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開發與管理體制:政策

水資源開發與管理體制:政策

《水資源開發與管理體制:政策》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相關檔案。

基本介紹

  • 書名:水資源開發與管理體制:政策
  • 作者:戈帕拉克里希南、托塔哈達、彼斯瓦斯 
  • 譯者:劉永貴、周志勇
  • ISBN:750848264
  • 出版社:水利水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12月
水資源開發與管理體制:政策簡要介紹基本
水資源管理的目的是:提高水資源的有效利用率,保護水資源的持續開發利用,充分發揮水資源工程的經濟效益,在滿足用水戶對水量和水質要求的前提下,使水資源發揮最大的社會、環境、經濟效益。
廣義的水資源管理,可以包括:①法律。立法、司法、水事糾紛的調解處理。②行政。機構組織、人事、教育、宣傳。③經濟。籌資、收費。④技術。勘測、規劃、建設、調度運行4方面構成一個以水資源開發(建設)、供水、利用、保護組成的水資源管理系統。這個管理系統的特點是把自然界存在的有限水資源通過開發、供水系統與社會、經濟、環境的需水要求緊密聯繫起來的一個複雜的動態系統。社會經濟發展,對水的依賴性增強,對水資源管理要求愈高,各個國家不同時期的水資源管理與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密切相關;同時,世界各國由於政治、社會、宗教、自然地理條件和文化素質水平、生產水平以及歷史習慣等原因,其水資源管理的目標、內容和形式也不可能一致。但是,水資源管理目標的確定都與當地國民經濟發展目標和生態環境控制目標相適應,不僅要考慮自然資源條件以及生態環境改善,而且還應充分考慮經濟承受能力。
管理
在水資源開發利用初期,供需關係單一,管理內容較為簡單。隨著水資源工程的大量興建和用水量的不斷增長,水資源管理需要考慮的問題越來越多,已逐步形成為專門的技術和學科。主要管理內容有:①水資源的所有權、開發權和使用權。所有權取決於社會制度,開發權和使用權服從於所有權。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社會中,土地所有者可以要求獲得水權,水資源成為私人專用。在生產資料公有的社會主義國家中,水資源的所有權和開發權屬於全民或集體,使用權則是由管理機構發給用戶使用證。②水資源的政策。為了管好用好水資源,對於如何確定水資源的開發規模、程式和時機,如何進行流域的全面規劃和綜合開發,如何實行水源保護和水體污染防治,如何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徵收水費等問題,都要根據國民經濟的需要與可能,制定出相應的方針政策。③水量的分配和調度。在一個流域或一個供水系統內,有許多水利工程和用水單位,往往會發生供需矛盾和水利糾紛,因此要按照上下游兼顧和綜合利用的原則,制定水量分配計畫和調度方案,作為正常管理運用的依據。遇到水源不足的乾旱年,還要採取應急的調度方案,限制一部分用水,保證重要用戶的供水。④防洪問題。洪水災害給生命財產造成巨大的損失,甚至會擾亂整個國民經濟的部署。因此研究防洪決策,對於可能發生的大洪水事先做好防禦準備,也是水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防洪管理方面,除了維護水庫和堤防的安全以外,還要防止行洪、分洪、滯洪、蓄洪的河灘、窪地、湖泊被侵占破壞,並實施相應的經濟損失賠償政策,試辦防洪保險事業。⑤水情預報。由於河流的多目標開發,水資源工程越來越多,相應的管理單位也不斷增加,日益顯示出水情預報對搞好管理的重要性。為此必須加強水文觀測,做好水情預報,才能保證工程安全運行和提高經濟效益。
體制
分為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兩大類型。集中型是由國家設立專門機構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或者由國家指定某一機構對水資源進行歸口管理,協調各部門的水資源開發利用。分散型是由國家有關各部門按分工職責對水資源進行分別管理,或者將水資源管理權交給地方政府,國家只制定法令和政策。美國從1930年開始強調水資源工程的多目標開發和統一管理,並在1933年成立了全流域統一開發管理的典型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TVA),1965年成立了直屬總統領導、內政部長為首的水利資源委員會,向全國統一管理的方向發展;20世紀80年代初又開始加強各州政府對水資源的管理權,撤銷了水利資源委員會而代之以國家水政策局,趨向於分散型管理體制。英國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改革水資源管理體制,設立水資源局,70年代進一步實行集中管理,把英格蘭和威爾斯的29個河流水務局合併為10個,並設立了國家水理事會,在各河流水務局管轄範圍內實行對地表水和地下水、供水和排水、水質和水量的統一管理;1982年撤銷了國家水理事會,加強各河流水務局的獨立工作許可權,但水務局均由政府環境部直接領導,仍屬集中型管理體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水資源管理涉及水利電力部、地質礦產部、農牧漁業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交通部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都設有相應的機構,基本上屬於分散型管理體制。80年代以後,中國北方水資源供需關係出現緊張情況,有的省市成立了水資源管理委員會,統管該地區的地表水和地下水;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指定由水利電力部歸口管理全國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立法、調配和科研,並負責協調各用水部門的矛盾,開始向集中管理的方向發展。
