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是運城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城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
- 所屬地區:運城市
《運城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是運城市施行的辦法。
《運城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是運城市施行的辦法。運城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表彰在質量方面取得卓越績效的企業、組織和個人,引導和激勵廣大企業、組織和個人建立和實施先進的質量...
《永州市市長質量獎評審考核辦法》已經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5月15日印發.本辦法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設質量強市,不斷提高全社會質量意識,引導和...
擬設立的“市長質量獎”一年組織一次評獎,已獲得黃石、省、國家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三年內不參與本獎評選。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政策的企業或組織也不得申報參選。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表彰在質量...
首屆市長質量獎的評審工作於2011年啟動,至今已連續舉辦9屆,先後有21個組織獲得質量獎,13個組織獲得質量獎提名獎。2020年對《昆明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後,昆明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周期變更為5年一次,在原有市長質量獎及提名獎...
太原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和質量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衛輝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是衛輝市施行的辦法。正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不移的走質量立市、名牌強市之路,引導、激勵廣大企業或組織全面提高質量管理水平,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跨越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湖州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湖政發〔2018〕6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增城市市長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是在增城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和激勵本市企業或組織加強質量管理,提高產品、服務、工程和經營質量,增強城市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
《金昌市人民政府質量獎實施辦法》已經九屆金昌市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金昌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 7月18日印發.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金昌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工作,大力推動質量強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引導和激勵全市各行各業加強質量管理、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水平,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及《浙江省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鄭州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定、表揚推廣、監督管理等各項活動。第三條 鄭州市市長質量獎(以下簡稱市長質量獎)是鄭州市人民政府設立,旨在推廣科學的質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進質量管理創新,傳播先進質量理念,激勵...
臨汾市市長質量獎每三年評選一次,每次獲得臨汾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總數不超過3家,可以少額或空缺。臨汾市人民政府向獲得臨汾市市長質量獎榮譽的企業或組織獎勵30萬元。評價標準 獎項評定依據《臨汾市市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和《臨汾...
評審委員會主任由市長擔任,副主任由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相關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負責市長教育質量獎評審辦法的制定和申報、評審、公示、獎勵等具體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杭州市質量促進辦法》(市政府令第32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的通知》(浙政辦發〔2019〕69號)和市委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張掖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已經2022年1月6日五屆張掖市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張掖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 月20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大力推動建設質量強市,促進經濟提質...
《辦法》分總則、組織管理、申報條件、申報評定程式、監督管理、附則6章34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原《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試行)》予以廢止。2022年8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修訂後的《...
河池市市長質量獎是河池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授予河池市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在區內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組織。評獎辦法 河池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審堅持科學、公正、...
《巴中市市長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已經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5月 27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市長質量獎評選和管理工作,打造質量標桿,助推巴中經濟高質量發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長質量獎是市政府設立的質量管理最高榮譽,授予在質量管理和經營績效上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行業標桿示範帶動作用的農業、工業、建築業和服務業企業,以及提供公共服務的非政府機構。第三條 市長質量獎評審在企業自願申報...
《廣州市市長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經市政府同意,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共八章二十九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辦法發布 廣州市市長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 穗府辦規〔2018〕15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市長質量...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新鄉市市長質量獎(以下簡稱“市長質量獎”)是市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勵,主要授予在新鄉市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實施卓越績效模式管理、質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在國內同行業處於領先...
2021年6月,蚌埠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發布《蚌埠市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蚌埠市人民攻府質量獎(以下簡稱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和監督管理工作,大力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引導和激勵廣大企業實施...
《濮陽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已經濮陽市政府第9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濮陽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5 月17日印發.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引導...
第六條 市長質量獎的申報、受理、評審、獎勵以及監督管理等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鶴壁市質量強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市長質量獎的評審監督管理等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評審工作需要成立鶴壁市市長...
第四章 申報評定程式 第十二條 在每屆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前,市強市辦在有關媒體、網路等公共媒介發布申報通知,向社會公開市政府質量獎相關管理辦法及評審標準、評審規則。企業或組織在自願的基礎上如實填寫申報表格,對照評審標準進行...
《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已經合肥市政府第9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5年。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合肥市市長質量獎(以下簡稱市長質量獎)評選表彰和監督管理工作,根據《中華...
《濱州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是濱州市施行的辦法。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的新發展目標,深入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舊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