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稅收計畫管理是有計畫的
稅收收入的組織系統和
管理制度的總稱,是稅務機關為保證稅收計畫的實現,對稅收計畫的編制、分配、調整、考核、檢查所進行的
綜合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稅收計畫的編制 稅收計畫的編制是稅務機關依據
經濟發展狀況和現行稅收政策規定,通過對
經濟稅源開展調查、分析和
預測而制定當前稅收計畫的活動。是稅收計畫管理的前提和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整個稅收計畫的核心。
(二)稅收計畫的分配 這是稅收計畫的核定和下達過程,是在稅收計畫編制完成以後,將
計畫指標在各地區、各單位層層分解的工作。分配稅收計畫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綜合平衡的原則,達到既保證稅收計畫落到實處,又能充分調動各單位積極性的效果。
(三)稅收計畫的調整 稅收計畫是
國家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法律賦予的穩定性和嚴肅性,稅收計畫一經確定,就不得隨意變動。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依照規定的程式適當調整稅收計畫。
(四)稅收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 這是稅收計畫管理的重要內容,是組織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有效地指導組織收入的一種工作制度。稅收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一般採取“
自上而下”的方式進行。稅收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一般以文字報告或圖表形式記載檢查結果,反映稅收計畫執行情況。
目標和作用
計畫管理工作是通過一定的組織系統和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實現的。稅收計畫管理是稅務機關為保證稅收計畫的實現,對稅收計畫的編制、分配、調整、考核、檢查、分析、預測以及稅源調查等一系列活動所進行的綜合管理,是整個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計畫管理目標是:
分配稅收計畫:通過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程式,逐級核定和分配稅收計畫,做好月份、季度
稅收的計畫安排,以利於組織實施。
調整稅收計畫:根據重大經濟、
財政稅收政策調整和變動以及自然災害等引起的稅源變化對已經分配的稅收計畫進行調整。
考核、檢查稅收計畫執行情況:通過按旬掌握進度,按月分析通報,按季、按年分析報告的方式,及時掌握
收入進度,加強徵收管理,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完成稅收計畫。
開展經濟稅源調查研究:加強經濟稅源調查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經濟稅源檔案,及時掌握重點經濟稅源的發展變化動態,為做好稅收計畫管理工作打好基礎。
加強組織收入工作:按各級
領導要求,及時有效地報告稅收收入情況,加強組織收入工作。
稅收計畫管理體制就是稅收計畫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彼此間相互聯繫形成一定的體系。稅收計畫管理體制的基本原則是:堅持以國家稅法為基礎,適應
財政管理體制需要的原則;堅持統一計畫,分級管理的原則;堅持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
稅收計畫管理體制的基本內容是:建立稅收計畫管理的組織
系統,進行稅收計畫管理的許可權劃分;保證稅收計畫管理的實現形式。
(一)稅收計畫管理的組織系統 國家稅務總局是
國家稅收計畫管理組織的領導機關,審查全國稅收計畫的編制情況,聽取全國稅收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計畫統計司是全國稅務系統稅收計畫管理最高執行機構,負責擬定全國稅收計畫的指導方針、指標體系、編制方法、審批程式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編制、分配全國稅收計畫和檢查執行情況,組織研究稅收計畫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總結稅收計畫工作經驗,指導各級稅務機關的
計畫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國、地稅務系統計畫機構負責制定本省、本地區、本系統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檢查和指導下級
計畫管理工作。
各地區、市、縣國、地稅務系統計畫機構負責制定本地、市、縣本系統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檢查和指導下級稅務機關的計畫管理工作。
(二)稅收計畫管理許可權的劃分 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實施和兩套稅務機構分設後,稅收計畫管理既要保障全國稅收計畫的完成,也要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其許可權應從以下各級劃分。
國家稅務總局的管理權:在全盤制定全國稅收計畫的基礎上,重點作好屬於中央財政固定收入和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
稅種的計畫編制。負責向國稅系統下達稅收
指令性計畫。對於屬於地方固定收入稅種提出建議計畫,按征管範圍分別下達國稅系統和地稅系統。監督檢查下級稅務機關計畫執行情況。
