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規劃

《貴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規劃》是2023年6月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立法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規劃
  • 頒布時間: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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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規劃》。

全文

2023—2027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的關鍵時期,也是我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貴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規劃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2022〕2號)要求,按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部署,全力實施圍繞“四新”主攻“四化”主戰略、實現“四區一高地”主定位,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為推動貴州高質量發展實現新跨越、奮力譜寫多彩貴州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明確工作要求,準確理解“十一個堅持”的精髓實質,統籌立改廢釋,不斷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緊緊圍繞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多彩貴州現代化建設,緊緊圍繞實施主戰略、實現主定位,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緊緊圍繞把貴州建成全國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和全國法治環境最優的省份之一的目標,不斷健全完善我省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體系,以實際工作成效擔當起新時代賦予立法工作的歷史使命。
二、圍繞服務主戰略主定位,統籌安排立法項目
(一)圍繞“四新”主攻“四化”,推進貴州產業發展。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數據流通交易促進條例草案、貴州省畜禽屠宰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大數據發展套用促進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旅遊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漁業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體育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測繪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草案。預備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能源條例草案、貴州省城鎮住房保障條例草案、貴州省住房租賃條例草案、貴州省大型水利樞紐管理條例草案、貴州省畜禽種業保護髮展條例草案、貴州省托育服務條例草案、貴州省公共數據條例草案、貴州省算力基礎設施條例草案、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草案、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草案、貴州省招標投標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統計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預備制定貴州省水利風景區管理辦法、貴州省成品油流通管理辦法。預備修訂貴州省建築工程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貴州省通航設施管理辦法、貴州省港口管理辦法、貴州省拍賣管理辦法、貴州省體育經營活動管理辦法、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貴州省車船稅實施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徵收土地增值稅的若干規定。
(二)圍繞建設“四區一高地”,積極探索西部大開發新格局。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農村供水條例草案、貴州省數字政府建設條例草案、貴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草案、貴州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貴州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科學技術資金投入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濕地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訂貴州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貴州省徵收徵用林地補償費用管理辦法、貴州省電信通信線路設施保護辦法。預備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條例草案、貴州省污染源自動監控條例草案、梵淨山國家公園條例草案、貴州省地下水管理條例草案、貴州省園林綠化條例草案、貴州省畜牧條例草案、貴州省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草案、貴州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水資源保護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紅楓湖百花湖水資源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政府數據共享開放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修訂草案。預備制定貴州省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管理辦法。預備修訂貴州省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辦法。
(三)圍繞“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平安貴州建設。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反間諜安全防範條例草案、貴州省防震減災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消防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氣象條例修訂草案。制定貴州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貴州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修訂貴州省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辦法、貴州省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預備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城鎮房屋安全管理條例草案、貴州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草案、貴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規定修訂草案、貴州省人民防空條例修訂草案。預備制定貴州省安全生產預防管理規定、貴州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貴州省氣象數據安全管理辦法。預備修訂貴州省施放氣球管理辦法。
(四)圍繞推進法治貴州建設,提升社會治理能力。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司法鑑定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條例草案。修訂貴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規章程式規定。預備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草案、貴州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草案、貴州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草案、貴州省機關運行保障條例草案、貴州省行政複議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公證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修訂草案、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修訂草案、貴州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訂草案。預備制定貴州省地名管理辦法。預備修訂貴州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
(五)圍繞提升公共服務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學前教育條例草案、貴州省慈善條例草案、貴州省傳染病防治條例草案、貴州省職業教育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制定貴州省教育督導規定、貴州省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管理辦法。修訂貴州省軍人撫恤優待辦法。預備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貴州省社會救助條例草案、貴州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條例草案、貴州省急救醫療服務條例草案、貴州省志願服務條例草案、貴州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草案、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工傷保險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文物保護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獻血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貴州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預備制定貴州省公墓管理辦法、貴州省退役軍人安置辦法。預備修訂貴州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
省人民政府的立法項目,按照“急用先立”要求,原則上從已經開展立法調研、廣泛徵求意見、文本成熟的立法規劃和上一年度預備立法項目中選擇,經充分論證後確定。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立法項目,抓緊辦理。對於其他正在研究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計畫的立法項目,由有關部門繼續研究論證。
同時,及時做好相關清理涉及的政府規章修改、廢止工作。此外,未列入規劃的立法項目,如確有必要、條件成熟並經省政府領導同意,有關部門可以適時提出。
三、健全立法工作機制,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
(一)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省委重大決策部署,自覺把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嚴格執行重大立法事項向省委請示報告制度,立法規劃及計畫按照要求提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審議。不斷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推動省委確定、實踐急需、條件成熟的重要立法項目優質高效完成。
(二)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堅持科學立法,各地各部門要完善立法工作機制,深入調查研究新時代呈現的新情況、新特點、新問題,不斷增強立法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堅持民主立法,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理念,健全吸納民意、匯聚民智的工作機制,注重聽取基層立法聯繫點意見,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健全完善立法風險防範機制,把風險評估貫穿立法全過程,著力防範各種重大風險隱患。堅持依法立法,全面準確把握憲法精神和上位法規定,確保許可權合法、程式合法、內容合法。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法治人才培養的決策部署,探索建立與法學院校交流協作機制,不斷提升立法工作人員遵循規律、發揚民主、加強協調、凝聚共識的能力。
(三)切實加強規章備案審查工作。充分發揮立法監督作用,嚴格落實“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工作要求,不斷提升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工作質效,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持續加強備案審查能力建設,研究完善備案審查制度機制,不斷提高備案審查工作規範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對報送備案的政府規章依法審查,著重對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定程式、法定許可權、上位法規定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審查。
四、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貫徹執行
(一)強化認識。起草單位要深刻認識立法工作在貴州現代化建設中的基礎性、保障性作用,高度重視立法規劃及計畫的貫徹執行,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務、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壓緊壓實責任、加強溝通協調、狠抓貫徹落實,提高立法質量。做好立法規劃與立法計畫的銜接,立法計畫中的項目原則上來自於立法規劃,高質高效完成立法項目,統籌推進預備立法項目開展。
(二)嚴格程式。起草單位要嚴格按照立法法、貴州省地方立法條例、貴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規章程式規定等要求,做好調研、起草、徵求意見、審查等工作。起草單位要按時向省政府報送送審稿、說明和有關材料,為審查、審議等工作預留合理時間。送審稿涉及其他部門的職責或者與其他部門關係緊密的,起草單位應當與有關部門充分協商,涉及部門職責分工、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政策的,應當徵得機構編制、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同意。報送送審稿前,起草單位應當與省司法廳做好溝通,如實說明徵求各方意見、協調分歧以及設定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情況。
(三)加強督導。省司法廳要加強與起草單位的溝通,及時跟蹤了解立法規劃及計畫執行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起草單位報送的送審稿存在貴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規章程式規定明確的緩辦或者退件情形的,省司法廳可以緩辦或者退回起草單位。對於爭議較大的立法事項,要加大協調力度,加強研究論證,妥善處理分歧。經過充分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省司法廳、起草單位應將爭議的主要問題、有關部門的意見及處理意見按規定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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