管理原則
現代的水資源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則:①效益最優。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各個環節 (規劃、設計、運用),都要擬定最最佳化準則,以最小投資取得最大效益(見水資源規劃)。②地表水和地下水統一規劃,聯合調度。地表水和地下水是水資源的兩個組成部分,存在互相補給、互相轉化的關係,開發利用任一部分都會引起水資源量的時空再分配。充分利用水的流動性質和儲存條件,聯合調度地表水和地下水,可以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③開發與保護並重。在開發水資源的同時,要重視森林保護、草原保護、水土保持、河道湖泊整治、污染防治等工作,以取得涵養水源、保護水質的效應。④水量和水質統一管理。由於水源的污染日趨嚴重,可用水量逐漸減少,因此在制定供水規劃和用水計畫時,水量和水質應統一考慮,規定污水排放標準和制定切實的水源保護措施。
基本原則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是中國水資源管理的重要的法律依據,標誌著中國依法治水、管水、用水、保護水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水資源管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①水資源屬國家所有,在開發利用水資源時,應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最大效益;②開發利用水資源,一定要按照自然規律和客觀規律辦事,實行“開發與保護”、“興利與除害”、“開源與節流”並重的方針。③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要進行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編制綜合規劃,統籌兼顧,綜合利用,發揮水的綜合社會效益;④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要維護生態平衡;⑤要提倡節約用水,計畫用水,加強需水管理,控制需水量的過速增長;⑥加強取水管理,實施取水許可制度;⑦徵收水資源費,加強水價管理和水行政管理,對水資源實行有償使用;⑧加強能力建設。
基本條件
主要有:①國家規定對水資源必須進行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查明當地水資源數量、質量、成因和賦存條件及運動規律;②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和未來社會國民經濟發展需水預測;③同級政府批准的區域或流域水資源綜合規劃;④區域性水中長期供求計畫。
管理措施
有效的水資源管理,必須有一定的措施保證。
行政法令
運用國家行政權力,成立管理機構,制定管理法規。管理機構的權力為:審查批准水資源開發方案,辦理水資源的使用證,檢查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水資源的合理利用等。管理法規分綜合性法規和專門性法規兩類,水法或水資源法屬綜合性法規;水土保持法、洪水保險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屬專門性法規。各種法規按照立法程式由國家頒布執行。②經濟措施。它是管好用好水資源的一項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審定水價和徵收水費,明確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對保護水源、節約用水、防治污染有功者給予資金援助和獎勵,對違反法規者實行經濟賠償和罰款。此外還有集中使用水利資金和徵收水資源稅等措施。
技術
加強水資源基本資料的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國內卓有成效的管理經驗,學習採用國外先進的管理技術。此外,採用現代計算機技術和水資源系統分析方法,選擇最優的開發利用和管理運用方案,乃是水資源管理的發展方向。④宣傳教育措施。利用報刊、廣播、電影、電視、展覽會、報告會等多種形式,向公眾介紹水資源的科普知識,講解節約用水和保護水源的重要意義,宣傳水資源管理的政策法規,使廣大民眾認識到水是有限的寶貴資源,自覺地用好並保護好水資源。⑤涉及國際水域或河流的水資源問題,要建立雙邊或多邊的國際協定或公約。
方法手段
①取水許可制度是在法律保證下進行水資源管理的行政手段。②經濟措施是調節開發利用水資源的有效手段,利用經濟槓桿管理好水資源。要完善有償使用的制度,建立良性運行的管理機制。③水資源管理依靠行政組織,運用命令、規定、指示、條例等行政手段發揮在管理中的作用。④系統分析的方法是實施水資源調配和管理的一個基該方法。⑤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通過接收、傳遞和處理各類水資源管理信息,使管理者能及時實現水資源管理環節之間的聯繫和協調,實現科學管理。
管理目標
我國年用水總量已突破6000億立方米,約占水資源可開發利用量的74%。水資源過度開發,已接近或突破水資源可以支撐的限度。根據《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全國多年平均總缺水量為536億立方米。海河、黃河、遼河、西北和東部沿海城市等地缺水嚴重,缺水範圍正在蔓延。如果不採取強有力的剛性措施,就難以扭轉水資源嚴重短缺和日益加劇的被動局面。
