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實施新《食品安全法》為契機,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擺上突出位置,按照“產出來”和“管出來”兩手硬和“四個最嚴”的要求,以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隱患為重點,在食用農產品生產收購貯藏運輸環節,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農獸藥行為,強化執法監管,落實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銜接措施,進一步規範生產者種植養殖行為,切實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確保實現不發生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目標。
二、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以治理突出問題和防範風險隱患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保持高壓嚴打態勢,進一步鞏固專項整治
成果,嚴防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質量安全事件,保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穩定向好的勢頭。重點開展好六個專項整治行動。
(一)禁限用農藥專項整治行動。以主要蔬菜集中產地和全省蔬菜、水果、茶葉主產縣為重點,聚焦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高風險產品,加強農藥管理,規範農藥使用,重點解決克百威、氧樂果等禁限用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加大農藥市場整頓力度,確保農藥質量,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和非法添加隱性成分農藥,特別是對違法添加高毒農藥成分行為要從重從嚴依法嚴懲。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專櫃銷售、實名購買、台帳記錄、溯源管理。指導生產者安全科學使用農藥,嚴格落實安全間隔期,嚴厲打擊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特別是在蔬菜、水果、茶葉等農產品上使用高毒農藥行為。(委種植業局牽頭,植保站負責,菜辦、特產處等單位參加)
(二)“兩魚兩藥”專項整治行動。以鱖魚、烏鱧主產區水產養殖場(企業)、水產種苗生產單位為重點,嚴厲打擊生產者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行為,著力解決“二魚”藥物殘留超標問題。加強育苗單位監管,嚴厲查處無證生產、銷售水產苗種和違法用藥行為,指導督促育苗單位健全完善生產、用藥和銷售檔案,確保苗種質量符合標準。加強養殖場(企業)監督檢查,開展質量監測,強化檢打聯動,對抽檢不合格水產品,尤其是檢出孔雀石綠和硝基呋喃類藥物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委漁業局牽頭負責,有關單位參加)
(三)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行動。落實《全國獸藥(抗菌藥)綜合治理五年行動方案(2015-2019年)》,重點解決養殖環節不規範使用抗生素問題,包括超劑量超範圍使用、不執行休藥期等問題,嚴厲打擊非法使用金剛烷胺、利巴韋林等禁用藥物行為。要以畜禽養殖主產區、水產養殖主產區、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集中區為重點,嚴厲查處生產經營使用非法獸藥產品,重點打擊非法添加、違法使用非法進口獸用抗菌藥等行為。加大查處擅自改變獸用抗菌藥組方、規格、用法用量以及誇大適應症、標準已廢止且其產品已超過市場流通期限的獸用抗菌藥等違法行為的力度。全面落實休藥期制度,加強獸藥安全使用指導服務工作,提升安全用藥水平。(省畜牧獸醫局牽頭,省藥監所等單位參加)
(四)生豬屠宰“掃雷”行動。在繼續做好生豬屠宰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以規範鄉鎮小型屠宰場點、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和代宰行為為重點的生豬屠宰“掃雷”行動,嚴厲查處無證屠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行為。健全鄉鎮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管理辦法,對不符合條件的鄉鎮小型屠宰場點,一律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加強屠宰環節病害豬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監管,督促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嚴格落實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制度,嚴防經檢疫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流入市場。嚴格生豬代宰條件,落實屠宰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規範生豬代宰行為。(省畜牧獸醫局牽頭,省動監所參加)
(五)“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總結推廣近5年的工作經驗,進一步強化飼料、養殖、收購販運和屠宰等各環節的監管措施,健全上下聯動、區域聯動、部門聯動的案件查處機制,鞏固“瘦肉精”監管成效,防止問題反彈。加強風險監測和研判預警,針對肉牛和肉羊養殖集中地區、外調活畜風險性地區,加大督導檢查、監督抽檢、案件督辦和績效考核力度,推動工作薄弱地區改善工作條件,強化工作措施,消除問題死角。(省畜牧獸醫局牽頭,省動監所、省藥監所等單位參加)
(六)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加強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監管,全面清理審查收購站和運輸車資質條件,堅決取締不合格收購站和運輸車,將正常運行的收購站和運輸車信息全部錄入“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監督管理系統”並實時監控,進行精準化管理。以三聚氰胺、鹼類物質為重點,採取專項監測、異地抽檢、飛行抽檢等方式,加大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力度,監測與執法聯動,依據檢測結果嚴厲執法,嚴懲重處違法違規添加行為。加強生鮮乳收購秩序的檢查,堅決打擊違反生鮮乳購銷契約、銷售和收購不合格生鮮乳、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省畜牧獸醫局牽頭,省藥監所參加)
三、執法監管主要措施
(一)強化風險隱患排查。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能力,進一步健全風險監測和風險
評估制度,圍繞當地重點產業、重點產品和重點區域,結合例行監測和日常監管,全面系統地開展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各類風險隱患和行業“潛規則”。針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尤其是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風險隱患,要及時通報、迅速反應,做到風險受控、防患於未然。強化應急處置,形成上下聯動、信息通暢、反應快捷、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體系,加強日常輿情監測和輿情應對,做好敏感熱點問題科普解讀,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做到反應快速、處置及時,有效控制事態擴大和蔓延。