省級及計畫單列市國、地稅系統的管理權:國稅系統要全額落實總局下達的指令性計畫,對按徵收範圍下達的屬於地方固定收入稅種的
指導性計畫可結合當地政府的建議和意見進行編制。地稅系統要按總局下達的指導性計畫和當地政府制定的財政計畫相結合,編制本省、本地區地稅系統的稅收計畫。國地兩系統要按各自編制的計畫分別下達本系統的下一級稅務部門。監督檢查下級稅務機關的計畫執行情況。
地市以下國稅、地稅系統要按照上級國稅、地稅局下達的任務數進行編制稅收計畫,並如數向下分配。檢查下級稅務機關的計畫執行情況。
上述稅務計畫管理權,基本上是按照分稅制財政體制的管理要求劃分的,也是稅收計畫管理許可權的發展方向。
管理方法
(一)經濟稅源的調查 開展稅源調查是稅務機關按照特定的目的和要求,運用各種調查形式和方法,有計畫、有組織地對社會經濟稅源發展變化進行了解、分析的專業性查和研究活動。經濟稅源調查是稅收計畫管理的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其目的是分析稅源變化趨勢,增強組織收入工作的預見性和
主動性。特別在逐步建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我國
經濟結構、
產業結構都在發生深刻的變化,勢必會引起經濟稅源發生較大的變化,進而對經濟收入產生直接影響,在此形式下的經濟稅源調查就更加重要。
經濟稅源調查的內容包括:國民經濟發展變化對稅收的影響;一定時期內國家的
經濟政策、財稅政策變化對稅收的影響;財稅體制變化對稅收的影響;重點稅源的發展變化對稅收的影響;加強稅收管理工作對稅收的影響。
經濟稅源調查的方法:按調查內容的不同分為全面調查和專題調查;按調查是否連續分為
經常性調查和一次性調查;按調查的組織形式分為稅源
統計報表調查和實地調查。
(二)稅收預測 稅收預測是以政府巨觀調控政策為指導,以充分掌握影響稅收收入變化的因素和稅收歷史資料為基礎,運用
數理統計和邏輯思維方法等手段,經過推理判斷,對未來稅收收入的前景作出趨勢分析的一項工作方法。它是提高稅收計畫管理和發揮稅收預見性,準確編制稅收計畫的基礎,其方法一般有:判斷預測法、外延預測法、
因果分析法。
(三)稅收計畫的編制方法的改革 稅收計畫的編制應當按照國民經濟發展計畫、現行財政稅收體制、
稅收政策、
價格水平並參照以往年度的稅收計畫資料及目前的經濟稅源變化來進行編制。稅收計畫的編制主要與三個因素有關:
第一,國民經濟的發展變化。國民經濟計畫是編制稅收計畫的基礎,國民經濟計畫的規模和
發展速度將決定稅收收入的規模和速度。稅收計畫的編制必須以國民經濟發展計畫為依據,才能切實可靠。
第二,經濟的規模。一般來說,經濟的規模越大,為社會提供的產品越多,稅收收入也越高。稅收收入的增長與
經濟規模的增長應基本保持同步增長。
第三,經濟的
質量。經濟的質量和稅收也有著直接的聯繫,只有資金的投入產生了效益,稅收收入才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相關的經濟政策在我國商品經濟不是十分發達的情況下,國家的
巨觀經濟政策也是我們編制稅收計畫的必須考慮的問題,如
資產重組、吸引外資的政策變化,都會給
稅收收入的變化帶來影響。
稅收計畫編制方法是根據國民經濟稅源資料和稅收歷史資料,為基礎來進行測算的。目前,我國稅收計畫的編制方法正在逐步進行改革。
國內生產總值是國際通行的衡量一國經濟成果和
綜合國力的
指標,通過對大量的有關稅收與國內生產總值數據進行的
實證分析表明,工商稅收增長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之間存在著密切的正相關關係,所以目前我們進行編制稅收計畫的方法已經逐步拋棄了傳統的直接算賬法和間接算賬法。主要套用
彈性係數法和
稅收負擔率法來進行稅收計畫的編制。
(四)稅收計畫編制後的審核 稅收計畫在報送和分配前,審核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加強對各級稅收計畫編制後的審核,對提高計畫質量有重要意義。審核稅收計畫的目的,不僅在於檢查其編制口徑、計算方法和內容有無錯誤,更重要的是了解經濟稅源變化情況和編制的稅收計畫是否合理。稅收計畫的審核主要有業務技術的審核和最後審定。
(五)科學的稅收計畫分配 稅收計畫編制後,需要具體分配到各個省市區,落實到基層的具體徵收工作中,稅收計畫的分配的合理與否直接影響著稅收收入計畫的完成情況,計畫編制的再科學再精確,如果分配不合理,計畫落不到實處,也無法保證其順利完成,因此稅收計畫編制後,必須將計畫合理分配。
稅收計畫的分配原則是實事求是,積極平衡;反覆測算,全額分配;積極動員,明文下達。
稅收計畫的分配方法:基數法和國內生產總值稅收負擔率法。
(六)稅收計畫的檢查分析 稅收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分析是實現計畫管理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現行制度規定,稅收計畫要按旬掌握進度,按月、季、年分析檢查計畫執行情況。檢查是對稅收計畫執行情況和執行結果進行有組織、有步驟、有目的的檢查,以便發現計畫執行過程中出現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從而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挖掘新的潛力。分析是對計畫執行情況和結果進行綜合的分析,它要藉助於一定的分析方法,研究影響稅收完成情況的主客觀因素,並確定各種因素對稅收計畫變動的影響程度。進而總結經驗與教訓,逐步掌握和認識稅收計畫完成的規律,不斷採取措施,組織新的平衡。
1999年的稅制改革以來,全國稅務系統相繼實行了征管改革和會計改革,為了適應新的征管模式,稅收計畫分析已增加一些新的分析內容,如稅源分析:稅收與
經濟指標的關係包括
國民生產總值與稅收總額的關係、工業環節
增值稅與
工業增加值之間的關係、商業環節增值稅與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之間的關係、價格總水平與稅收之間的關係、社會總投資與稅收之間的關係、經濟結構與稅收結構的基本關係、征管質量分析和欠稅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