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工作業績
贛州市地稅機構自組建以來,在省局以及贛州市地方各級黨政的正確領導和關心支持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三個服務”的工作理念,以開展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建設和諧誠信地稅,共創富民興贛大業”學教活動和政務環境“雙評”工作為動力,以深化征管改革為主線,以依法組織收入為中心,以科學化、規範化、
精細化管理為手段,著力強化
依法治稅,加強基層建設,轉變機關作風,最佳化
稅收服務。全市地稅工作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局面。同時,基層建設發生了新的變化,征管改革邁出了新的步伐,精神文明建設取得了新的成果,稅務幹部工作作風明顯轉變,各項工作呈現出勃勃生機。
地方稅收從1994年的2.96億增加到2005年的15.36億元,十年增長5.19倍,年均增幅在15%以上。地稅收入占
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逐年加大。由1994年的26.7%上升到目前的59.32%,地方稅收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全系統積極開展多形式的爭先創優活動,大力構建贛州地稅文化,通過開展了主題教育、體育、文藝比賽等活動,豐富幹部精神文化生活,培養團體精神和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爭創文明城市、文明社區以及扶貧濟困、社會捐助活動,提升地稅行業形象。目前全市地稅系統有省級文明行業1個;省級文明單位22個,市級文明單位65個,市級文明行業16個;國家級
青年文明號1個,省級青年文明號15個,市級青年文明號83個;市級文明示範崗14個,市級巾幗文明示範崗8個,同時,有一批單位和個人被總局和省、市、縣、評為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其中: 200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八屆省級“文明單位”,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
文明行業”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九屆省級“文明單位”。2003年被
國家稅務總局評為全國
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2004年獲全省地稅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市局和各縣(市、區)局在“雙評”工作中全部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績,實現了全市地稅系統在市、縣行政執法單位“三連冠”的目標。鄧龍炳同志被省政府授予“江西省先進工作者”,朱學民、賴華旗等六位同志被贛州市政府授予 “
贛州市先進工作者”,唐碧蘭同志榮獲第六屆江西省 “
巾幗建功”標兵稱號;
信豐縣地稅局被
國家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評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崇義縣地稅局、信豐縣地稅局被中央
文明委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領導班子
樂躍進:主持市局黨組及行政上的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超華:協助樂躍進同志分管辦公室、後勤中心及市局稽查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新華:協助樂躍進同志分管計財科、信息中心及市局直屬分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強:協助樂躍進同志分管
稅政一科、稅政二科、國際
稅收管理科和新農村建設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鄧龍炳:協助樂躍進同志分管征管科、發票所及市局辦稅服務廳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鐘聖生:協助樂躍進同志分管紀檢監察、人事教育科及培訓中心工作;
調研員赫榮斌:協助樂躍進同志抓好有關中心工作;
調研員郭漢宏:主持贛州市地稅學會的全面工作;
副調研員劉昌生:協助樂躍進同志分管機關黨委(含工、青、婦)工作,協助鄧龍炳同志抓好征管科、發票所及辦稅服務廳工作;
副調研員譚敏:協助樂躍進同志分管政策法規科工作,協助陳超華同志抓好辦公室、後勤中心及市局稽查局工作;
副調研員鄢小榮:主持工會日常工作,協助李強同志抓好
稅政一科、稅政二科及國際
稅收管理科工作。
此外,對市局領導分工實行A、B崗制度,即:A崗的領導(原分管領導)不在崗時,由B崗的領導自動接替A崗領導的分工,今後不再另行下文,以確保工作的銜接和正常運行。具體的B崗安排如下:
陳超華同志:監察室、人事教育科;
李強同志:計財科、市局直屬分局;
鄧龍炳同志:信息中心;
鐘聖生同志:機關黨委(含工、青、婦)。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負責機關政務工作;
三、負責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會議紀要等文稿的草擬工作;
五、負責領導批示、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六、負責收集有關經濟、稅收資料,做好市局大事記和年鑑收集編撰工作。
[政策法規科]
一、負責組織開展地方稅收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二、負責市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
四、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一、負責本
系統管理許可權內的人事幹部任免、考核、獎懲、調配、檔案管理工作;
二、指導協調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組織開展本系統幹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三、負責制定全市稅務幹部教育培訓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督查工作;將幹部培訓教育檔案歸檔,負責建立系統人才庫;
五、負責全系統醫療保險政策性指導協調工作;
六、負責本系統
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導、督促落實有關待遇。
[監察室]
一、負責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二、監督檢查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
