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的一項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 類型:制度
規定,內容,

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內容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對可能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潛在危害進行風險分析和評估。國務院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發現需要對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向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風險評估建議。
  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由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醫學、化工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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