩安保、後勤、財務等工作;負責工會、團委、婦聯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旅遊業發展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起草全局性的綜合報告,檔案;負責管理行業協會;依法管理旅遊質量保證金;負責本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工作、“訪惠聚”、扶貧幫困、民族團結、宗教事務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文化科: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市、鄉(街道)、村(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民眾性文化活動,加強基層文化幹部隊伍業務培訓;負責指導文化市場管理和執法工作;指導市文化館、圖書館、文化活動中心、文化活動室的建設;指導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古籍的保護與搶救工作;
(三)體育科:擬定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全民健身活動和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類體育競賽、評比活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開展國民體質檢測;協助抓好全市學校體育工作;按規定管理體育彩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全市體育設施布局進行規劃,並對體育產業、體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四)廣播電視科: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管理、負責對廣播電視機構、影視文化企業、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衛星接收傳送境內電視節目、網際網路廣播電視視聽節目實行許可管理;負責監督、審查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
(五)旅遊科: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組織霍爾果斯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指導文旅企業做好旅遊商品、文創產品、旅遊紀念品的製作開發及品牌培育;負責全市國家5A旅遊景區、全域旅遊創建工作,做好各A級景區、星級飯店、星級農家樂的初評及申報工作;指導鄉村旅遊景區(點)、民宿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負責全市文化旅遊產業項目招商及落地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全市旅遊培訓工作;貫徹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組織擬定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
(六)稽查大隊:承擔旅遊市場管理、服務質量提升、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關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