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制度、規定情況;
三、受理對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服
政紀處分的申訴;
四、查處地稅機關和人員違法違紀案件,開展稅務執法監察,推進行風建設;
[機關黨委]
一、機關黨委日常管理工作;
二、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三、機關黨員教育管理和黨員思想政治工作;
四、有計畫培育和積極慎重發展新黨員;
五、負責工、青、婦工作。
六、負責系統報刊、雜誌征訂工作。
一、負責全市營業稅、
資源稅和涉外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並依法擬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對有關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二、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
四、負責組織全市重點工程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完成局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政二科]
二、制定有關徵收管理的制度、辦法和措施;指導地方稅收政策業務;
三、負責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財務管理;
四、負責防洪保全資金、旅遊發展資金的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
二、協調征管改革工作。負責稅收征管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對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及時向上級反映;協助基層總結經驗,把各地征管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在系統內推廣;
三、落實征管質量工作。根據征管工作計畫,對各縣市的征管
工作質量進行考核,並形成考核工作情況通報;
四、落實基層建設工作。負責加強基層建設和基層征管基礎建設制度的擬定、下發等工作。
[計財科]
二、負責全市稅收計會統工作制度的貫徹落實,做好
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三、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系統
財務核算單位
財務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
五、負責
稅收票證的管理、監督、專項檢查和違章案件處理工作。
[稽查局]
一、負責全市範圍內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協調,承擔稅務執法和管理雙重職能;
二、受理涉稅案件的舉報和查處工作;
三、負責全市日常、專項
稅務檢查和稅收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辦稅服務廳]
二、負責地方稅務發票的發售工作;
三、受理辦稅視窗現場稅收諮詢、輔導工作;
四、負責向市局、管理局、稽查局、涉外局報送、移交有關資料;
五、負責編制市屬地方稅收會計、
統計報表,做好稅收入庫,
稅源增減變化情況分析工作;
[直屬分局]
負責章貢區、
黃金開發區範圍內市屬及以上內資企業納稅人的管理和稅收工作。具體:
二、負責稅收登記的審核和認定管理工作;
六、對逾期申報的
納稅人經徵收部門催報催繳超過一個月仍未申報的,負責催報催繳文書的送達;
七、負責發票的管理、檢查工作;
十、做好
納稅評估和約請談話、負責納稅信譽等級的審核上報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稅收收入任務的完成;
十二、負責征管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信息中心]
一、負責全系統稅收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
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考核機制,加強對設備採購、網路布線、機房設計、區域網路建設以及廣域網建設的統一管理;
三、負責全系統計算機及網路設備的檢測和日常維護,負責定期對計算機系統運行和安全管理的檢查;
四、負責全系統各類套用軟體、系統軟體的統一管理;
五、負責全系統計算機及網路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六、負責全系統網路和綜合數據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展與外部相關部門的
信息交換;
七、做好市局區域網路
寬頻接入工作,維護市局寬頻上網的正常運行;
八、負責贛州市地方稅務局網站的維護和網頁更新工作,並指導各縣(市)局設立相應的二級網頁;
九、分階段完成贛州市地方稅務局征管信息系統、公文處理系統、IP電話系統、視頻會議系統"
四網合一"的廣域網建設工作。
[培訓中心]
一、組織實施市局確定的全市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
二、建立健全教育培訓的各項管理制度辦法;
三、負責制定辦班計畫,課時安排,教學管理,學籍管理,並抓好落實;
四、負責學員培訓期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並對學員的表現做出鑑定;
五、負責協調教育培訓的各項工作。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一、負責市局及直屬機構的
財務核算管理和財產管理工作;
二、負責機關大院的環境美化、綠化工作及文明樓院的創建組織實施工作;
三、負責市局機關幹部職工福利、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和辦理職工醫療保險;
四、負責機關大院衛生工作、安全保衛工作、計畫生育工作;
五、負責市局基建和房屋、水電維修工作;
六、負責市局機關車輛的管理、調配使用、維修工作;
七、負責市局物品採購工作、負責系統稅務服裝的保管、發放和系統內印刷業務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招待所的管理工作和對外接待工作。
[發票管理所]
一、負責本系統
發票管理法規、規章的宣傳、培訓、指導及貫徹實施工作;
二、負責全市發票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三、制定發票各項管理制度和辦法,使發票管理工作規範有序;
四、負責組織地稅發票的專項檢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發票大案要案;
五、對縣(市、區)局發票管理質量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