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開發審批制度

資源開發審批制度是2008年公布的資源科學技術名詞。

中文名稱資源開發審批制度
英文名稱approval system of resource exploitation
定  義資源法確認的資源開發單位和個人,在開發資源前必須向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申請,經審批後方可開發的制度。其目的是加強對資源的管理與保護。
套用學科資源科技(一級學科),資源法學(二級學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源開發審批制度
  • 外文名:approval system of resource exploitation
  • 所屬學科:資源科學技術 
  • 公布年度:2008年
定義,出處,

定義

資源法確認的資源開發單位和個人,在開發資源前必須向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申請,經審批後方可開發的制度。其目的是加強對資源的管理與保護。

出處

《資源科學技術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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