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省人防辦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條例》《規定》要求,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依法履行人民防空部門職責、提高行政服務效能的重要內容,在確保保密安全的前提下,擴大開放參與,增強公開實效,有效發揮了人防部門信息資源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全年主動公開各類信息511條,其中向省政府信息服務中心(省檔案館)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8條,貴州日報公開1條,發布政務微信182條,微博239條,徵集調查3條,政務熱點10條,常見問題解答8條,收到網民留言並回復23條。

(一)機構信息情況。在機構改革後,主動更新公開省辦機構基本信息、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簡歷、下屬單位等欄目,其中黨組成員2名、廳級幹部2名、內設行政處室7個、直屬事業單位6個,按要求公布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等。
 (二)規劃及相關政策情況。2019年,省辦未制定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主動公開2份政策性檔案,並進行政策解讀。
(三)統計信息情況。按時發布單位入口網站統計信息。
(四)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公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共12項,其中行政許可1項、行政處罰9項、行政檢查1項,其它類1項。按照要求公開內容:一是工程項目信息。公開《2018年12月其他行政權力結果公示》《貴州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審批手冊》;二是公開招考、錄用信息。《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關於公開招考疏散指揮基地保障中心工作人員面試的通知》等6條;三是財政預結算信息。公開《2019年度“三公經費”預算公開信息》《貴州省人民防空辦公室2018年度部門決算》等。
 (四)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2019年,收到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共2件,按要求辦結並依法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製作數量
本年新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規範性檔案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3
3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6
39.19萬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 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 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 ,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
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0
0
0
0
0
0
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2019年度,我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成績,但與《條例》《規定》的要求還存在著差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均為兼職,整體業務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此外,由於人民防空工作由軍地雙重領導,部分規範標準和工作動態不宜因涉及國家秘密不宜公開,公開的內容相對較少。
  (二)改進措施。結合我辦年度工作部署和人防業務培訓,對機關工作人員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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