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 外文名
  • 標準號
  • 發布日期
  • 實施日期
  • 標準類別
  • 中國標準分類號
  • 國際標準分類號
  • 歸口單位
  • 執行單位
  • 主管部門
  • 性質
  • 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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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編制進程

2014年8月30日,召開質檢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農業社會化服務標準體系”項目推進研討會,研究項目研究過程中存在問題的解決辦法和思路。
2014年12月7日,在北京召開項目推進會,落實標準制訂計畫。
2014年12月23日,國家標準計畫《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20142184-T-424)下達,項目周期23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歸口上報及執行 ,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14年12月25日,該標準列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4年第二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中國農業大學農業信息化評價中心、黑龍江省農業科學院信息中心對該標準進行了驗證測試,提出了相關意見和修改建議。
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根據標準測試修改意見和建議,標準起草人對標準草案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並邀請中國農業大學、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北京市農業局信息中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院信息所等單位專家召開標準徵求意見會。相關專家建議修改標準適用範圍,不再界定服務對象;增加四種服務模式的定義;修改部分服務流程及服務細節內容等。
2017年5月12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GB/T 33748-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7年12月1日,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GB/T 33748-2017)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GB/T 33748-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農林科學院農業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國農業大學。
主要起草人:馬曉蕾、謝翔燕、閆濤、羅長壽、孫素芬、楊德勇、魏清鳳、張峻峰。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術語和定義
1
3服務供給模式
1
4現場服務
1
5電話服務
2
6網路服務
3
7簡訊服務
4
8滿意度調查
4
附錄A(資料性附錄)農業科技信息現場服務流程
5
附錄B(資料性附錄)農業科技信息電話服務流程
6
附錄C(資料性附錄)農業科技信息網路服務流程
7
附錄D(資料性附錄)農業科技信息簡訊服務流程
8
參考文獻
10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GB/T 33748-2017)規定了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機構(組織)以互動方式提供服務的模式、流程和要求。《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GB/T 33748-2017)適用於現場服務、電話服務、網路服務、簡訊服務四種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模式。

實施建議

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尤其是提供科技信息服務的地方和基層單位,無法完全嚴格按照《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GB/T 33748-2017)要求提供所有相關服務,因此建議各地因地制宜的實施該標準。

意義價值

《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科技信息服務供給規範》(GB/T 33748-2017)對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提供的形式、流程、要求等做出規範要求,可促進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沿著規範化、標準化道路健康發展,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提高農民素質,減少農業損失,從而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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