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若干規定內容介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安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若干規定
- 發布單位:農安縣政府
- 類型:地方法規
- 主題:公路養護管理
農安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若干規定內容介紹。
農安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若干規定內容介紹。規定內容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確保公路完好暢通,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農村公路養護和路政管理若干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
本規定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縣道、鄉道和符合國家規定技術等級的村道及其橋樑、隧道。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養護和路政管理。農村公路養護,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負主要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農村公路養護的實際需要,...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促進農村公路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國務院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納入農村公路規劃,並按照公路工程技術...
鄉(鎮)人民政府在本條例規定和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指導和幫助村民委員會建立村道管護民眾組織。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編制全省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省級...
建立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的長效機制,保障農村公路完好暢通,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及國務院《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管理 (八)各市(地)、縣(市、區)政府(行署)要按照《黑龍江省農村公路條例》相關規定切實做好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籌措和管理工作,要根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際需要,足額安排年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實行政府投入為...
第十五條 農村公路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建立工程檔案,工程竣(交)工後應當及時移交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第三章 養護管理 第十六條 農村公路養護應當按照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進行,保障公路正常使用。第十七條 ...
第十九條 農村公路養護費用成本標準,由自治州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第二十條 農村公路養護需要挖砂、採石、取土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以及產權使用人共同規劃,確定料場,...
第十四條新建、改建和擴建農村公路,建設單位應將農村公路管理用房、養護站所、安全防護等附屬設施同步設計、同步規劃、同步建設。第十五條縣道、鄉道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根據項目性質、投資規模和有關規定,由縣級以上發改部門...
第十條 農村公路養護採取“管養分離、專群結合”的管理模式;農村公路建設、改造工程交工驗收後,應及時列入養護計畫,開展各項日常養護工作。全市農村公路中的水泥、瀝青高等級公路的路面養護統一由各縣(市、區)公路管理站按相關規定...
在界定《辦法》的目的、意義、適用範圍、原則等基礎上,新增了省、市、縣三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的具體職責分工。(二)養護資金 明確了我省農村公路管養資金來源,並按照目前我省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農村公路建設應當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資料,建立工程檔案,竣工驗收合格後,移交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保存。第三章 養護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農村公路養護應當按照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進行,做到路基穩定,路面...
第九條 縣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建設規劃,建立農村公路養護資料庫,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編制上報農村公路養護建議性計畫並按照上級批准的...
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路養護機制,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充分發揮公路在我縣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以下簡稱《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的養護與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農村公路,是指縣道、鄉道和村道。縣道、鄉道、村道的命名和編號,由省交通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第三條 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遵循統籌規劃、...
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農村公路建設採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 (BT)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
(二)大中修及道路病害綜合整治工程,根據當年實際情況另行申報區政府同意,並按區政府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程式和要求實施。第二十三條 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經費採取多種渠道籌措,主要來源是:(一)燃油稅轉移支付資金;(二)上級撥付的養護管理...
第二十二條 農村公路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工程檔案,及時收集、整理、保存工程資料,竣工驗收合格後移交縣(市、區)農村公路管理機構保存。第三章 養護和管理 第二十三條 農村公路養護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養護、...
第二十二條農村公路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收集、整理、保存工程建設資料,建立工程建設檔案,工程竣工驗收後交由縣級農村公路管理部門保存。第四章 養護及管理 第二十三條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履行農村公路管理職能的部門負責縣道的...
縣道、鄉道、村道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命名和編號。第二章養護與管理體制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穩定的養護資金籌措、撥付機制,保障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和...
各建制村村道養護資金的使用情況應在村務公開欄公示。第十三條 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的收支按照以下規定執行:(一)省財政補助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和縣財政配套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納入財政年度一般預算,由縣財政局按季度撥付到縣農村...
第五條縣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公路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縣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明確相應的人員或者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的建設、養護以及村道管理...
省交通運輸廳要及時出台《江西省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制定養護績效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實行考核評價結果與養護經費撥付掛鈎,重點考核農村公路養護實施質量、資金落實、路面技術狀況等方面,進一步規範和細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三)...
《龍巖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規定》已經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龍巖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具體內容 龍巖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保護...
第十七條 公路管理機構要加強農村公路的養護巡查,並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公路損壞和危險情況時,及時組織人員修復排除。難以及時修復排除的,在危險路段按照規定設定警示或限行限載標誌,並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第十八條 縣道和鄉道...
二級以上農村公路和中型以上橋樑、隧道工程項目的設計,分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進行;其他工程項目可以直接採用施工圖一階段設計。工程設計變更按有關規定、程式和管理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第十三條 農村公路建設實行項目法人制。工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