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工作情況
(一)機構建設情況
我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組織機構,明確由分管副廳長魯紅衛擔任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長,廳辦公室負責開展日常工作。廳辦公室根據廳機關各處(室、局)及廳直屬單位工作職能,明確廳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分工,將工作具體分解到各處(室、局)、廳直屬單位,再明確到具體責任人,確保工作開展有序、落實到位。
(二)建立和完善各項信息公開制度情況
我廳制定完善了了《省水利廳關於印發貴州省水利廳政務公開暫行規定的通知》、《省水利廳關於印發貴州省水利廳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和《貴州省水利廳廳入口網站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並在廳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欄予以公開。同時,建立完善了《貴州省水利廳政府信息非公開信息目錄》。
(三)信息公開工作指南和目錄的更新、完善情況
我廳及時修訂《貴州省水利廳廳信息公開指南(試行) 》及《省水利廳政務信息公開目錄》,並在廳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欄予以公開,方便公眾查閱。
(四)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一是加強廳網站第一公開平台建設。積極回響“政府網站集約化”,已將廳網站遷至中國·貴州政府入口網站雲平台。明確專人管理廳網站,委託第三方監測和網站管理人員自行監測相結合,逐步提升廳網站健康度。規範設定網站公開欄目,明確欄目定位,完善站內檢索功能,力爭公眾能一鍵查詢定位所需信息。
二是加強“兩微一端”公開平台建設。省水利新聞宣傳中心負責兩個微信公眾號(分別是水美貴州與貴州河長)和廳官方微博(水潤貴州)的運行和維護,及時發布、更新水利系統內部新聞、領導動態、重大預警信息等內容。
三是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平台。建立了《貴州省水利新聞宣傳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與《貴州日報》、多彩貴州網簽訂合作協定,聯合推出“水美貴州”專刊,著力加強水利新聞發布。
(五)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情況
2017年,我廳明確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職人員1名。安排新聞宣傳等政務公開工作經費150萬元。
(六)召開信息公開業務培訓情況
2017年,我廳從事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員參加了省政府辦公廳政務信息處在中國政法大學舉辦的政務公開培訓班。我廳組織舉辦了全省水利宣傳工作暨政務公開培訓會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廳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省水利廳2017年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案責任分解表》,並在本部門網站予以公開。
(一)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貴州省重大水利工程由省水投集團公司組織實施,集團公司招標工作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貴州省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通過競爭擇優選擇承包人。招標公告分別在中國採購與招標網、貴州省招標投標網、貴州省水利水電建設工程交易監督網和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做到信息公開。涉農水利項目相關檔案均在貴州省惠民政策項目資金信息公開平台給予公開。
(二)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一是行政權力更加精簡透明。我們認真組織清理和下放行政權力,對涉及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服務、行政檢查、行政徵收等權力進行取消、合併、下放。二是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取消了編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報告”“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入河排污口設定論證報告”等7個行政審批材料的資質要求。全面清理中介服務事項,省級所有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不再由行政審批申請人負擔費用,全部由廳協調財政予以解決,每年為行政審批申請人節約3000萬元。三是行政審批服務更加優質便民。通過清理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壓縮行政審批時限,完善行政審批制度,不斷提高審批工作效率。有效簡化整合投資項目涉水行政審批事項,投資項目涉水行政審批將7項整合為3項,減少了57.14%。制定《行政審批運行流程圖》,將行政審批時間在法定時限的基礎上大大壓縮,減少50%以上。制定了《貴州省水利廳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對每一項行政審批事項提供規範、明確的辦理途徑和流程。四是加強視窗建設提供優質服務。水利廳視窗入駐政務服務中心以來,我們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管理,強化服務意識,做到優質服務、微笑服務、貼心服務。視窗從未出現過被投訴舉報,多次獲得“紅旗視窗”稱號,工作人員也多次獲得服務之星稱號。
(三)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一是及時公開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工作方案,向社會公布河湖水庫分級名錄和河長名單。《貴州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工作方案》在2017年3月30日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實施。截至2017年9月,全省的9個市(自治州)、貴安新區和95個縣(市、區、管委會)出台工作方案,全省縣級以上工作方案全部出台;二是適時公開“河長制”重要工作推進落實情況。不定期編髮《貴州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簡報》公開工作動態,向水利部河長辦、省總河長、副總河長、省級河長、各市(自治州)河長辦、各省級責任單位及廳領導、辦領導通報“河長制”重要工作推進落實情況。按水利部要求認真做好全面推行河長制信息旬報統計及報送工作。三是利用多種形式開展河長制宣傳,加大河湖管理保護目標、河湖管理保護情況等信息公開力度。報請省政府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我省全面推行河長制情況,對省級《工作方案》及全面推行河長制目標任務進行了解讀,通過貴州電視台廳長訪談節目、貴州廣播電台陽光946欄目等都進行了相關宣傳報導。《人民日報》、人民網、新華網、光明網、《經濟日報》、《中國水利報》、《人民長江報》、《貴州新聞聯播》等主流媒體對貴州6.18生態日“保護母親河、河長大巡河”主題活動進行了集中報導。
