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政務公開機制。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生態環境廳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廳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各處室、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辦公室牽頭,組織各處室、單位積極開展公開工作。廳領導多次對政務公開工作作出批示,強化全廳工作人員公開意識。二是加強人員保障。各處室、單位均設定政務公開工作聯絡員,負責本處室、單位工作,並通過明確工作職責,建立起覆蓋全廳的政務公開工作網路。三是持續開展政務公開培訓。2019年11月,在濟南舉辦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政務公開和保密工作培訓班,邀請省政府辦公廳政務公開辦公室專家講解新《條例》,各處室、單位政務公開工作聯絡員50餘人參加培訓。
(二)推進主動公開工作。一是科學規範制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貫徹“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認真學習生態環境部、省政府相關檔案,廣泛徵求各處室、單位意見,確保主動公開目錄全面、合理、規範,為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打下堅實基礎。二是認真做好空氣品質信息發布。通過山東環境網站“山東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狀況發布”欄目公開相關信息,實時發布全省16城市和155個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PM2.5、PM10、SO2、NO2、O3、CO等6項污染物和空氣品質指數(AQI數值);按日發布能見度排名;按月發布6項污染物濃度及AQI的歷史數據和“氣質日曆”。每周三次發布未來7天的空氣品質級別和首要污染物預測情況;每天發布未來48小時的區域、城市空氣品質情況。三是嚴格落實水環境質量信息發布,推動近岸海域環境信息公開。每月通過山東環境網站“山東省省控重點河流水質狀況發布”欄目發布省控地表水水質狀況信息。嚴格落實《全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公開方案》,每月通過山東環境網站“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欄目發布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月報。通過山東環境網站“環境監測信息發布”欄目,每季度發布日排放量100立方米以上直排海污染源監測信息,7月至9月每周發布山東部分城市海水浴場水質。四是大力推動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每月發布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信息。實時發布2400餘家企業的3500餘個污染源自動監測站點的監測信息。規範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發布。加強監督,公開全省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設施聯網運行及信息公開的抽查情況。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申請前信息公開,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向社會公開實施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基本信息、申請許可事項及承諾書,督促持證企業每年發布排污許可證年度執行報告。五是全面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印發《山東省生態環境系統權責清單》,對省市縣三級行政權力責任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確定省級行政權力事項63項、省市縣三級權責清單215項,並在山東省政務服務網和山東環境網站公開辦理指南,明確設立依據、受理條件、辦理流程、承諾時限等。印發了《山東省生態環境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強化事前公開,向社會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信息;規範事中公示,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活動中,主動公示執法身份,做好告知說明;加強事後公開,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及時公開執法決定,動態更新信息內容,拓展套用環境信息,對生態環境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進行聯合懲戒。六是按規定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
(三)加強政務平台建設。一是規範平台信息發布。修訂了《山東環境網站信息發布規程》《山東環境微博信息發布規程》《山東環境微信信息發布規程》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規範程式,嚴格信息發布工作。二是調整平台功能。對山東環境網站“線上諮詢”欄目進行改版,方便公眾留言,並對答覆質量和時效提出要求。微信公眾號加掛非道路移動源監管小程式,豐富公眾號內容,拓展信息公開途徑。三是加強平台內容建設。2019年,“@山東環境”發布微博16133條,冬粉80.91萬,原創政策解讀一圖看懂《山東省實施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閱讀量達11萬次,“@山東環境”連續5年蟬聯“全國十大環保系統微博”之首;微信公眾平台推送圖文信息2436條,訂閱用戶5萬人,發布的《山東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山東啟動2019年第一次環境綜合執法暨企業幫扶行動》以及18個駐區督察典型案例等內容,閱讀量均超萬次。
(四)探索政務公開新途徑。一是上線山東官方環境監測數據手機客戶端—“環境隨身帶”APP,向社會發布監測數據,空氣、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和重點排污單位排污情況24小時動態實時更新,真實準確、操作簡便、實用性強,方便公眾隨時了解身邊的環境質量狀況。二是與韓國環境部聯合開展環境政策解讀,在青島市、威海市舉辦山東省環境政策說明會,面向在山東投資發展的韓資企業,解讀國家及山東省環境法規政策。三是開展“公民十條”工作坊系列活動,通過舉辦生態文明工作坊活動,以環境教學模式深入解讀“公民十條”(即《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讓政策解讀通俗易懂,真正使“公民十條”讀得明白,落得下去,傳得開來。2019年在全省組織實施281次,累計參加2萬餘人次。四是持續開展“環保開放日”活動。自2013年以來,每月固定組織“環保開放日”活動,通過開放參觀省生態環境廳大院和環境監控中心,滿足公眾的環境需求,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近年來持續加大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推進力度,2017年將3家省級環境教育基地納入第一批全國環保實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名單,2019年選定濟南等6市23家單位加入第二批名單。2019年,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環保設施公眾開放活動13期,共有524名公眾參與;26家環保設施開放單位組織活動,吸引了1.6萬餘名公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