水利部、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了《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實施方案(2012~2014年)》和《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明確將建取用水戶、水功能區、省界斷面共1.4萬個國控監測點和中央、流域、省級共40個監控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設內容,並組建了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專家委員會。
我國政府提出的水資源管理目標,到203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用水效率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2010年為124立方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6以上(2011年為0.51)。
管理方法
解決中國日益複雜的水資源問題,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大力推進水資源管理從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轉變,從過度開發、無序開發向合理開發、有序開發轉變,從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轉變,從事後治理向事前預防轉變,對水資源進行合理開發、高效利用、綜合治理、最佳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和科學管理,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一是實行用水總量控制,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全國水資源綜合規劃等成果,明確未來一個時期全國、各流域、各省區、各市縣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建立流域和區域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作為需水管理的重要依據,實施流域、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各行政區要嚴格年度計畫用水管理,嚴格取水許可審批和水資源論證,強化取水計量監管,對超過取水總量控制指標的,不再審批新增取水。同時,要積極探索水權流轉的實現形式,不斷健全水權制度,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最佳化配置水資源。
二是建設節水型社會,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強化行業用水定額管理,用水效率低於最低要求的,依法核減取水量;用水產品和工藝不符合節水要求的,限制生產取用水。加大重點行業和關鍵環節的節水力度,在農業領域,繼續抓好大中型灌區和井灌區節水改造,大力推廣噴灌、滴灌和管灌等先進適用節水灌溉技術,發展現代旱作節水農業;在工業領域,最佳化調整區域產業布局,重點抓好鋼鐵、火電、紡織、化工等高耗水行業節水;在城市生活領域,加強供用水管理,提高公眾節水意識,大力推廣節水器具,減少跑冒滴漏。
三是強化水功能區達標管理,有效保護水資源。根據不同水功能區的功能定位和水質現狀,確定未來一個時期各流域、各省區不同功能區的達標率要求,強化水功能區達標監督管理。按照水功能區目標要求,科學核定水域納污能力,依法提出限制排污的意見,加強省界和重要控制斷面水質監測以及入河排污總量監控。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監測,完善突發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保障飲用水安全。嚴格地下水開發利用總量控制。
四是推進河湖水系連通,增強水資源配置能力。從國家層面看,加快南水北調工程建設,構建中國“四橫三縱、南北調配、東西互濟”的水資源戰略配置格局。從區域層面看,加快跨流域調水工程建設,繼續搞好引江濟太、引黃濟津濟淀、珠江壓鹹補淡等應急調水,提高區域水資源承載能力。從相鄰河湖看,綜合採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態治理、水系連通、科學調度等措施,恢復河湖生態系統及其功能,構建引得進、蓄得住、排得出、可調控的江河湖庫水網體系。
五是加強工程科學調度,提高水資源保障水平。針對中國高壩大庫日益增多,調蓄功能不斷增強的新情況,加強水庫調度和梯級水庫聯合調度,兼顧上下游、左右岸、乾支流,正確處理防洪、供水、航運、生態與發電的關係,正確處理社會效益、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係,保障水庫中下游地區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科學確定蓄水時間,向洪水要資源,確保蓄水過程必需的下泄流量,統籌解決蓄水過程與下游用水矛盾。
六是抓好水域岸線管理,促進水生態系統修復。制定流域開發和保護的控制性指標,合理確定主要江河、湖泊的生態用水標準,加強水利水電工程生態影響評估論證,保持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庫的合理水位。編制河湖岸線利用規劃,劃定水域岸線控制利用分區,落實河道分級管理責任。加強涉河建設項目管理,嚴禁圍墾、擠占水域和河道。嚴厲打擊非法采砂活動,嚴禁亂采濫挖。推進重點江河湖庫綜合整治,促進水生態系統修復。