(四)全面落實“五公開”工作機制。一是嚴格執行規範性檔案清理制度。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是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健全和完善規範性檔案監督制度,切實提高規範性檔案制定水平,是依法行政的重要運作方式。目前,我廳已向社會公布了廢止、失效和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檔案目錄。近兩年的規範性檔案文本已全部公開。二是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水利法制宣傳教育與水利法治實踐相結合,廣泛開展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水利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明顯效果。各級水部門每年均以紀念“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為契機,圍繞年度宣傳主題,隆重開展紀念宣傳活動,做到“電視有宣傳,報紙有報導,手機有簡訊,網站有訊息”。2017年與“人民網貴州頻道”合作舉辦“水美貴州”杯攝影大賽,收到作品1826幅(組),“人民網貴州頻道”通過專欄和“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投票,網民投票量達78000人(次),網民投票和“微信公眾號”點擊閱讀量超過10萬人(次)。《中國水利報》《貴州日報》、人民網、新華網等中央、省級以上媒體單位近20家,市州縣級新聞媒體90餘家參與宣傳報導,共推出新聞報導100餘篇(條)。三是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建議提案辦理改革做好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意見》(黔府辦發〔2015〕1號)要求加大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力度,對於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且適宜公開的建議提案,我廳均在部門網站上設立專欄進行公開。
三、政策解讀、輿情回應情況
一是提升政策解讀水平。廳主要負責人充分利用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會、線上訪談、發表署名文章等方式解讀政策,回應重大輿論關切。出台貴州省水利廳新聞發言人制度,多次舉行新聞發布會與新聞通氣會,解讀河長制相關政策、向公眾發布“貴州生態日”重要系列活動主要情況等情況。
4月25日,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朝暉參加省政府舉辦的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新聞發布會,並就河長制相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5月31日,省水利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帥文參加貴州6頻道的《貴州故事》節目,接受主持人訪問,暢談貴州省水利廳搶抓發展機遇,堅守兩條底線,堅持綠色發展,加快破解工程性缺水步伐,大力發展民生水利,精準施策水利扶貧,譜寫新篇章的水利改革發展歷程。6月6日,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王揚出席2017生態文明試驗區貴陽國際研討會暨“貴州生態日”系列活動新聞發布會。6月12日,省水利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帥文參加2017生態文明試驗區貴陽國際研討會暨“貴州生態日”系列活動新聞通氣會。省水利廳新聞發言人魯紅衛副廳長參與策劃組織今年8月24日在水利廳舉行的“砥礪奮進的五年 水利獻禮十九大”主題宣傳報導新聞通氣會,共有來自人民網、新華社貴州分社、中國新聞社貴州分社、中國水利報、人民長江報、中國水利雜誌、貴州日報、貴州廣播電視台等13家新聞媒體出席此次通氣會。魯廳長和省水利廳各業務處室負責人向媒體記者介紹了過去五年貴州省水利事業取得的新成就,並回答了記者的現場提問。
二是做好輿論引導和回應民眾關切工作。制定《貴州省水利廳輿情應急處置預案》、《省水利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部門公信力的通知》,檔案對進一步建立政務輿情分析與回應制度、發揮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平台作用、暢通公眾交流和民意訴求受理渠道等進行了安排。切實發揮入口網站諮詢問政功能,自2014年起我廳出台重要政策和制定涉及民眾利益的工作措施,均在“貴州水利”網站上公開徵求意見;涉及水利改革發展的重要政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出台後,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深入解讀,解讀內容通過網站和黨報黨刊發布或其他媒體播報。
四、辦理依申請公開情況
全年共接收依申請公開3件,辦結3件。受理的依申請公開全部按時辦結,沒有遲辦、漏辦現象。對依申請公開沒有進行任何收費。
四、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全年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涉及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
五、舉報、投訴情況
全年未收到關於政務信息公開方面的舉報和投訴意見。
六、我廳信息公開中的創新舉措
(一)在全國率先將全面推行河長制寫入地方法規,並加大宣傳力度,奠定法治層面的民意基礎。中辦、國辦於2016年底印發《意見》後,我省迅速行動,將全面推行河長制寫入《貴州省水資源保護條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為全國首家在地方法規中明確推行河長制的省份。在2017年世界水日和中國水周及日常工作中,開展多種形式普法宣傳,尤其是將“全面推行河長制”作為宣傳主題和重點,使我省河長制工作在開展之初就迅速得到社會關注和重視,確保工作開展有法可依,奠定法治層面的民意基礎。將在《貴州省河湖管理條例》《貴州省水污染防治條例》中寫入河長制相關內容,繼續加大普法宣傳力度。
(二)首創四級“雙總河長”,獨創“四大班子人人當河長”,並將河長名單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按照中央要求設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和黨政同責的要求,結合貴州實際,我省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行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制。省、市、縣、鄉四級設立“雙總河長”,由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在職省級領導各擔任一條重點河流的省級河長,各明確一家省級責任單位協助開展工作,進一步拓展了黨政同責的內涵。與此同時,要求市、縣、鄉、村各級對流經本行政區域的每一條河流(河段、湖泊、水庫)都明確一位相應級別的領導擔任河長。結合貴州屬內陸山區省份、小河流居多的實際,不僅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設河長,只要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小河流,都有河長負責。要求村級及以上河長名單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促進河長履職盡責。
(三)對應招募河湖民間義務監督員,並加強管理,讓監督員切實發揮河長助手作用。在省內八大水系幹流及主要一二級支流、縣級以上168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及重點湖庫另聘請水利專家、環保專家、環保組織負責人或招募一名志願者擔任河湖民間義務監督員,全省共聘請8392名河湖民間義務監督員。制定《省級河湖民間義務監督員管理辦法》等,建立監督員考核退出機制,加強對監督員的管理,切實發揮其“河長助手”的作用。設立“貴州省‘青清河’保護河湖志願者”微信群,加大信息公開和交流力度,並及時處理志願者在微信群中反映的問題,如2017年“十一”假期接到志願者反映水城河非法排污後,立即責成屬地河長辦處理,促進問題得到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