(二)強化源頭控制。打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攻堅戰,開展產地環境污染調查與治理修復示範,加快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行為,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源頭保障。圍繞“一控兩減三基本”的目標,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推廣綠色防控、健康養殖和高效低毒農獸藥使用,做到控肥控藥控添加劑。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大力推廣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督促建立健全種養殖檔案和用藥記錄,嚴格落實安全間隔期(休藥期)制度。
(三)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對於風險隱患大的企業、產品和問題易發多發區,要建立重點監管名錄製度,加大檢查頻率。要按照《農業部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完善日常巡查檢查制度,實行格線化監管,建立企業聯絡人制度,強化日常巡查檢查。要將監管關口前移,監管重心下移,利用好縣、鄉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充分發揮他們貼近生產、熟悉情況的優勢,加大巡查檢查力度。
(四)切實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強化監督抽查與檢驗檢測的銜接,充分利用檢測結果,實施精準打擊。要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對於部省兩級風險監測發現的問題,市級農業部門要跟進組織開展監督抽查,切實發揮好監督抽查的作用。要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規範地開展監督抽查,加強檢測機構與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的協調配合,強化“檢打聯動”,對於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做到發現一個、查處一個。
(五)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巡查檢查、監督抽查、民眾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為線索,要順藤摸瓜、一查到底。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凡達到移送標準的要堅決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要採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等形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六)強化落實屬地責任。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協調,強化投入保障,在規劃制定、人員力量配備、條件建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履行監管職責,切實做好執法監管工作,堅決治理突出問題隱患。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強化宣傳教育,加大培訓力度,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告知和承諾制度,讓生產者知曉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違法犯罪後果,了解有關標準化種植、病蟲害防治、農業投入品選購使用、假劣農(獸)藥識別等知識,增強生產者質量安全意識和質量安全控制能力。指導督促生產單位建立自控自檢體系,落實好生產記錄製度,完善種養殖檔案;經營單位落實好購銷貨台賬制度,建立投入品採購使用、生產過程、產品流向追蹤的全程質量控制體系。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農委將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與執法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各地要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策劃,周密部署,抓緊組織實施。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措施,細化任務分工,確定時間進度,認真抓好落實。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納入政府考核體系,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加大檢查督導力度,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實施現場指導、督察督辦,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調配合。健全聯合執法機制,要主動與公安、食藥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完善信息交流共享、案情會商研判、聯合執法辦案、信息聯合發布的協作機制。加強跨行政區域的協調配合,尤其是產地銷地之間要建立共享抽檢結果、定期交流風險信息、聯合執法辦案的工作機制。加強上下聯動,動員整個系統形成工作合力,推動監管責任落實。加強執法監管與行業管理部門間的協調,監管工作要強化統籌,行業管理部門要對突出問題,強化指導服務。
(三)營造良好氛圍。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認知度和參與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總結宣傳執法監管工作成效和典型經驗,及時報導工作動態和信息,讓全社會了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四)健全長效機制。各地要不斷總結探索執法監管工作中的成功制度和模式,加強推廣普及。以編制“十三五”規劃為楔機,積極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切實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同時要積極推進社會共治。發揮消費者、媒體監督作用,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投訴舉報違法違規行為。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的約束作用,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嚴格行業自律。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聯合懲戒機制,讓違法違規的失信主體,處處受阻。
(五)加強信息報送。執法監管信息報送是農產品質量安全重要工作之一,是各級各部門掌握情況的重要手段。省農委建立固定的專項整治信息報送機制,執法監管信息實行季報制度,案件信息實行月報制度。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信息統計報送工作,責任要落實到人,有關日常執法監管信息和案件信息必須按時報送。請於3月25日前確定一名同志作為綜合信息聯絡員和行業信息聯絡員,並分別將其姓名、單位、職務、工作電話、手機、電子信箱報送我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和有關行業畜牧獸醫局(處、所)、漁業局、植保站、菜辦、特產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