七是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推進水管理體制改革。繼續完善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規劃、配置、調度和管理。加快城鄉水務一體化進程,統籌城鄉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和水源地建設、供水節水、排水治污及中水回用等工作,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八是務實行業管理基礎,提高水資源管理水平。搞好水資源調查評價,及時掌握水資源變化及其開發利用狀況。圍繞全球氣候變化、經濟社會發展、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系統保護,開展水資源重大專題研究,加強實用技術研發和先進成果套用。加快水資源監控體系建設,建立與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提高、水功能區管理和水源地保護相適應的監控設施和管理平台,為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提供條件。
管理系統
組成
◆ 監控中心:主要硬體:伺服器、數據專線、路由器等。
主要軟體:作業系統軟體、資料庫軟體、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軟體、防火牆軟體等。
◆ 通信網路:中國移動公司GPRS無線網路。
◆ 終端設備:水資源測控終端、微功耗測控終端(電池供電型)。
◆ 測量設備:水錶、流量計、水位計、雨量計、水質儀等。
拓撲圖
功能
◆ 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由多個子系統組成,可分別併入水資源信息化管理系統。
◆ 系統功能模組化設計,滿足不同客戶需求。
◆ 中心監控與管理軟體採用B/S結構,支持區域網路和INTERNET網上瀏覽、操作。
◆ 操作者級別不同,系統授予的許可權不同。
◆ 被授權用戶可在網路上查詢水量、水質、設備狀態、供電狀態等數據。
◆ 系統支持遠程控制禁止/允許用水戶取水。
◆ 系統支持自動控制禁止/允許用水戶取水。
◆ 支持本公司水資源測控終端,兼容其他廠家測控終端。
◆ 系統支持主動問詢和主動上報方式,上報時間間隔可設定。
◆ 系統支持省、市、區縣三級管理模式。
◆ 中心資料庫可存儲所有監測數據、報警數據、運算元據。
◆ 系統支持設備管理、收費管理、設備參數遠程設定。
◆ 系統支持GIS地理信息系統。
◆ 系統支持IC卡售水和遠程充值。
◆ 系統預留與其它系統的數據接口。
◆ 系統支持監測數據、報警數據、運算元據的記錄、統計、分析、對比、輸出、列印。
◆ 系統支持生成歷史數據曲線。
◆ 系統採用GPRS無線通信方式,支持其它通信方式。
◆ 系統支持UDP、TCP/IP通信協定。
◆ 測控終端支持多個監控中心監測。
◆ 測控終端支持不同廠家生產的脈衝水錶、流量計、水質計、水位計等計量測量設備。
◆ 測控終端具備現場數據採集、數據存儲、數據顯示、遠程告警等功能。
◆ 測控終端具備自動控制/遠程控制用水單位禁止/允許取水功能。
◆ 測控終端支持遠程維護。
制度考核
第一條 為推進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確保實現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的主要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11〕1號)、《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平、科學合理、系統綜合、求真務實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進行考核,水利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審計署、統計局等部門組成考核工作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是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
第四條 考核內容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目標完成、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標詳見附屬檔案;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情況包括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設及相應措施落實情況。
第五條 考核評定採用評分法,滿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六條 考核工作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對應,每五年為一個考核期,採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考核期的第2至5年上半年開展上年度考核,在考核期結束後的次年上半年開展期末考核。
第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行政區域考核期水資源管理控制目標,合理確定年度目標和工作計畫,在考核期起始年3月底前報送水利部備案,同時抄送考核工作組其他成員單位。如考核期內對年度目標和工作計畫有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情況報送備案。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在每年3月底前將本地區上年度或上一考核期的自查報告上報國務院,同時抄送水利部等考核工作組成員單位。
