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地方稅務局

南康市地方稅務局具體負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屠宰稅、印花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十二個稅種;教育費附加以及防洪保全基金、工會經費等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和宣傳解釋等工作。目前,地稅系統實行同級地方政府與上級地稅部門共同領導,以上級地稅局管理為主的體制。南康市地稅局機關內設七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機關黨委、稅政股、徵收管理股、計畫財務股。一個事業單位,即:信息中心、。兩個直屬單位,即:稽查局、辦稅報務廳。五個基層分局,即:蓉江分局、東山分局、唐江分局、潭口分局、橫市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康市地方稅務局
  • 機構隸屬:贛州市地方稅務局
  • 機構性質:部門行政
  • 主要職責:稅務工作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

機構概況

南康市地方稅務局組南康市地方稅務局具體負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屠宰稅、印花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十二個稅種;教育費附加以及防洪保全基金、工會經費等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和宣傳解釋等工作。
目前,地稅系統實行同級地方政府與上級地稅部門共同領導,以上級地稅局管理為主的體制。南康市地稅局機關內設七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人事教育股、監察室、機關黨委、稅政股、徵收管理股、計畫財務股。一個事業單位,即:信息中心。兩個直屬單位,即:稽查局、辦稅報務廳。五個基層分局,即:蓉江分局、東山分局、唐江分局、潭口分局、橫市分局。

主要職責

根據省地稅局批准的《南康市地方稅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南康市地稅局負有下列主要職責:
a)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
b)負責領導和組織全市地方各稅及其他各項收入工作。
c)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地方稅稅種及上級部門指定的資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組織稅收宣傳工作。
d)負責本局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檢查納稅人稅收政策執行情況。
e)組織開展地方稅收調查研究工作;監督檢查本局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f)負責本局稅收電子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管理,做好計算機在全局的推廣、運用工作。
g)編報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畫。
i)負責全局幹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j)負責本局的執法監察工作、內部財務審計工作、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k)承辦市地稅局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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