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省生態環境廳認真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印發的通知》(廳函〔2019〕8號)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黔府辦函〔2019〕68號)等檔案精神,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制定廳系統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信息公開工作重點領域和具體措施,強化平台和制度建設,拓寬公開渠道,增強公開實效,積極回應公眾關注的生態環境問題,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紮實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助推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一)主動公開
省生態環境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實行信息主動公開的情況如下:
1.在廳入口網站“機構概況”等欄目主動公開機構職責、領導簡介、內設機構、直屬單位、辦公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
2.在廳入口網站“信息公開”等欄目主動公開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等相關信息。
3.在廳入口網站“科技與財務”等欄目主動公開財政預決算等相關信息。
4.在廳入口網站“環境評價”、“輻射監管”等欄目主動公開建設項目管理、輻射建設項目管理等相關信息。
5.在廳入口網站“環境應急”等欄目主動公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信息。
6.在廳入口網站“執法監督”等欄目主動公開執法隊伍管理及環境保護專項整治等相關信息。
7.在廳入口網站“人事管理”欄目主動公開人事任免和人事招考等相關信息。
8.在廳入口網站相關欄目按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主動公開相關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省生態環境廳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通知》(黔府辦函〔2015〕166號)和2019年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在《貴州省生態環境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中對依申請公開途徑、方法進行了闡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辦理完成依申請公開58件,未出現因辦理程式不規範、回復不及時、回復內容不全面不充分甚至答非所問等造成重大輿情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5年,原貴州省環境保護廳印發了《貴州省環境保護廳入口網站管理暫行辦法》和《貴州省環境保護廳信息化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技術支撐在政務中心,內容保障由辦公室牽頭,各處(室)、直屬單位根據欄目設定負責內容更新、審核等,執行效果良好。一是加強政務信息日常管理。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目錄》和《信息公開指南》等,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制度化規範化,不斷健全生態環境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二是加強重要政務信息管理。通過廳入口網站統一平台按要求規範發布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等重要政務信息,並根據立、改、廢等情況進行動態調整更新。三是加強信息化手段在政務信息管理領域的運用。通過充分利用無障礙瀏覽、雲適配、欄目訪問大數據可視化分析功能等特色網站功能,實施入口網站集約化建設,推進新媒體矩陣建設等多種措施,降低政務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平台建設
1.入口網站建設情況
我廳入口網站始建於2007年,並以信息公開、公共服務、公眾參與基本服務功能為導向。在2018年度省政府系統入口網站評估中,經各部門共同努力,我廳入口網站較2017年提升10個位次,位列A類省直部門網站評估第三。在2019年度省政府系統入口網站評估中,我廳入口網站較2018年提升1個位次,位列A類省直部門網站評估第二。
2.政務新媒體建設情況
省生態環境廳於2013年5月全面開通政務微博,2014年12月開通微信公眾號。在平台建設上,一是運用新媒體做好深度傳播。及時發布全省生態環境保護信息、重點舉措、工作成效、政策法規等信息,綜合運用文字、圖片、視頻、H5網頁等多種形式,全方位、立體式做好主題宣傳,提升解讀效果,全年在廳政務“兩微”平台發布各類環保信息3920餘條。二是完善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新媒體矩陣運行管理。加強對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政務新媒體工作督促指導工作,印發《貴州省生態環境系統新媒體矩陣管理辦法(試行)》,提高新媒體矩陣運行管理水平,落實“每工作日更新”、集中轉發、網評員隊伍建設等要求。
3.傳統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2019年,省生態環境廳繼續抓好傳統公開渠道建設,主動占領宣傳輿論陣地,堅持正面宣傳,弘揚主旋律,積極開展各類生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報導工作有序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輿論氛圍良好,生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工作成效明顯。2019年,我廳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作為宣傳報導的重要任務,在貴州日報開設了專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進行時》,共刊發了督察及回頭看專題新聞163件。
(五)監督保障
1.組織領導、機構人員情況
在廳領導的分工中,明確分管辦公室和政務中心的廳領導具體牽頭負責此項工作。成立了以廳分管領導小組任組長、廳辦公室、電子政務中心負責人任副組長,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務中心安排專人專司此項工作,各處(室)、單位1名工作人員擔任聯絡員並積極配合共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與考核
2019年組織生態環境系統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參加了生態環境部舉辦的全國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培訓班1人(次),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納入目標考核等。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
總數量
規章
0
0
10
規範性檔案
3
3
39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6
2
590(辦結數)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2
0
8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31
0
6(省本級)
行政強制
0
0
0(省本級)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萬元)
政府集中採購
28
6021.7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
益組織
法律服
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52
2
4
0
0
1
59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23
1
2
0
0
0
26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8
0
1
0
0
1
1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1
0
0
0
1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5
1
0
0
0
0
16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5
0
0
0
0
0
5
(七)總計
51
2
4
0
0
1
58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缺乏新媒體專業團隊對廳政務“兩微”進行運維
目前政務“兩微”在內容製作、冬粉推廣、發布時效等方面與現有的高要求、高標準存在差距。如原創信息較少、欄目設定單一、運營模式和維護都缺乏長期規劃等。
改進措施:加強對政務“兩微”管理人員和運維人員的培訓,提高政務新媒體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並安排專項工作經費用於政務“兩微”運行維護,主要負責對廳政務“兩微”內容進行采編、發布。
(二)入口網站便民化水平尚需提升
目前廳入口網站的信息公開內容較為全面,數量較多,但便民化水平尚需提升。由於網站上的現有欄目較多,為進一步保證用戶查找和獲取信息的高效便捷性,有必要對各欄目的設定進行進一步最佳化調整,對各部分模組進行整合,更好地服務於下一步的政務公開工作。
改進措施:在參考各地優秀範例,充分徵求各方意見,並結合我廳入口網站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將入口網站各欄目進行整合,對各子目錄進行最佳化調整,以適應新形勢下的政務公開工作需要。
(三)政務公開人員隊伍力量有待加強
由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有較高的專業性、系統性、時效性要求,需要在較短時間內統籌協調、回應公眾關切。而目前政務公開人員工作難做到專職負責,系統性學習培訓不夠,工作能力與當前政務公開的高要求、高標準還有差距。
改進措施: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業務培訓,2020年繼續積極派員參加生態環境部、省政府等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加強與其他部門單位在政務公開工作上的溝通交流,不斷提升政務公開人員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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