第九條 考核工作組對自查報告進行核查,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重點抽查和現場檢查,劃定考核等級,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報告。
第十條 水利部在每年6月底前將年度或期末考核報告上報國務院,經國務院審定後,向社會公告。
第十一條 經國務院審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結果,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 對期末考核結果為優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予以通報表揚,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安排上優先予以考慮。對在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三條 年度或期末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結果公告後一個月內,向國務院作出書面報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時抄送水利部等考核工作組成員單位。
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審批,暫停該地區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對整改不到位的,由監察機關依法依紀追究該地區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四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瞞報、謊報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 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用水總量控制目標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用水效率控制目標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控制目標
圖書信息
書名:水資源管理(第二版)--水利水電工程與管理專業系列教材
ISBN:730403498
作者:張立中
出版社: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
定價:25
頁數:0
出版日期:2006-1-1
版次:1
開本:小16開
包裝:平裝
簡介:“水資源管理”是為適應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而開設的新課程。本書第1章介紹了水資源含義及其戰略地位、中國四大水問題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第2章介紹了水資源形成及水文測驗;第3章介紹了水文統計方法;第4,5章介紹了年徑流及洪水分析計算;第6,7,8章分別介紹了水庫興利調節、防洪調節計算及水能計算;第9章介紹了水庫調度;第10章介紹了水資源規劃、配置、節約與保護,包括水資源數理評價、水權、建設節水型社會、水價、水質標準、水功能區劃等有關內容。本書反映了中國治水方面新的思路和模式。
為適應開放式遠程教育的需要,教材中設定了“學習指導”、“小結”、“作業”等助學內容。此外,本書配有錄像教材。
目錄:
第1章 緒論
1.1 水資源
1.2 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1.3 水資源管理課程的主要內容和學習任務
第2章 水資源形成及水文測驗
2.1 水循環
2.2 降水
2.3 蒸發和下滲
2.4 徑流
2.5 河流和流域
2.6 水文測驗與水文調查
2.7 水文預報
第3章 水文統計方法
3.1 水文變數的機率分布
3.2 水文頻率計算方法——適線法
3.3 相關分析
第4章 年徑流分析與計算
4.1 年徑流分析計算的目的和任務
4.2 影響年徑流的因素
4.3 具有較長期徑流實測資料時的年徑流分析計算
4.4 具有短期徑流實測資料的年徑流分析計算
4.5 缺乏徑流實測資料時的年徑流分析計算
第5章 洪水分析計算
5.1 防洪標準
5.2 洪水分析計算的目的和任務
5.3 由流量資料推求設計洪水
5.4 由暴雨資料推求設計洪水
5.5 小流域設計洪水
第6章 水庫興利調節計算
6.1 水庫特性
6.2 設計保證率與設計代表年
6.3 水庫興利調節
6.4 水庫興利調節計算的目的和任務
6.5 年調節水庫興利庫容計算
6.6 年調節水庫調節量計算
第7章 水庫防洪調節計算
7.1 水庫防洪調節計算的目的和任務
7.2 水庫調洪計算原理
7.3 水庫調洪計算列表試算法
7.4 水庫調洪計算半圖解法
7.5 水庫防洪計算
第8章 水能計算及水電站主要參數選擇
8.1 水能利用基本原理及水能計算公式
8.2 河川水能資源開發方式
8.3 水能計算的目的和任務
8.4 水電站保證出力、多年平均發電量及其計算
8.5 電力系統負荷圖及容量組成
8.6 水電站在電力系統中的運行方式
8.7 水電站裝機容量選擇
8.8 水電站主要參數選擇程式簡介
第9章 水庫調度
9.1 水庫調度的意義
……
第10章 水資源規劃、配置、節約與保護
附錄1 皮爾遜Ⅲ型曲線離均係數Φ值表
附錄2 皮爾遜Ⅲ型曲線模比係數Kp值表
附錄3 機率格紙橫坐標分格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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