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水利廳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貴州省水利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不斷強化制度、機制與平台建設,不斷加強信息發布、政策解讀、依申請公開辦理與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與結果公開,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

(一)主動公開。
省水利廳認真對照《貴州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規範體系》《貴州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方案》,紮實抓好主動公開常態落實,通過廳官網、微信、微博等媒介公開政府信息。2019年,貴州省水利廳累計公開信息2892條,其中通過“水美貴州”“貴州河長”微信公眾平台公開1785條,通過“水潤貴州”微博公眾平台公開93條,通過貴州省水利廳入口網站公開1014條。
1.推進水利重點領域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一是加大水利政策解讀。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在貴州省黨代會、省委全會、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全省“兩會”等重大會議後,及時將會議涉及到的河湖長制、農村飲水安全、最嚴格水資源管理等涉水內容解讀資料進行公開。及時將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等通過貴州省水利廳官網、“水美貴州”微信、“貴州河長”微信等媒介進行公開。定期編髮《貴州省水資源公報》《貴州省水土保持公報》,向社會公布貴州省年度水資源、水土保持與生態建設形勢。2019年,貴州省水利廳開展線上訪談3次、發布政策解讀稿件1篇。二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健全輿情收集和回應機制,在貴州水利廳官網“政務公開”視窗下設定“政策檔案”“政策解讀”專欄,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政策進行公示和解讀。制定年度政務公開工作方案,按時發布貴州省水利廳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報。建立健全水利輿情監測、研判、決策、處置機制,加強與政務公開、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協同聯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主動解疑釋惑,回應公眾關切。對涉及公眾切身利益、容易引發社會關注的重要政策和熱點問題,提前做好輿情風險評估研判,制定好應對處置預案。2019年,貴州省水利廳召開新聞通氣會2次,記者見面會2次,微博微信回應事件1次。三是創新政務公開方式。聚焦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出台《貴州省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攻堅決戰行動方案》,並向社會公布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水量等評價標準。編制農村飲水安全知識海報和畫冊,以問答式、圖表式的方式向基層民眾宣傳農村飲水工程管護、健康飲水習慣以及付費用水、節約用水的理念等安全飲水常識。設立省、市、縣三級脫貧攻堅飲水安全專線服務電話,在貴州日報、貴州電視台、貴州綜合廣播、交通廣播、經濟廣播、貴州都市報、地方電視台進行滾動公告,鼓勵和引導幹部民眾反映問題、監督飲水安全項目實施。實施貴州省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攻堅決戰行動以來,通過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服務專線、網路、紀檢監察轉交等渠道,貴州省水利廳累計受理農村飲水安全相關投訴建議453起。
2.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一是行政權力更加精簡透明。認真組織清理和下放行政權力,對涉及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服務、行政檢查、行政徵收等權力進行取消、合併、下放。二是紮實開展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全面壓縮“許可權內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許可權內取水許可審批”“許可權內水土保持方案審批”三個涉改事項的審批時限並最佳化審批流程。將小二型水庫建設、山塘建設等五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納入改革,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配套的審批流程圖和清單,將審批時限壓縮至80個工作日內。三是繼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完善檢查和公開流程。今年共隨機抽取317次,隨機選派853人次,抽查結果共742條。四是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制度,及時調整“放管服”改革“六張清單”。對我廳涉及的“限時辦理事項清單”和“網上辦理事項清單”進行更新。作為納入省政務服務中心“一窗式”改革試點的6家廳局之一,啟動涉水行政審批“一窗”辦理相關工作。加強行政審批視窗管理,最佳化服務,全年共受理行政審批事項912件。
 3.全面常態落實“五公開”。一是嚴格執行規範性檔案清理。目前,我廳已向社會公布廢止、失效和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檔案目錄。近兩年的規範性檔案文本已全部公開。二是加大建設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建議提案辦理改革做好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意見》(黔府辦發〔2015〕1號)要求加大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力度,對於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且適宜公開的建議提案,我廳均在部門網站上設立專欄進行公開。2019年,公開人大建議案10件、政協提案5件。三是通過水利新聞宣傳加大公開力度。積極向社會公眾傳遞水利改革發展中的重大活動、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增進社會對水利改革發展的關心和支持,較好展示和維護貴州水利良好形象。每年召開貴州省全省水利工作會議,對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水利目標任務,總結本年度水利改革發展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全省水利工作,並將有關情況通過中國水利報、中國水利網、貴州日報、當代貴州、多彩貴州網、“水美貴州”微信、“貴州河長”微信等媒介向社會公布。2019年,貴州省水利系統在省級以上報刊、電視台、新聞網站、新聞客戶端上發布水利新聞報導3677篇(條)。
  (二)依申請公開。全年共接收依申請政務公開9件,辦結9件。受理的依申請公開全部按時辦結,沒有遲辦、漏辦現象。對依申請政務公開沒有進行任何收費。全年未收到關於政務信息公開方面的舉報和投訴意見。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規定。結合水利行業實際,制定完善《貴州省水利廳政務公開規定》《貴州省水利廳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管理辦法》《貴州省水利廳入口網站管理暫行規定》等,使制度規定更成體系,更加完善。修訂完善了《貴州省水利廳信息公開指南(試行)》《貴州省水利廳政府信息非公開目錄》,並在廳官網政務公開欄予以公開,方便公眾查閱。
  2.通過統一平台規範發布重要政務信息。在貴州省水利廳官網“政務公開”視窗下設定“政策檔案”“政策解讀”專欄,將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進行公開,並及時將立、改、廢情況進行公開。
  (四)平台建設。
  1.加強廳網站第一公開平台建設。明確專人負責管理廳網站,委託第三方監測和網站管理人員自行監測相結合,逐步提升廳網站健康度。規範設定網站公開欄目,明確欄目定位,完善站內檢索功能,力爭公眾能一鍵查詢定位所需信息。
  2.加強“兩微一端”公開平台建設。省水利新聞宣傳中心負責兩個微信公眾號(水美貴州與貴州河長)和廳官方微博(水潤貴州)的運行和維護,及時發布、更新水利系統內部新聞、領導動態、重大預警信息等內容。今年以來,“水美貴州”“貴州河長”微信公眾號總計發布新聞信息1785條;“水潤貴州”官方微博發布信息93條。
(五)監督保障。
  成立了省水利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廳黨組書記、廳長王揚擔任組長,對廳機關及直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督促。廳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開展,並根據廳機關各處(室、局)職能職責,明確責任分工,將具體工作任務分解至各處(室、局)、直屬單位,再明確到具體責任人,確保工作開展有序、落實到位。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
總數量
規章
1
1
1
規範性檔案
1
1
1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4
0
545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15
0
419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7
0
0
行政強制
1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2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萬元)
政府集中採購
196
15502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
益組織
法律服
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7
2
9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
2
1
5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3
2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4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複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7
2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廳負責政務公開的工作人員為兼職,工作人員少,不利於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及部分政務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有待進一步加強。
  下一步,我廳將按照省政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各項政務公開工作的貫徹落實和統籌協調工作,更好服務全省水利改革發展。
  (一)繼續健全政務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權力清單,把各項權力公之於眾,明確公眾權力範圍,促使水行政主管部門規範履職行為,嚴格按制度辦事。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對權力進行審核確認,對超越法律法規授權範圍的權力堅決予以取消,對保留的事項悉數予以公開。加強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行政徵收、行政檢查、執法結果等政務公開,增強執法透明度。推進政務公開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結合,推行網上電子審批、“一個視窗對外”和“一站式”服務,全面提高政府入口網站公共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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